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扼殺的希望——從4·25到7·20,重看1999年的中國轉折

守正

【正見新聞網2026年08月15日】

一個社會怎樣對待那些與主流不同、卻沒有傷害別人的人,往往最能看出這個社會真正的文明程度。

因為今天受到不公正對待的,也許是一個你並不了解、甚至與你毫無關係的群體;但如果一個國家可以因為政治需要,先給一群人定性,再讓宣傳、公安、司法乃至整個社會按照這個定性去對待他們,那麼這個問題最終就不會只屬於那一群人。真正與每一個人有關的問題是:法律究竟按照一個人做過什麼來判斷他,還是按照權力說他是什麼人來判斷他?

而這種邏輯在今天的中國大陸仍廣泛存在:從高層權力鬥爭中的政治定性,到普通百姓在維權、信訪、信仰和言論中的遭遇,很多時候仍然不是先看事實,而是先看「你是誰」。當政治風向改變的時候,誰又能夠保證自己永遠不會成為下一個被劃出來的「敵人」?

從這個意義上說,1999年發生在法輪功身上的事情,從來就不只是法輪功的事情。

它關係到每一個中國人。

關係到一個普通人在國家權力面前有沒有申訴的權利,關係到一個人能不能按照自己的良知和信仰生活,也關係到當政府面對不同意見、社會矛盾和大規模民眾訴求時,究竟選擇傾聽、法律與溝通,還是選擇政治定性、製造敵我和鎮壓。

1999年,中國恰恰在這兩條道路之間出現過一個極其清楚的歷史瞬間。

那一年,中國已經走過二十餘年的改革開放。其間雖然經歷了1989年六四鎮壓這一重大政治倒退,但市場經濟仍在發展,社會結構持續變化,民眾的自主意識也在增長。經歷了此前幾十年的政治運動之後,中國社會一度仍存在這樣一種可能:社會矛盾不一定都要重新上升為敵我鬥爭,民眾的訴求也可以通過信訪、行政協調乃至法律途徑來處理。

就在這樣的背景下,1999年4月25日,北京發生了對後來影響深遠的一幕。

因為天津媒體刊登了對法輪功不公正的文章,約五千名法輪功學員前往天津師範大學《青少年博覽》雜誌社,希望就相關文章與校方進行對話,並以自己的親身經歷作出正面澄清。沒想到,現場後來出動約三百名防暴警察驅趕學員,一些學員遭到毆打,並有45人被抓捕。為反映天津發生的情況、要求釋放被抓學員,並爭取正常的修煉環境,上萬名法輪功學員於1999年4月25日來到國務院信訪部門所在地附近,希望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

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走出來了解情況,並讓上訪者推舉代表進入中南海反映訴求。有關部門隨後處理了天津拘押法輪功學員的問題。當晚,事情得到回應之後,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安靜、有序地離開。

今天重新看這一幕,它真正值得記住的,並不只是「一萬多人到北京上訪」,而是這樣一個事實:一個看起來極其複雜、極其敏感、甚至可能被視作重大政治危機的群體事件,在一天之內,通過溝通和平解決了。

這件事證明,當時的中國不是沒有能力用正常方式處理重大社會矛盾。政府沒有垮,社會沒有亂。一個總理願意出來聽人民講話,群眾通過代表表達訴求,能夠解決的問題得到解決,然後大家回家。沒有人需要成為敵人,也沒有必要動用一場政治運動。

十年前的1989年已經證明,當民眾訴求被最高權力定義為政治威脅時,中共仍然會訴諸鎮壓;而1999年4月25日又證明,同樣面對大規模民眾聚集,另一種和平、理性的處理方式其實同樣存在。真正決定歷史方向的,不是「有沒有辦法」,而是在歷史的十字路口上,掌握最高權力的人選擇了哪一種辦法。

如果歷史沿著這條路繼續走下去,4月25日完全可能成為中國社會治理逐漸走向理性、寬容和法治的一個標誌。

可是,歷史恰恰在這裡轉了彎。

一、4·25:一個重大社會矛盾原來可以這樣解決

4月25日當天,朱鎔基面對的首先是一個具體的問題:為甚麼這麼多人來?天津為甚麼抓人?他們有什麼訴求?政府應該怎樣處理?

