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6‧10」機構自始就是個非法組織

【正見新聞網2014年10月25日】

日前,主題為 “依法治國”的中共四中全會期間,陸媒披露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接替了落馬的“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的職務,顯示中共江澤民集團成立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仍然存在。

劉金國接任李東生成為“6‧10”辦公室頭目

四中全會期間,22日大陸《財新網》突然報導了原“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下馬後,由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替補了李東生的職務,隨後該文被刪除,再次凸顯法輪功問題是中共最敏感的問題。

10月25日,中共十八屆中紀委四次全會在北京召開。據大陸媒體報導,在會上,劉金國成為中共中紀委常委、副書記。

劉金國,1955年4月生,河北昌黎人,曾任秦皇島市公安局長等職,1995年調任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2002年先後任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委常委。2005年3月,劉金國調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

據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2005年發出的追查報告顯示,劉金國是迫害河北省法輪功學員的罪犯,是被追查的罪犯。

報導稱,2003年在全省政法工作會議上,劉金國要求把打擊“法輪功”作為重點;2004年11月,劉在承德調研時強調特別要加大對“法輪功”的打擊處理力度。

《明慧網》2003年7月18日曾報導,秦皇島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國際刑事法庭提交秦皇島市“6‧10”歹徒和公安局一處打手的犯罪事實》一文,文中提到劉金國是主要被控告罪犯之一。

律師:“6‧10”是非法組織

《明慧網》的報導稱,曾經發表《法輪功冤案不平國難不已》的北京凱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謝燕益,依據法律條文分析,“6‧10”是非法組織,功能、目的無法可依。

謝燕益稱,這個“6‧10”肯定是非法組織。一是,它沒有法律依據。憲法、法律、政府組織法,沒有這個組織。沒有依據,法院有法院組織法,政府有政府組織法、人大有人大組織法,它沒有,沒有的話,它這個權力就是非法的。第二,它的手段、方式、它的功能、目地肯定是非法的。

謝燕益說,有人說是特務組織我也不反對,我個人覺得,他們“6‧10”就是利用各種非法手段來鎮壓殘害百姓的。實際上是一種人制的產物。它是百害無一利,它凌駕於憲法、法律之上,如果中國要建立法制,保障人權的話,肯定要取消一切非法組織,就像勞教一樣。我還覺得,從法律角度來講,應該加快這個進度。

北京著名維權人士胡佳稱,中共專門設立一個特務機構中的特務機構,這個我以前還真沒見過先例,當局設立“6‧10”,對一些沒有罪的人用這種(手段),不僅僅是沒有人道,而且是反人類的行為鎮壓。我覺得“6‧10”辦公室就是一個反人類的機構,就是一個國家恐怖主義和國家黑社會勢力式的機構,是匪徒中的匪徒們運轉的一個機構。

“6‧10”辦公室的起源

1999年6月1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為了專門迫害法輪功,成立了中央“6‧10”辦公室,這一非法機構。該機構類似於德國納粹的蓋世太保、中共的文革小組,一直凌駕於中共的法律之上,直接歸江澤民和中共政法委管轄。

“6‧10”辦公室的上級機構為“中共中央防範和處理X教問題領導小組”,前3任組長分別為江澤民的心腹、中共政治局常委李嵐清、前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和周永康。

“中共中央防範和處理X教問題領導小組”通過地方各級“6‧10”辦公室,控制中共的公安、法院、檢察院、 國安、武裝警察系統,還可以隨時調動中國外交、教育、司法、國務院、軍隊、衛生等資源,對全國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監控、抓人、抄家、送洗腦班,操縱法院審判過程和判決結果。“6‧10”系統成了中共的“第二權力中央”。

中共用於“第二權力中央”的維穩經費多年來一直超過了軍費開支,成為了國際笑談——中共的真正敵人是中國民眾,而不是所謂的敵對勢力。2013年維穩經費為7,691億元,軍費為7,406億元,超過軍費近300億元。

