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庭判定日本南極捕鯨屬違法 不得再繼續

【正見新聞網2014年04月01日】

海牙國際法庭3月31日裁定,日本違反了國際捕鯨委員會的捕鯨禁令,並稱日本每年的南極捕鯨活動是包裝成科學研究的商業活動。國際法庭的法官湯姆卡表示,沒有證據證明,日本捕鯨項目的設計、實施是按照其設定的(科學)目標進行的。

國際法庭做出這一裁決後,非營利組織環境調查署稱,裁決一次性解決了日本所謂的“科研”捕鯨的殘酷鬧劇。世界下一步需要關注的是日本在北太平洋的捕鯨活動,因為日本仍然在用同樣不被國際法庭承認的“科研”理由對這一帶海域簽發捕鯨許可證,每年獵殺多達500頭鯨。

早在今年1月,德國海洋博物館館長奔克就曾指出,日本方面所謂的“科研”只是一個藉口。比如日本聲稱對魚胃進行科研分析,必須殺死鯨。但實際上胃的解剖分析可以有很多替代品,根本用不著殺死鯨。

2010年,澳大利亞政府向海牙國際法院提起訴訟,控告日本在南極海域進行的調查捕鯨實質為商業捕鯨,從而有違《國際禁止捕鯨公約》,並要求日本停止上述捕鯨活動。

對於海牙國際法庭作出的判決結果,日本政府代表當天表示,對這個決定“深感失望”,但他同時表示,日方將遵從判決結果。另一方面,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當晚也發表了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和“失望”的談話。

在捕鯨問題上,日方的一貫主張是,他們有“捕鯨”和“食用鯨魚肉”的文化。據資料顯示,距今3000年前左右,日本就開始有關於捕鯨的記載,在8世紀的奈良時代文獻當中,開始出現了捕鯨一詞。

在國際捕鯨委員會1986年禁止商業捕鯨之後,日本開始以用於科研目的為理由,繼續捕鯨活動,捕殺海豚的數量也在1.5萬到1.8萬隻左右。但反捕鯨人士則認為,日本是利用了《公約》的漏洞,每年在南極海域鯨類保護區以科研名義獵捕大量鯨魚,但這些鯨魚最後大多都被擺上了當地人的餐桌。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