這種思路的出發點很簡單:首先承認對方是可以溝通的人,是有權表達訴求的普通民眾,然後再按照事實去解決問題。也正因為如此,一個原本很容易被政治化的事件,最後以一種相對平和的方式收場。

這一天真正留下的歷史意義,正在這裡。

它證明,一個政府面對大規模民眾聚集時,並不是只有鎮壓這一種選擇。即使人數眾多,即使事情敏感,只要人們沒有暴力,沒有傷害別人,政府仍然可以通過傾聽、溝通和行政處理來解決問題。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朱鎔基後來始終反對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成為中共既定政策之後,他沒有公開與之決裂。因此,今天重提4·25,並不是要把朱鎔基塑造成一個反抗體制的英雄。

真正重要的是,那一天留下了一個無法抹去的歷史事實:

中國本來可以不用迫害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而且,這條路已經被實際證明是可行的。

正因為如此,後來發生的一切才更加值得追問。

 二、一個已經解決的問題,為甚麼又被製造成敵人

如果4月25日發生了暴力,如果有人衝擊政府機關,如果上訪者提出了奪取政權的政治訴求,那麼政府採取安全措施尚且可以成為一個需要討論的問題。

可是,當天發生的恰恰不是這樣。

上萬人來了,保持秩序;代表進去談了,問題得到回應;事情解決以後,人群自行離去。也就是說,4月25日本身已經給出了答案:這場矛盾完全可以和平處理。

那麼,一個已經解決的問題,為甚麼後來還要被重新製造成一場全國性的政治危機?

這或許正是理解1999年的關鍵。

朱鎔基看到的是「事情」:有人被抓了,有人來申訴,政府需要了解情況並解決問題。

江澤民看到的卻是「威脅」。

對於一個要求社會的重要力量最終都必須置於共產黨組織和政治控制之下的體制來說,一個人數眾多、不由黨直接組織,卻有自己信仰、道德準則和社會聯繫的群體,很容易被視為一種不可控制的力量。法輪功學員所遵循的真、善、忍,並不是由共產黨賦予的,也不需要政治權力批准才能成立。人可以不依賴政治組織,而按照自己的信仰要求自己做好人。

對於一個真正允許社會自主存在的政府來說,這並不應該構成威脅;但對於一個把政治控制看得高於社會自主的體制來說,獨立本身就可能成為問題。

於是,問題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

原來要問的是:這些人做了什麼?

後來變成:這些人是什麼人?

原來應該按照事實和法律判斷一個人的行為,後來卻先進行政治定性,再決定國家可以怎樣對待他。

這正是中共歷次政治運動反覆出現的一種邏輯。無論是反右還是文化大革命,都曾經使用過類似的方式:先劃定敵人,再通過宣傳塑造敵人,通過組織系統要求社會表態,最後讓公安、司法、單位、學校乃至家庭圍繞政治目標運轉。

1999年真正令人警醒的地方就在於,中國在經歷二十年改革開放之後,本來似乎正在逐漸遠離這種運動式治理,卻又在法輪功問題上重新走回了這條老路。

江澤民所啟動的,並不是一種全新的政治方法。

他重新啟動的,恰恰是共產黨最熟悉的一套方法:先製造敵我,再動員整個國家機器去解決被製造出來的「敵人」。

 三、江澤民---歷史十字路口上的罪人

後來持續二十多年的迫害當然不可能由江澤民一個人親手完成。無數黨政幹部、公安人員、宣傳機構、司法系統和基層組織參與其中。把如此龐大的國家行為全部解釋成一個人的行為,並不足以說明歷史的複雜性。

但這並不意味著江澤民的罪責可以因此被稀釋。

恰恰相反,1999年最重要的事實之一,就是另一條道路已經存在過,而且已經證明可以行得通。

4月25日當天的處理已經說明,問題可以通過溝通解決,沒有發生暴力,也沒有出現所謂政權危機。如果沿著這條路繼續處理,事情本來完全可能停留在一個正常的社會治理問題上。

可是江澤民選擇否定了這條路。

他把一個已經和平解決的問題重新政治化,把一個信仰群體重新定義成必須被打擊的對像,並推動國家機器走向全面鎮壓。

正因為此前已經有過一個成功的和平處理範例,後來發生的一切就更不能被解釋為「當時沒有辦法」。

有辦法,而且已經試過,也已經成功了。

只是後來沒有繼續走。

所以,如果要追問1999年這個歷史十字路口上最直接的政治責任,江澤民這個名字不應該被歷史含混過去。

他的責任不只在於發動了一場迫害,更在於他在中國已經短暫出現另一種可能的時候,親手把方向重新扳回了共產黨最熟悉的政治運動道路。

然而,追究江澤民的責任還只是第一層。

更深的問題是:為甚麼一個最高領導人的個人意志,可以把一個已經和平解決的問題變成全國性的政治運動?

