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被迫分離 女會計攜家人控告首惡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6月26日】

吉林市董芳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與父母及妹妹一家四口將控告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分別寄給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經查詢,兩高都已於六月十八日簽收。

董芳女士是名會計,她的父親董慶有是市規劃院總工程師(已退休),母親劉順香是吉林省生物製品廠退休職工,妹妹董昕是高級工程師,他們一家人因修煉法輪功,遭到各種迫害。現年七十多歲的父母曾被綁架、勒索,長期被迫離家。妹妹董昕也曾被警察綁架、毆打。現年四十五歲的董芳女士更是被迫害得家庭破碎,骨肉分離。

以下是董芳女士在控告狀中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我從小患腸胃疾病,時而便秘時而拉肚子,久治不愈。而且年紀輕輕就身體虛弱,我的辦公室在五樓,提兩暖瓶水上樓感覺就要暈倒了。一九九五年三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久頑疾就全好了,身體非常棒。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脾氣倔強,一犯脾氣“十頭牛都拉不回來”。修煉後我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與丈夫和婆婆的關係變好了,和同事配合工作融洽了,在利益面前也不去計較了,給廠家介紹工程也不貪圖回扣了;有時做錯了事情,自己就會主動改正。領導對我的工作態度與對同事表現出的善心非常滿意。大法還給了我超常的智慧,在考取全國註冊工程師的時候,只複習了十幾天就以高分一次通過。

丈夫見到我身體變好了、脾氣變好了,積極推薦他多病的姥姥修煉法輪功。

然而自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我丈夫從支持我與他姥姥修煉到反對我修煉,最後因受到壓力與造謠的宣傳,怕影響仕途而與我離婚。二零零一年法院法官在迫害政策下,強行將只有兩歲的孩子判給前夫,嚴重違反了婦女兒童的權益。當我被趕離家門時,幼小的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使我永生難忘。孩子在沒有母親的照料下度過童年,十分可憐,這場迫害給我和孩子精神上造成巨大的傷害。孩子在上幼兒園與小學期間,老師知道我修煉法輪大法後,孩子備受歧視。

由於江澤民的造謠宣傳及群體滅絕政策,使得人們心中的善惡顛倒,是非混淆,再加上歷次運動使世人不寒而慄的株連政策,前夫內心非常矛盾痛苦,不想失去完整家庭,也無法面對壓力,以致對我非常仇恨,見孩子時間都由他說了算,我給孩子買的東西全部扔掉,不許我給孩子打電話,踹壞我的車,踹傷過我並報警抓我等等。

單位裡,雖然領導和同事對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非常認可,然而在壓力下,不讓我和其他同事一樣出國學習,不讓我評上優秀員工,不讓我當專業領導,不敢在單位名冊上寫上我的名字……有的領導還企圖辭退我。

前夫的姥姥,修煉前渾身疼痛,經常貼滿膏藥,做過膽切除手術,一九九五年她修煉大法後,全身疾病全無,年近七十歲的人遇到小水坑是一躍而過,身體非常健康。一九九九年迫害之後,派出所警察就因她給煉功點提錄音機,找到她的兒女進行威脅,兒女們害怕受牽連失去工作,以斷絕關係逼迫老人,迫使孤獨的老人不得不放棄修煉,心中痛苦不堪。原本修煉後身體很好的老人,幾年後半身不遂,在痛苦中度日,於二零一二年病逝。這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又一實例。

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群體的肉體及精神的迫害,深入社會各個角落與各個群體,用各種方式不擇手段的打壓迫害。身邊的親友同事看到做好人得到如此的下場,作惡反倒得到好處,使得世人的善惡標準顛倒,道德急劇下滑,將整個民族拖向罪惡深淵。江澤民必須被現行法律與人間正義審判,讓世人看到“善惡到頭終有報”的結果,這樣才能使中華民族回歸正統,民族才有未來。江澤民被審判的那一天,也是在無知中、在被謊言欺騙中、在不得已中對法輪功群體做過錯事、推波助流的世人能吐出這口惡氣的那一天。

綜上所訴,我控告江澤民《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群體滅絕罪、侮辱、誹謗罪、反人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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