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東省邊防總隊紀檢辦主任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7月13日】

原山東省邊防總隊紀檢辦主任周冬東,堅持修煉使她身心受益的法輪功,多次遭非法關押、強制洗腦,並遭不明藥物迫害,身體受到及大摧殘,日前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江澤民的諸多罪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歲的周冬東女士說: 從一九九九年以來,江澤民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整個國家機器, 包括軍隊、武警和公、檢、法、司、國安、政法委等各級黨政機構,對法輪功修煉群體實施了一場群體滅絕性迫害。上億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被非法剝奪,致使數以千萬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致使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受到株連。

周冬東女士說:江澤民集團用金錢、權力、生存脅迫無數本不願參與迫害的中國人(上至政府官員、工作人員,下至街頭百姓)拋棄良心,協同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群眾,在自己的良心和生命中留下難以洗刷的道義污點。

周冬東女士說: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2次、拘留6次(單位非法關押2次、行政拘留2次、刑事拘留1次)、非法洗腦1次。

周冬東女士表示,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徇私枉法罪、侮辱罪、誹謗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下面是周冬東女士陳述的部分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叫周冬東,女,54歲,原山東省邊防總隊紀檢辦主任,副團職。迫害後,因堅持信仰,降為營職幹部復員,從此失去工作。

一九九六年初看了《轉法輪》之後,決定修煉法輪功,身心的變化非常大。知道法輪功是高德大法,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更起到了社會精神文明回歸的作用。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大肆抓捕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修煉後身心受益,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二零零零年十月五日我到北京上訪,被天安門的警察拖拽扔到警車上,然後拉到前門派出所院子站著等候,因當天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太多,被裝上幾輛大的公交車,由武警和警察押送到房山縣公安局,下車後在院子裡排隊,警察逐個審訊全國各地來的法輪功學員,將這些學員搜身檢查,關押到房山縣公安局看守所。

第二天,濟南駐北京辦事處把我們拉到奇然賓館,非法關押在賓館地下室。第二天,我被單位派來的人非法劫回濟南,繼續關在總隊的後勤基地,並派八九個人看管,逼迫放棄修煉,十五天後放回。此後,搬到大辦公室上班,讓本處人員監視看著。

二零零一年一月臨近過年,總隊要求我寫保證不去北京上訪,我拒絕寫,臘月二十六日被總隊關押在綜合樓五樓,窗戶現釘的防盜網,布置通訊女兵看守,去時帶了本《轉法輪》被搶去。因抵制非法關押,絕食絕水七天放回。同年四五月份,總隊讓我去洗腦班轉化,我拒絕了,當時擔心在班上隨時被押送到洗腦班,只好回家,無法上班。就這樣,總隊還派人帶著邪悟的人,上家裡來所謂“轉化”,我拒絕開門。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總隊受公安部邊防局,省公安廳等上級部門施壓,打算把我劫持到王村女子勞教所,對我進行強制轉化,被我拒絕。總隊又把我丈夫叫去,威脅我丈夫,揚言周冬東必須強制轉化。二十六日,總隊用依維柯並派出十餘人,把我押送到漿水泉女子勞教所,進行強制轉化,次年三月二十日放回。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日在同修家學法,遭歷下區六一零、姚家派出所綁架,並非法抄家,掠奪了大量的財物及印表機,姚家派出所孟所長揚言判我十二年。被非法關押在濟南看守所期間,我抵制迫害,絕食絕水三十天,每天兩次灌食,每次插管由四、五個嫌疑犯強按著,那場景殺人犯都流淚,再加上不明藥物,身體受到及大摧殘,並已衰竭。取保候審。後來警察告訴我,你現在身體落下的所有毛病,就是那個時候弄的。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因掛條幅及張貼不乾膠,據悉被公安部定為二二零大案,期間一直被監視,四月二十五日張貼不乾膠,二十八日晚八時許,來了三十多位警察非法抄家並進行綁架未遂。取保候審。

二零一四年二月,送給世人神韻光碟,被誣陷,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張貼不乾膠,被惡人構陷,非法拘留十天。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