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3年05月27日】
據大紀元05月27日消息,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及理事長張清溪於2010年控告愛國同心會會長周慶峻等愛國同心會成員妨害名譽的刑事告訴案,經兩次聲請再議,台北地檢署於今年四月底以周嫌等對告訴人團體及張清溪違犯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提起公訴。
承辦檢察官認為周慶峻等被告在同心會網站上對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張清溪及法輪功之評論、還有在學會會所外舉牌污辱法輪功之內容,以及同心會紅色廂型車外所張貼辱罵法輪功之標語足以毀損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及張清溪之名譽。
該案件是法輪功團體對持續惡意攻訐、煽動仇恨法輪功的海外組織進行刑事控告並獲起訴的首例。
持續污辱誹謗,台法輪功捍衛權利
提起刑事控告的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表示:“愛國同心會對大法學會及我的誹謗是非常的離譜,愛國同心會持續性的,不是偶髮式的,是長期、公然的,不聽勸告、不間斷式的,深思熟慮誹謗。他們長期連篇累牘長篇大論的誹謗和侮辱,在網路上流傳的非常廣,還在街上廣播謾罵想讓每個人都知道,是故意要製造衝突擴大事件。”
他表示,愛國同心會在馬路上這種噪音、非常惡劣的語言及行為,而且從道理上講是對一群非常溫和理性的人做不是事實的謾罵、公然侮辱,是非常嚴重的挑釁,這種行為不應該存在台灣社會。
張清溪強調,法輪功學員在景點講真相只是勸善,說明中共迫害法輪功不對,用這種方式制止中共的人權迫害,“我們相信善惡有報的道理,希望讓更多人知道法輪功真相,邪惡就迫害不下去,因為邪惡是怕曝光的,很多人認為法輪功的作法太平和、溫和了,但我們認為這是有效的,我們希望法官能夠明鏡高懸真正了解背景,讓他們的行為受到法律的制裁。”
台灣地檢起訴同心會 彰顯台灣核心價值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14年來,中共利用國家機器污衊、侮辱、誹謗、鬥臭法輪功,中國數千萬的法輪功學員名譽受損、甚至因此被民眾仇視卻求告無門,無法得到司法救濟,我們絕不允許這些打手組織,把中共暴力、煽動仇恨的那些邪惡伎倆輸出海外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地檢署起訴愛國同心會,是還法輪功學員清白、維護法輪功學員的名譽及尊嚴,彰顯了台灣民主法治的核心價值。我們深表欣慰。”
朱婉琪說明,地檢署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認定愛國同心會長周慶峻等五名被告在其網站、展版、標語上的內容損害台灣法輪功團體及其代表人張清溪的名譽,換句話說,愛國同心會以會長周慶峻領頭對法輪功所指摘的種種言論被檢察官認定為不實、不當及非法,逾越了言論自由保護的範圍。這一點對那些在海外謾罵法輪功的個人及團體應有警示作用。
她強調,愛國同心會不僅遭到地檢署的刑事起訴,此前三名台灣法輪功學員控告同心會會長周慶峻妨害自由的刑事案也獲勝訴判決。“愛國同心會以會長為首在這幾年持續地在台北數個景點以擴音器對法輪功謾罵,在網站上污辱法輪功、四處寫信給政府單位控訴法輪功,要法輪功滾出台灣,甚至對法輪功學員使用暴力手段等等對法輪功欲除之而後快的行徑,與中共在大陸對付法輪功的手段可以說是同出一轍,台灣司法以妨害名譽起訴周慶峻,並且另以妨害自由對被告論罪,這都是捍衛法輪功學員權利的正義之舉,對所有在海外用類似手法攻擊法輪功的團體毫無疑問是個震懾。”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控告周慶峻等人的妨害名譽案件以及三名法輪功學員控告周慶峻等人的妨害自由案,除了刑事案件外,也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民事賠償。台灣是民主法治的社會,法輪功學員堅持捍衛憲法的合法權利,必須揭露中共的非法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