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3年06月03日】
黑龍江伊春市某區政府為了強拆強搶民宅,以戶主是法輪功學員為由,不按法律給予正當補償,為了方便強拆,將法輪功學員關進看守所,甚至揚言,如果戶主拒絕強拆,隨時可以以煉法輪功為由,送進監獄。
這是伊春市南岔區張桂蘭的房子和商業門面,總面積380多平方米,市價120萬元人民幣。南岔區區政府開會決定,張桂蘭是法輪功學員,給她的補償應該低於其他人,把磚混結構的門面當住宅房屋處理,因而決定只補償張桂蘭30萬,也不派發任何動遷費。同時取消她的營業執照。
為了防止張桂蘭反對,當局以張桂蘭煉法輪功為由,將張桂蘭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遭到毒打等各種酷刑。
張桂蘭回家後不服,要求南岔區按照補償法進行賠償,南岔區有關部門對她家進行停水停電,房子四周挖掘出一米多深三米多寬的水溝,導致積水進入室內,房間積水深達一米左右,寒冷的冬天,積水變成冰窖,區政府破壞了房屋的排水設施,春天來了,現在屋裡屋外全是水,給張桂蘭一家生活帶來極大的困難。
張桂蘭走遍了南岔區的有關部門,無人理睬,到法院上訴,同樣不予受理。
南岔區區長劉鵬揚言,張桂蘭是煉法輪功的,拒絕拆遷,隨時都可以用法輪功的名義抓起來。
在伊春市南岔區育林委,張桂蘭是一個人見人夸的好女人,她不但勤勞能幹,為人正直,還很有經濟頭腦,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做生意賺錢後,買下了新育林委大街上倒閉的國有糧店。
因勞累過度,張桂蘭患上了乳腺癌,在醫院治療無效的情況下,張桂蘭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乳腺癌不翼而飛。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張桂蘭遭冤判五年半,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遭受各種酷刑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