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7月29日】
現旅居紐約的法輪功學員,原中共邪黨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已於六月二十六號向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寄出控告信,強烈要求逮捕江澤民。經查詢,王友群的控告信已妥投最高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時任中共頭目的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以來的十六年裡,僅僅因為在法輪功問題上向江澤民講了真話,王友群受到嚴重迫害,被迫失去人身自由五年零七個多月,二千零四十天,被迫失業達十三年零六個多月,四千九百六十天,王友群的家一次又一次地被逼到瀕臨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危境。美國總統羅斯福講的“四大自由”,即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對王友群而言,幾乎全部被剝奪。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由於江澤民的嚴重失職,中國首都北京發生了震驚世界的“四·二五”事件。在相當多的法輪功學員給江澤民寫信、寄信反映法輪功問題全都無效的情況下,在天津發生防暴警察毆打、抓捕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的情況下,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清晨起,陸續有上萬名法輪功學員來到北京的國務院信訪辦公室和平請願。王友群也參加了這次上訪。當晚,江澤民在致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關領導的信中,狂妄地發出了“戰勝法輪功”叫囂。一九九九年五月七日,王友群寫了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五月八日,以掛號信方式,寄給了江澤民等七位第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常委。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作出迫害法輪功的決策後,王友群在武警全天二十四小時嚴密監控下,被“隔離審查”四個多月。在長達一百三十五天的時間裡,王友群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吃飯、睡覺、大小便、洗衣、洗澡、理髮、被審查,等等,均有武警嚴密監視。從七月二十日到十月上旬,長達八十多天的時間裡,王友群二十四小時都被關在室內,不准到戶外活動。只是在王友群的精神趨於崩潰、身體極度難受的情況下,才獲准每天可以在武警嚴密監視下在劃定的地段(約一百米左右)散步半小時。最後,王友群被開除黨籍,辭退回家。從此,王友群的人權狀況不斷惡化。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王友群被非法抓進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八月十七日,被換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被押回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之後,王友群被扣上“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被非法判刑五年。無論是北京市西城區法院,還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王友群案的宣判,都是見不得陽光的。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專門選擇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國慶六十周年八天長假的第七天宣判,整個旁聽席上空無一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王友群的上訴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然而,從上訴到最後接判,王友群一直沒有見到審判長賈連春法官!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王友群被押解到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前進監獄。
王友群是因為秉筆痛斥當代中國最大的禍根——江澤民,才被江澤民在當時中共最高層最信任的人周永康打擊報復關進看守所,投入監獄的。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被關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王友群,放下生死,就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迫害法輪功的嚴重犯罪行為,寫了一封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致時任中共軍委主席胡錦濤的檢舉信《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提出了兩點強烈要求:第一,依法逮捕周永康;第二,周永康必須賠償王友群經濟損失不得少於一千萬元人民幣。出乎中國大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官員、公安警官、檢察官、法官、監獄警官意料之外的是,無論是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法官徐麗文製作的[2009]西刑初字第206號刑事判決書,還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賈連春、劉璐、翟長璽製作的[2009]一中刑終字第3381號刑事裁定書,都沒有一個字提到王友群舉報邪黨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王友群從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以真名實姓通過中國邊檢,搭乘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的飛機,飛抵美國紐約。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王友群寫了致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的控告信《關於依法逮捕江澤民的強烈要求》,六月二十六日,在美國紐約的郵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寄給了曹建明。
全球起訴江澤民,這是天意。三十九年前的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在十年“文革”中紅得發紫的江青被抓捕,之後被判死緩,最後在生不如死中自殺身亡。將近七年前,在中共政治舞台上紅得發紫的周永康,現在同樣遭到惡報。如今,天要審判江澤民,誰能擋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