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義審判〗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酷刑案例

(1999年7月??2003年4月)


【正見網200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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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包含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又稱吉林省女子勞教所)自99年7.22以來,追隨江XX政治流氓集團,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約3000多人(占總關押人數的80%),並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殘酷的肉體折磨及精神摧殘。據不完全統計,重刑、酷刑迫害致死至少8人(詳見案例1至8);迫害致精神失常1人(詳見案例10),迫害成植物人1人(詳見案例9);迫害未成年人5人(詳見案例11至14);迫害老年人9人(詳見案例15至22);迫害殘疾人1人(詳見案例23);迫害致傷殘180 多人。長春黑嘴子勞教所為追求所謂的 「轉化率」 ,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用盡慘無人道的迫害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折磨、洗腦。人稱現代「渣滓洞」。

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施行野蠻非人折磨的方式包括:

(1)肉體折磨;主要有:高壓電棍電擊、毒打、鋼針釘入十指尖折磨、殘酷體罰、關小號、綁銬「死人床」、冷凍、野蠻灌食、長時間剝奪睡眠、超時超負荷超強度苦役等(勞動時間長達16~17個小時。而中國勞動法規定:勞教人員的每日工作時間長度不得超過8小時)。
(2)精神折磨;主要有:圍攻、掛牌侮辱、強迫寫放棄修煉的「保證」、強行在所謂「決裂書」上按手印、長期強行灌輸詆毀法輪功的宣傳、24小時監控強化洗腦、強行送精神病院折磨等。此外,勞教所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隨意加刑、超期關押,並將迫害株連家屬及子女;還指使刑事犯人殘害法輪功學員。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在野蠻踐踏法輪功學員生命與尊嚴的同時,還敲詐勒索她們及家屬的錢財。探親家屬通常要繳納高達幾千元現金,不交或交不到數目的,不但見不到人,獄警還指使刑事犯人對獄中的法輪功學員毒打,給家屬施加壓力。甚至將探親家屬送來的水果、食品等沒收後,再高價賣給法輪功學員,從中牟利。勞教所在踐踏法輪功學員的生命與尊嚴的同時,還極力榨取她們及家屬的錢財。

在遭受無辜殘害下,法輪功學員進行複議、上訴,長時間的絕食、罷工,強烈要求停止迫害,還其人身自由,要求無罪釋放。然而他們卻遭到更加全面血腥的鎮壓。

中國憲法明確規定:搞逼供的人要受三年以下刑事處罰。而這條規定在這裡只不過是紙上談兵的一句空話。執法機關、警察 任意踐踏法律,執法犯法,而且至今仍為非作歹、逍遙法外。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人權和法律機構備案的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和不法人員的違法、基本犯罪事實。

主要犯罪人員:
(順序:犯罪人員姓名、性別、職稱、部門及電話)
范友蘭 女 所長 主管改造
岳軍 男 科長 管理科
廉光日 男 副科長 管理科
伍某 男 獄長 獄長辦公室0431-538-2883
歷某 女 科長 獄政科0431-538-2883轉2292
張幗英 女 科長 教育科
李影 女 大隊長 一大隊0431-538-4310轉862
劉瑚 大隊長 一大隊0431-538-4310轉862
閆立豐 大隊長 一大隊0431-538-4310轉862
李王蕾 女 管教 一大隊(三小隊)
葉炯 紀律幹事 一大隊
蘇桂英 女 管教 一大隊(一小隊)
任楓 大隊長 二大隊(0431)538-4312轉6102
張麗蘭 女 大隊長 二大隊
呂慶玲 女 大隊長 二大隊
劉連英 女 副大隊長 二大隊
欒雲娟 女 管教 二大隊
席桂榮 女 大隊長 三大隊
申明蓮 女 大隊長 三大隊
付玉芬 女 大隊長 三大隊
關薇 女 大隊長 四大隊
張桂梅 女 大隊長 四大隊
李小華 女 大隊長 四大隊
李文娜 女 指導員 五大隊
溫影 女 大隊長 五大隊
王麗梅 女 大隊長 五大隊
李桐 女 大隊長 六大隊
朱丹 女 大隊長 六大隊
劉英 女 大隊長 六大隊
侯志紅 女 管教
付玉芳 女 管教
田厚 管教
郭旭 女 所長 黑嘴子勞教所衛生所


