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寧晉縣李志勤被迫害致死 妻子起訴元兇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6月17日】

河北寧晉縣小棗村李志勤因修煉法輪大法,被中共迫害致死,妻子高素改,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通過郵政快遞把“刑事控告書”寄到了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

高素改,58歲,家住河北省邢台市寧晉縣鳳凰鎮。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她的丈夫、法輪功學員李志勤,在家中睡覺時,寧晉公安局國保人員入室,將他暴打致死。

李志勤生前照片
李志勤生前照片

在控告書中,高素改寫到:

“2007年9月12日晚深夜(十點半),我丈夫李志勤已經在趙縣租房的一樓房間裡睡覺,屋裡關著燈,我在樓上,聽見有砸門聲,沒等開門,突然翻牆闖進來幾個人,把門打開,我記得有十幾個人,進屋裡就動手。我的兒子李光在場,就喊:“你們憑什麼打人!”上前理論,他們揪住他頭髮把他按在了地上。

我被擋在門口,就聽見屋裡“咕咚咕咚”的打人聲。過程中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行兇時間達半小時左右。之後,我看到我丈夫李志勤頭耷拉著被拉出來,穿著大褲衩,上身沒有衣服,腳上沒穿鞋子,已經無法站立,被兩個人架著,靠在門邊牆角。有人喊戴上手銬,就有四個人把李志勤抬著往外走。

我丈夫李志勤從屋裡被架出來後,沒能抬頭看我一眼,沒能給我說一句話,走到院子時“哼”的出了一口長氣,就再也沒有聲息。我急忙往外追,問他們是哪的?憑什麼抓人?我兒子騎車追到胡同口的時候,因為天很黑,他們的車已經開遠不知道到哪裡去了。

李志勤被帶走後,我和孩子們一直得不到消息,憂心如焚,多次找縣公安局問。直到2007年9月13日晚8點左右,我的兒子李光才被叫到寧晉公安局,說他爸爸已死亡,屍體在邢台市殯儀館。”

高素改從二零一二年正式聘請律師申冤,從趙縣法院、寧晉縣公安局,到邢台市中級法院,再到河北省高院,過程中,家人遭綁架、威脅。申請國家賠償的訴狀逐級遞送到北京最高法院賠委會,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北京立案。但是,北京最高院不開庭、不質證、未見律師,草率依從下級法院的判決意見,駁回申訴。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兩位律師堅持不懈到北京最高檢察院再遞“重新審查決定申請書”,卻遭到北京最高檢察院接待人員的蠻橫拒絕。

李志勤的妻子高素改並不灰心,她說:“我知道這件事在中共迫害政策操縱下的難度,但這是我的責任,無論多難,我都會堅持。”

同時,河北各地百姓聽聞李志勤被迫害致死的真相,紛紛簽名聲援,各地簽名達一千餘人。

今年六月四日,高素改以“故意傷害致死罪”、“非法拘禁罪”(其子被綁架關押一個多月)“非法入室罪”、“徇私枉法罪”等多種罪名,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遞了訴狀,狀告江澤民這個迫害法輪功的元兇。

高素改在訴狀中寫道:“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我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是個守法公民。可是在逐級為我丈夫的申訴中,我看到的是各級官官相護的違法行為。寧晉縣公安局為何膽大妄為的抓人、打人?各級部門為何推諉不追究?各級法院為何明知該賠卻駁回申訴?……這無不與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一脈相承。江澤民以暴力和謊言治國,踐踏中國憲法規定和人類公認的信仰、思想、言論自由的權利;在對法輪功的迫害過程中,利用謊言、金錢、權力和生存的脅迫,致使許多政府官員、公檢法人員喪失其應有的道德勇氣和職業公正,而淪為江氏的專制工具,助紂為虐,明知冤案卻為了自保而徇私枉法。江澤民是這場鎮壓禍國殃民的元兇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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