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7月21日】
原雲南省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葉保福一家人,是法輪功學員,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16年迫害中,一家人遭到各種迫害,包括長期監視住宅、電話監控、出門被盯梢、跟蹤、多次綁架、非法關押、洗腦、勞教、判刑。目前,葉保福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妻子楊明清和女兒葉茂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葉家的親友牛定鳳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將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寄給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已收到妥投簡訊,均由最高檢、最高法單位收發章簽收。
以下是《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葉保福一家人堅持修煉而遭受迫害的事實:
葉保福六十五歲,原雲南省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妻子楊明清六十二歲,原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夫婦二人於一九九九年十月“昆明世博會”閉幕期間被林業公安處非法傳訊、後被昆明公安非法關押在林業培訓中心二天,隨後就被單位夥同盤龍區國安看守在家裡,白天看守人員坐在客廳裡看守,晚上警車堵在樓道口看守,共計四十五天。以後長期監視住宅、電話被監控、出門被盯梢、跟蹤。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到雲南省委上訪,同時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綁架、關押一個多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女兒葉茂因抵制洗腦班離家出走。在“610”直接操控下,花費了二十多萬元追捕葉保福一家三口:警察和單位長期非法看守葉家的住宅,還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設路卡企圖進行攔阻。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葉保福一家三口在被昆明市盤龍區國安及防暴隊綁架。葉保福被防暴警察用電棒電擊、拳頭打頭部,光著身體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拉上警車。隨後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被非法勞教兩年,女兒被非法勞教一年。
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三大隊,葉保福不承認非法勞教拒絕被勞役,被“嚴管”迫害。二零零二年他絕食抗議勞教所阻止女兒探視而被單獨關押,“包夾”由二人加至五人二十四小時看守。
二零零三年,葉保福非法勞教期滿,勞教所不釋放,葉保福絕食抗議一個多月,勞教所指使醫院強行灌食,在十多名警察圍觀下葉保福被三大隊副大隊長普順元指使的十名吸毒人員按住四肢、頭部強行灌食、強行輸液折磨,致使身體一夜之間明顯極度衰弱,體重明顯下降,血壓升高,下肢關節紅腫,身心受到極大摧殘。他被勞教所非法延期一百一十七天。
葉保福給林業中心醫院寫申訴信,被該院邪黨書記李悅誣告。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昆明市盤龍區國安、“610”對葉保福一家三口綁架、抄家。隨後葉保福、楊明清被非法開除工作。葉保福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妻子與女兒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一大早,葉保福、楊明清、葉茂在家中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五華區看守所。之後昆明市檢察院非法對他們三人提起起訴。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昆明“610”操控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昆明市檢察院兩名公訴人唐雅琴和李雲兵宣讀所謂的起訴書,羅織各種無端的罪名,遭到辯護律師的一一駁斥。
葉保福、楊明清、葉茂一家三口在法庭充分展現了法輪功學員救度眾生的慈悲胸懷,他們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人能明白真相得救。楊明清在她的辯護詞中寫道:“法輪功修煉真善忍,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擁有法輪功書籍和所有宣傳品合法。”她最後寫道,“世上的每一個人,每一個生命,包括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每一個人都是大法弟子救度的對像,對參與迫害的每一個人,我沒有怨氣,也沒有仇恨。只是希望你們能早日明白真相,少干一件迫害法輪功的事,就是為自己進入未來多一份希望。”
葉保福在法庭上講述了自己被非法關押在五華看守所時,通過法輪大法的法理感化了一位死刑犯的故事。這位死刑犯在看守所裡對人生失去了一切希望,萬念俱灰,因此採取極端暴力的方式和包括看守所警察在內的所有人發生衝突,甚至萌生了要殺害看守所警察的念頭,連看守所都無法管制他,葉保福主動申請和他在一個監室,用自己在大法中修煉的親身體會,使那個死刑犯明白了生命的意義。他在臨刑前給葉保福寫了一封信,說自己如果早一點知道法輪大法就不會幹出犯罪的事。他讓葉保福在法庭上將這封信拿給在場的所有人看。
其實審判長楊捷、代理審判員李世超、李興虎都明白葉保福無罪,但是他們仍然非法判葉保福六年,楊明清和葉茂各四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