為甚麼一旦最高權力作出決定,宣傳、公安、司法、組織、學校、單位乃至基層社會就能夠迅速圍繞這個決定運轉?為甚麼法律不能阻止它?為甚麼黨內即使存在不同意見,也最終無法形成真正的制衡?

答案也許就在於,這部政治運動機器從來沒有真正消失。

只要最高權力重新宣布「誰是敵人」,它就可以再次啟動。

從這個意義上說,江澤民的個人選擇與共產黨體制本身並不是彼此分開的兩個問題。恰恰是這種體制,使一個人的惡念惡行能夠迅速轉化成整個國家機器的行動。

四、當一個國家開始迫害真、善、忍

1999年7月20,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開始。大量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信仰而遭到拘押、勞教、判刑、酷刑乃至死亡,並活摘器官。

然而,如果只從受迫害者的人數和遭遇去理解這場迫害,仍然低估了它對於整個中國社會造成的傷害。

因為這場迫害所針對的,恰恰是「真、善、忍」。

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中,誠實應該受到尊重,善良應該受到保護,人在利益和壓力面前能夠忍讓、克制,也應當被看作一種德行。可是,當一個把真、善、忍作為信仰準則的群體被國家機器定性為必須打擊的對像以後,一種極其危險的善惡倒置便發生了。

一個普通人可能明明認識身邊的法輪功學員,知道這個人沒有傷害別人,甚至知道他因為修煉而變得更加善良、更加克制。但電視、報紙和單位卻不斷告訴他另一套完全相反的說法。幹部被要求表態,單位需要完成政治任務,學校、社區和家庭也被捲入其中。有人即使知道事情不對,也會因為工作、安全、家庭和現實利益而選擇沉默。

久而久之,一個社會最危險的變化便出現了:

人不是不知道什麼是善惡,而是逐漸習慣了在權力面前放棄自己對善惡的判斷。

明明知道一個人是好人,卻不敢替他說一句公道話;明明知道宣傳與自己親眼看到的事實不同,卻仍然跟著重複;明明知道一個沒有犯罪的人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對待,卻因為「上面已經定了性」,便覺得自己沒有必要再追問。

這種變化一旦形成,就不可能只作用於法輪功學員。

一個社會的道德,從來不是抽象存在的,它就是由無數普通人的日常選擇構成的。一個人選擇誠實,一個商人不造假,一個醫生不欺騙病人,一個企業不出售有毒食品,一個官員不利用權力謀私,這些看起來彼此無關的行為,其實都依賴於一個共同的前提:人相信有些事情即使能夠獲利,也不應該做。

這就是道德。

可是,如果國家本身不斷向社會示範,為了政治目的可以顛倒黑白,為了權力需要可以把好人說成壞人,只要先完成政治定性,事實、法律乃至人的尊嚴都可以退到一邊,那麼這種示範產生的影響就不可能只停留在政治領域。

它會慢慢進入商業,進入官場,進入教育、醫療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人開始學習的,不再是「什麼事情是對的」,而是「怎樣做對自己最安全」;不再首先考慮「什麼事情不應該做」,而是考慮「怎樣做對自己最有利」。

今天回頭看中國社會,許多人都會感到一種深刻的不安。詐騙、造假、食品安全問題反覆出現,人與人之間缺乏基本信任,商業、教育、醫療乃至公共生活中,利益常常被放在是非之前。面對不公,人們的第一反應往往是自保;陌生人之間彼此戒備,有時甚至面對明顯需要幫助的人,也會因為害怕承擔責任而退縮。

這些亂象當然各有其直接的經濟、制度和社會原因,但從更深層看,一個社會長期被迫接受善惡倒置、謊言高於事實、權力高於良知,本身就會不斷侵蝕社會最基本的道德基礎。

正如《九評共產黨》第五評所指出的,江澤民與中共政治機器在這場迫害中形成了「相互利用」的關係:江澤民藉助中共歷經政治運動形成的暴力、宣傳和組織機器推行迫害,而這套機器也藉由新的「敵人」重新全面啟動。

1999年,江澤民與中共政治機器相互利用,發動了對法輪功、對真善忍的迫害,正是這種道德崩塌過程中一個極其重要的轉折點。

如果說真話可能受到懲罰,而重複謊言更加安全;如果堅持善良的人可能受到打擊,而執行不公正命令的人反而得到利益;如果人在強權面前堅持良知需要付出沉重代價,而放棄原則卻能夠換來現實安全,那麼這種價值倒置持續得越久,一個社會的道德底線就越容易被一點一點掏空。

如果一個社會連「真」都不能保護,人與人之間如何建立信任?