中共“6‧10”辦公室歷任主任依序為王茂林,時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劉京,原公安部副部長、政法委委員、中央防範和處理X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李東生,和現在的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

目前,這些“6‧10”辦公室主任幾乎都遭到了惡報。劉京已是喉癌晚期;李東生已被抓;據悉,王茂林處境不妙,目前去職的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和山西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局長尹喜平都是王茂林的心腹;同時,王茂林、劉京、李東生已被海外追查國際組織追查的罪犯,都被告上國際法庭。

中共重提“依法治國”的幕後

日前,中共法制元老李步雲接受鳳凰網採訪時披露,1999年8月,中共“依法治國”首次寫入中共憲法。然而就在同一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動了對上億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致使中共框架下的“法制”被破壞殆盡。

1999年6月1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為鎮壓法輪功,建立類似於蓋世太保的特務組織“6‧10”辦公室,掛靠在各級政法委之內,其權利凌駕於公、檢、法、司之上,同時還有權干涉特務、外交、財政、軍隊、武警、醫療、通信等各個領域。使得政法委書記的職權空前擴大。

1999年7月20日,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全國的電台、廣播、報紙等,開始全方位的抹黑、打壓法輪功,在國內大量抓捕法輪功學員,並叫囂、妄圖在“三個月要消滅法輪功”。

中共這個曾經進行過各種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政治運動、殘酷迫害中華兒女的流氓政治集團,在江澤民的直接命令下,開始利用其掌控的“6‧10”非法組織,對法輪功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滅絕性的殘酷迫害。

法輪功學員被毒打、電刑、強姦、強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關小號、上撐床、上大褂、小褂、水刑等百餘種酷刑的折磨,迫害手段集古今邪惡之大全。中共前黨魁為了達到為了讓法輪功學員放棄其信仰,直接下令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這個星球上從未出現的邪惡迫害,數以萬計的善良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上百萬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在先後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周永康的直接指使下,中共公安、警察、法院等司法機關,成為了中共江派迫害法輪功的工具,他們囂張跋扈、執法犯法已成為常態。很多法官面對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抗辯,公開在法庭上宣稱“不要跟我講法律”。

在這15年來,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現已應用到對付普通的上訪、抗暴等民眾身上; 中共甚至把活摘器官的這種野蠻、殘忍的手段,用到普通民眾、囚犯等身上,已危及到所有的中國人;中共的整個的法制被摧毀殆盡,中共的公、檢、司法、監獄成為了當前中國的最大黑勢力。

在中共法制被破壞殆盡的形勢下,當局再次提出了“依法治國”,然而繞開迫害上億法輪功的問題,這個說法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6‧10”辦公室主任成“死亡職位”

古人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中共這些各級“6‧10”辦公室主任是迫害法輪功的馬前卒,但也因迫害修煉人而大量遭惡報,“6‧10”主任已成為死亡職位,有些地方的“6‧10”辦公室主任都沒有人去接替。

2013年3月23日,陝西漢中市“6‧10”辦公室主任蘆鶴鳴帶女兒、女婿、小外孫和秘書一行6人,乘三菱越野車外出時,發生車禍,蘆鶴鳴、他的女兒、秘書、司機當場死亡,現場慘不忍睹。

2012年7月7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6‧10”主任李佳明,在和妻子去超市途中,突發心梗死亡,結束了49歲的生命。

2012年2月,山東棲霞市“6‧10”副主任劉維東因結腸癌擴散,在棲霞市人民醫院痛苦地死去,死時50歲左右。

2011年12月23日上午11時,甘肅省寧縣“6‧10”辦公室主任孟兆慶乘坐寧縣法院一輛麵包警車,在高速路上行駛時鑽入一拖車前底部,油箱頓時起火,並引燃大車,火借風勢,瞬間吞噬兩輛車,孟兆慶當場死亡。

2010年5月30日,河北滄州市鹽山縣“6‧10”辦公室主任孫保元,駕駛的汽車與一輛貨車相撞,44歲的孫保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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