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務院宗教自由報告 馬三家勞教所受關注

【正見新聞網2013年05月21日】

美國國務院5月20日發布2012年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國持續被列為“特別關注國(CPC)”。報告說,2012年中國政府對宗教自由的尊重度下降,特別是在西藏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報告說,中共加劇了對法輪功學員在敏感日的逮捕和關押,當局不經過法庭程序,將一些法輪功學員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

報告將中國、緬甸、厄立特裡亞、伊朗、朝鮮、沙烏地阿拉伯、蘇丹和烏茲別克斯坦等8國被列為“特別關注國家”。在2011年的報告中,這幾個國家同樣被認為嚴重違反人擁有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價值。

報告說,在中國,宗教事務官員和公安機關審查和限制註冊和非註冊團體的宗教活動。中共騷擾、拘留、逮捕、關押大量宗教信徒。為抗議中共當局的迫害政策,迄今藏人自焚的總數已經超過100件。報告說,中共繼續維持其處理“X教問題”的領導小組和“610”辦公室,以打擊法輪功運動。

美國國務院主管宗教自由特使庫克(Suzan Johnson Cook)在發布這份報告時表示:“我上個月訪問了中國,敦促中國官員遵守宗教自由,停止壓迫這個普世人權。宗教自由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但是,中國政府限制許多團體的崇拜活動,包括西藏佛教徒、維吾爾回教徒、未註冊的地下教會成員、還有法輪功學員。”美國國務卿克裡說,宗教自由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但卻經常受到制約。

數千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馬三家等勞教所

報告說,估計自1999年以來,至少有6千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法輪功學員被處以最高3年的勞教所徒刑。與法輪功相關的海外民主團體估計,數千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勞教所。

據媒體報導,法輪功學員不經法庭審判被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

法輪功學員和其它信仰人士被強制關押在精神病院

報告說,據報導,法輪功學員和未經註冊的宗教信徒因為政治或宗教原因被關押在精神病醫院。作為精神病醫院的安康醫院,其管理條例不明朗,鮮有機制允許被關押者及其家屬可有效質疑公共安全官員將其定義為精神病或被關進安康醫院的決定。這些醫院的一些在押人士被違背意願的強制服用藥物,有時被電棍(酷刑)襲擊。

與法輪功相關的國際非政府組織和國際媒體報導說,對法輪功學員的關押在敏感時日繼續增加。 據報導,中共當局指示一些社區舉報法輪功學員(的行蹤),並提供獎金作為獎勵。報告還說,非政府組織表示,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遭受各種肉體和精神折磨以脅迫他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為法輪功和其他團體辯護的正義律師遭中共迫害

報告說,公開為宗教自由和法輪功學員進行辯護的中國律師王永航,被關押在監獄中遭受酷刑折磨,在2009年,他被當局判處7年徒刑。報導說,6月份他在獄中患上各種疾病,包括結核病、體內液體積留,其腰部以下已經癱瘓。

據網上報導,2011年7月,廣州省海珠區人民法院判處擁有法輪功書籍和DVD的朱宇飆律師兩年監禁。朱律師之前曾受理過法輪功案例,自2010年以來被警方拘留。雖然朱在8月份被釋放,但是當局將其轉移到三水法制學校(Sanshui Law School)。據報導,法輪功學員被強制參加學習班。

關注具體迫害案例

報告說,據網上報導,2012年10月,中共工作人員3名警察和一名當地居委會工作人員闖入法輪功學員陳林芬家中搜家,沒收法輪功書籍。陳林芬後被關押在福建省中山市1號看守所。

2012年11月,法輪功學員張鳳英在購物途中被捕,據其女兒敘述,張當時正在和當地居民講述其修煉法輪功後身心獲益。張鳳英後被當局控以“利用‘X教’”迫害法律實施的罪名。

報告說,尚未發現在2011年11月被逮捕的法輪功學員譚凱青和在2011年8月被逮捕的法輪功學員劉紹仔、麥偉蓮的新消息。

2012年12月8日,中共當局逮捕基督教傳教士曹楠和另外10名信徒,他們當時在深圳市的一個公園內傳教。當時正值習近平訪美期間,警方將其拘留了13天後釋放。

報告說,在湖南省武鋼市,當地政府官員在中國新年期間舉行了30多次打壓法輪功和家庭教會及散發宣傳材料的活動。當局要求住戶簽署聲明,保證不介入法輪功活動,並將之作為其子女能否註冊上學的先決條件。

報告說,在中共當局1999年禁止法輪功之前,中國大約有7000萬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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