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8月05日】
中央社曼谷5日專電,泰國最高法院4日裁定法輪功可以合法在泰國註冊,推翻原本被地方法院和內政部拒絕合法化的決定,法輪功在泰國經歷10年的申請。
根據曼谷郵報(BANGKOKPOST)報導,泰國最高法院已經裁定法輪功在泰國的註冊申請,推翻原先被地方法院和曼谷市政府的決定。
法輪功是在2005年1月由學員向曼谷市政府申請登記,被地方法院和曼谷市政府的主管機關內政部所否決,經歷了10年的訴訟,終於獲得合法地位。
報導中也認為,此舉極為可能影響泰國與中國大陸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