法輪功難民勝訴案入選韓國十大判決

【正見新聞網2012年12月22日】

一件在韓國的法輪功難民勝訴案(簡稱“勝訴案”),日前入選2012年韓國“10大奠基石判決”。評審委員會給出的理由是,這項判決是韓國法院首次給予法輪功修煉者難民地位認證,同時對屈於中共外交壓力而對“人權保護方面不盡人意”的韓國政府,起到警示作用。評審委員會對這項判決給予“高度評價”。

各界專家聯合評審

評審委員會由韓國著名律師團體“民辯”(The Lawyers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和《京鄉新聞》共同籌組,每年底都會對韓國各類案例做出年度評審,評出當年“10大奠基石判決”(對保護人權、確立法治,對社會進步起積極作用的判決)和“10大絆腳石判決”(最差判決)。

為了使評審結果客觀公正,評委成員由韓國學術界、法律界、市民團體、輿論界(媒體)的各類專家組成。這次評審委員長由民辯副會長李玉貞(音譯)律師擔任。

參與這次評審的成員包括:西江大學林智奉教授(韓國《憲法》專家)、西江大學李昊鍾教授(韓國《刑法》專家)、漢陽大學姜盛泰教授(韓國《勞動法》專家)、《京鄉新聞》的劉正仁記者,以及參與聯盟(PSPD)、新社會聯盟等韓國民間的人權團體。

評委:對勝訴案“給予高度評價”

入選年度“10大奠基石判決”的法輪功難民勝訴案,原告是中國籍法輪功學員沈某。他在韓國申請難民庇護時被法務部否決,沈某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

今年6月28日,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判沈某勝訴。這也是中國籍法輪功難民申請者首次在一審(首爾行政法院)、二審(首爾高等法院),直至最高法院連續三次勝訴。

評審委將這起案件選入年度“10大奠基石判決”的理由是:1、這是法輪功修煉者首次得到難民地位認證的判決。2、這次判決對以外交關係等為由,在人權保護方面不盡人意的韓國行政部門起到警示作用。評審委說,法院把人權放在首位,從這點看可給予高度評價。

“勝訴案”轟動韓國司法界

這起勝訴案當時在韓國司法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動,因為面對中共的全面滲透和黑箱交易,韓國的三級法院在法輪功難民訴訟中做出了一致的勝訴判決,這在外界看來,韓國司法界罕見地“托起了正義的天平”。

首爾行政法院在一審判決書上明確表示,“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身心修煉法”;“在中國國內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鎮壓依然在進行中,當局(對法輪功)的態度絲毫也沒有改變。”

首爾高等法院將這起案例列為重要事件,並在最高法院網站主頁上,以全國法院主要判決案例登載了這起法輪功難民勝訴案。

高等法院的“判決要旨”稱:“法輪功修煉者的原告在入境韓國前,即使沒有積極進行法輪功活動,也未曾受到中國政府的特殊迫害,但至少在韓國滯留期間參加了法輪功相關活動,這足以達到讓中國政府矚目的程度。”高等法院據此判斷,原告具備回中國後有可能受到迫害的充分理由。

勝訴案戳痛中共 孟建柱突訪韓國

就在上述法輪功學員難民案件勝訴不久,中共政法委副書記、公安部長孟建柱7月13日到訪韓國。據悉,這次中共公安部長訪問韓國,是自中韓建交以來的第一次,而這次恰在法輪功案件勝訴後,孟建柱突然來訪。

外界認為孟建柱的突然到訪顯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因為法輪功正在洪傳全球的同時,法輪功難民勝訴案又發生在與中國僅一水之隔的韓國,已經戳到了中共的痛處。

有證據顯示,滯留韓國的中國籍法輪功學員在難民申請及行政訴訟期間,中共當局多次插手干預,並對韓國政府及韓國司法部門直接施加壓力進行干擾。

據韓國《國民日報》此前報導,2011年9月30日,首爾行政法院院長趙炳顯在接受該報記者採訪時透露,他以前任職釜山地區法院院長時,中共駐釜山總領館一外交官對他說:“韓國不可以承認法輪功學員的難民身份”,這名中共外交官還說:“中國政府是要阻止法輪功團體的政治勢力化,韓國政府怎麼可以承認他們的難民身份呢”。

這是中共屢屢暗箱操作向韓國政府施壓以外,韓國媒體罕見地披露了中共將黑手伸向韓國司法界。韓國輿論認為,這說明中共對於法輪功難民問題,已經脫離了外交慣例,對韓國高層施加著全方位的壓力。

法輪功簡介

據法輪功“明慧網”介紹,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5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截止到2004年2月中旬,世界各國政府機構、議員、團體組織等紛紛對法輪大法和創始人頒發褒獎及感謝,已達1223項。

截止到2004年2月中旬,法輪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25種語言並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法輪功》已被翻譯成30種語言並出版發行;還有更多語種的翻譯正在進行過程之中。

據介紹,截至目前,至少有114個國家的1億多人在修煉法輪功。中共1999年7月20日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截至目前,在“明慧網”公開曝光的迫害案例中,已經有3627人被中共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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