如果「善」在強權面前反而可能成為危險,人為甚麼還要堅持善?

如果人在威脅面前堅持原則需要付出代價,而放棄良知卻更加容易生存,那麼這個社會最終會獎勵什麼樣的人?

這或許正是1999年以後中國道德急劇滑坡中一條極其重要、卻長期被忽視的線索。

對法輪功的迫害傷害的不只是一個信仰群體。它迫使整個社會觀看、參與甚至習慣一種善惡倒置:堅持真、善、忍的人可以成為被打擊的對像,而參與迫害的人卻可以因為執行政治任務而獲得安全、利益甚至權力。

當這種邏輯長期存在,一個社會失去的就已經不僅是某些人的信仰自由。

它最終侵蝕的是整個社會判斷什麼值得尊敬、什麼應該羞恥的共同尺度。

五、被扼殺的不只是一個群體,而是中國的未來

二十七年以後,當人們重新談起剛逝去的朱鎔基,重新回望4月25日,也許真正值得追問的已經不只是朱鎔基當年是不是處理得好。

因為4·25本身已經留下了答案。

那一天,一個萬人參與、極為敏感的信訪事件,沒有依靠暴力而得到解決。政府和民眾可以講話,矛盾可以通過溝通化解,一個國家也並不需要因為人民有不同信仰,就把他們變成政治敵人。

1999年4月25日,中國曾經給出過一個答案:

聽他說話。

幾個月以後,江澤民給出了另一個答案:

把他變成敵人。

這兩個答案之間,隔著的並不只是兩種處理社會矛盾的方法,而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善惡選擇。

前一種選擇承認人首先是人,承認一個人即使不屬於黨的組織體系、即使擁有自己的信仰,也仍然可以通過正常渠道表達訴求;後一種選擇卻重新啟動敵我政治,把一個人的身份置於他的行為之上,只要權力宣布他屬於「敵人」,就可以動員整個國家去改造、壓制乃至摧毀他。

從那以後,受到傷害的便不只是法輪功學員。

一個社會被迫學習怎樣在謊言面前自保,怎樣對善良保持沉默,怎樣讓政治定性代替事實,讓現實利益壓過良知。當一個國家開始迫害以真、善、忍要求自己的人,它所摧毀的,也就不可能只是一個信仰群體。

它最終摧毀的是整個社會對善惡的共同尺度。

今天中國種種令人痛心的亂象當然各有複雜原因,但回望二十七年前,1999年無疑是一道無法繞開的歷史裂口。那一年,中國曾經看到過另一條路,而且曾經證明那條路完全走得通。

後來,是江澤民把它截斷了。

然而,歷史真正留給中國人的問題還不能停在這裡。

因為如果只是一個壞人作出了一個錯誤決定,那麼只要換掉這個人,問題似乎就結束了。

可事實不是這樣。

真正令人不安的是:為甚麼一個人能夠把一個已經和平解決的問題變成一場全國性的迫害?為甚麼只要最高政治權力重新劃出一道敵我界線,整個國家機器就可以迅速隨之運轉?為甚麼法律、制度和社會都無法阻止這種事情發生?

當這個問題被追問到底,我們面對的就不再只是江澤民一個人的罪責,而是一個制度為甚麼能夠不斷製造敵人、顛倒善惡,並讓整個國家機器服從於這種顛倒黑白的行徑。

這也許才是1999年留給今天中國最沉重的反思。

一個文明真正的底線,從來不在於它創造了多少財富、建造了多少高樓,也不在於它在世界上擁有多大的力量,而在於當一個手無寸鐵、只是希望堅持自己的信仰和良知的人站在權力面前時,這個國家究竟怎樣對待他。

1999年4月25日,中國曾經短暫地證明:

可以聽他說話。

而幾個月以後,另一種選擇把這條道路截斷了。

被扼殺的,因此不僅是一個群體正常生活和信仰的權利。

被扼殺的,也是一個本來可能給整個中國帶來希望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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