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非法勞教、騷擾 廣州張婉純夫婦控告元兇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9月08日】

廣州法輪功學員四十一歲的李鍾雄和三十九歲的張婉純夫婦,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他們多次被綁架、勒索、勞教,並且長期遭騷擾。張婉純夫婦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張婉純女士敘述遭迫害事實:

修煉法輪大法 感受到生命的美好

我和丈夫是同事,一九九六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八年結婚。修煉十多年來我們沒吃過一顆藥,沒上過一次醫院。我們都被“真、善、忍”的法理深深打動,找到了人生真正的意義,感受到生命的美好。

修煉之前我脾氣暴躁,修煉後變的平和,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對丈夫姐姐看我很不順眼、經常數落,我從不頂嘴,盡我所能的去干好家務活。

對利益得失,我們也以平常心待之,在做生意的時候能站在客戶的角度去處理問題,更好的為客戶服務。有客戶欠我們三萬元錢一年多沒還,口氣還很生硬。我們也只是好言相勸,沒有生氣,更沒有逼債。在自己還沒有房子的情況下,我們主動借錢給丈夫的弟弟買房子,我娘家建新房我們也主動借錢給他們,連我丈夫的姐姐用廉價買了我婆家的房子我們也沒跟她爭,如果她不買去的話房子就是我們的,而且我們遠比她更需要這房子。這些都是

因為我們修煉了法輪功,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去要求自己,心性得到了提升,我們才可以做到這些。

合法上訪 遭拘禁、毆打、勒索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和丈夫一起去北京信訪辦反映情況,剛填完表我們兩個就被綁架到廣東省駐京辦,被非法拘禁在駐京辦的地下室裡,身份證也給非法抄走了。三天後又把我們綁架到戶口所在地——廣東省汕頭市,在汕頭我們又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而且每人還得交五千元現金才能回家,兩人共交一萬元,這一萬元沒有收據。被沒收的身份證也沒有還給我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我們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要求停止迫害。便衣跑過來把我丈夫打倒在地,還踏上一腳,丈夫鼻血直流。我的耳邊挨了一拳。我們被強行綁架上車送到天安門分局看守所,晚上轉送到朝陽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在朝陽區看守所,我說自己不是犯人,我不要蹲下,兩個男警察上來左右開弓一頓暴打,打的我蹲下為止,女警察揪我的頭髮踩我的腳丫把我拖著往前走,體檢的警察拿鉗子鉗我的手。我看到有女同修被脫光了衣服綁在走道上。四天後,我被綁架到了秦皇島派出所。在秦皇島派出所,我拒絕說出自己的姓名和住址,被強制一直站著,不讓睡覺,白天黑夜的被輪番審問,直到我說出姓名、住址為止。這次一共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天,二零零零年一月九號才回到了廣州。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回到廣州後,汕頭新津派出所威脅我爸爸,要我爸交兩萬元保證金,保證我在一年內不出問題,如果出了問題保證金就全部沒收,不交的話就要上廣州來綁架我,我爸在無奈的情況下交了錢做擔保。

家人無端受到牽連,精神壓力很大,苦不堪言。

被非法勞教 生意遭賤賣

二零零零年三月的一天早上 ,我和丈夫在廣州市越秀區黃沙文具批發市場的C館自家開的檔口工作,忽然間就闖進了四個男便衣警察。他們把我強行捆上並抬到他們的車上,和我丈夫一起,被強行送到廣州市海珠區看守所。我家人一個多月後才得知我們被綁架的事。我們夫妻被綁架後檔口因沒人看管而關閉了,租的房子也沒人住了。警察自行去找房東開門抄家,家裡的電腦和一千多元現金被抄走;檔口幾千塊錢現金被抄走,貨物被賤賣,原本十幾萬元的貨物被賤賣不到兩萬元。家人還被迫還清高價的檔租(由於是新開的商場,租金是打折的,但商場不知何因對我家單方面取消優惠),經濟損失慘重。

在廣州市海珠區看守所,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戴上手銬拉去打針,後來還被打了所謂“安定針”。開始我並不知道自己被打了什麼針,但無意中聽到一個獄警對另一個獄警說:“奇怪!給她打了安定針怎麼還這麼精神。”

二零零一年四月,我和丈夫被非法勞教兩年,我被劫持到白雲區槎頭女子勞教所,丈夫被劫持到廣州第一勞教所(花都赤坭勞教所)二大隊。 在勞教所,我天天被洗腦,被迫看毀謗法輪功的電視,看天安門自焚偽案,天天有人對我進行“轉化”迫害,還經常被迫做奴工。

長期遭騷擾 身份證被做手腳

二零零二年三月,丈夫從勞教所出來,我是五月出來的,出來後我們一無所有,當地派出所不給我們入戶口,也不給我和丈夫辦身份證,因此我們連工作都找不到,被迫借錢在廣州市天河區的一個小區開個小檔口餬口,日子空前的艱難。

就算這樣,老家兩邊的派出所還經常打電話騷擾我們和家人,丈夫那邊的街道辦事處“610”高姓主任還讓廣州市長興派出所的人以查暫住證為名上門來抄我們的家,老家汕頭新津派出所還每年不遠萬裡的從老家汕頭到廣州市來騷擾我們一家。他們甚至還到學校裡去騷擾孩子,受此驚嚇,孩子幼小的心靈也留下了陰影。由於經不起騷擾,我們這十幾年已搬了十幾次家。

經過多次的努力,幾年後我們終於在汕頭市派出所辦好了戶口和身份證,可是都被冠上“在控人員”的帽子,不能辦港澳通行證,不能辦護照,連住賓館也麻煩。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丈夫回老家去參加朋友媽媽的葬禮,晚上住在汕頭市潮陽南區陳店鎮某酒店,半夜被陳店派出所的警察闖進房間綁架到派出所,理由是丈夫身份證過機的時候派出所的警鈴響,上面要求必須出警,第二天家人去要人,直到下午才放人。此事給丈夫心裡留下了陰影,不敢出遠門,怕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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