案例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可非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六大隊、七大隊的惡警王麗華、劉瑚、侯志宏、欒雲娟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超負荷勞動、侮辱毆打、野蠻灌食、綁「死人床」等,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為逼迫法輪功學員王可非放棄修煉,惡警將王可非毆打暈過去。2001年11月,王可非對強迫超負荷勞動(從凌晨4點至深夜2點) 提出質問,惡警欒雲娟等將她單獨拽出去迫害。因王可非絕食抗議,惡警又將她綁「死人床」(強迫她站立綁在雙層鐵床床頭的床架子上,不讓躺、不讓睡,不能動)折磨直至暈過去。還強迫她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每天給她野蠻灌食導致吐血。在王可非生命垂危之時,惡警指使勞教犯人在地中央擺四個凳子,上面放塊木板,把她放到上面,說一些侮辱她的話。2001年12月20日,將王可非折磨得奄奄一息時才送往公安醫院,王可非當日含冤去世。隨後,勞教所炮製偽證,推卸迫害致死責任。

案例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殷淑芸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毆打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勞教所1999年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殷淑芸。就因為殷淑芸說句「法輪大法好!」,惡警劉連英就用電棍電她的嘴、電牙齒,用腳狠勁地踢她的小腹,用電棍在她的身上到處電、使勁打。惡警劉連英還抓住殷淑芸的頭髮狠勁地往牆上撞,撞得頭破血流,頭髮被一撮一撮地揪下來。2000年5月28日,在反覆的酷刑折磨下,殷淑芸被迫害致死。

案例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於麗新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公安醫院,尹姓犯人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毆打酷刑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2000年,勞教所非法將法輪功學員於麗新關押勞教並對她進行酷刑折磨。後將她送往公安醫院繼續迫害。目擊者揭露:「她們把於麗新固定在床上,長期插胃管、插尿管,因管子滲漏,她的全身大部分時間浸在尿液中而無人照管,還給她強行輸液。在惡警唆使下的尹姓犯人毆打她,惡警對她惡語侮辱,長期的折磨使她骨瘦如柴。後被女監帶走迫害致死。公安醫院同時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案例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張玉蘭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白河林業局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酷刑毆打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2002年1月,白河林業局看守所惡警非法將法輪功學員張玉蘭關押並對她進行非人的迫害。6個惡警圍成一圈,踢、打、罵張玉蘭,長達五個小時的慘無人道的折磨。他們打累了就把她的長髮挽在手上往牆上撞,直到張玉蘭昏死過去。白河林業局看守所惡警害怕惡行曝光,暗地把張玉蘭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遭受八個月的非人折磨後,張玉蘭身體虛弱、生命危在旦夕,勞教所怕擔責任,通知家屬將她接走。不久,張玉蘭於2002年10月8日離開人世。

案例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秀芬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侯志宏(管教),岳軍(教育科長),安靜(詐騙犯)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不讓休息、關「小號」、綁「死刑床」 等折磨,將被害人折磨的精神失常。
詳細情況:2000年2月4日,惡警侯志宏用二根電棍電法輪功學員王秀芬。惡警岳軍將她綁在「死刑床」上,只穿線衣線褲。惡警還指使安靜(詐騙犯)把門窗打開,將她線衣掀開露肚臍,線褲往下扒,床下放便桶,手腳分別銬在四個床欄上,全身不能動,吃、喝、拉、尿都不准起來。在嚴寒的冬天,門窗大開,一銬就是十八天,致使王秀芬腰以下失去知覺。勞教所還用「關小號」等各種手段折磨王秀芬,直至將王秀芬折磨得精神失常……在她奄奄一息時,才讓家人接回。

案例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六大隊惡警李桐、朱丹、張濤、張小輝、孫明艷、丁彩虹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野蠻灌食、毆打等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六大隊惡警騎在一名法輪功學員身上灌食。並對她長期肉體與精神摧殘,一米七幾的她僅剩九十多斤,保外就醫後不久含冤離開人世。

案例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韓春媛、韓春燕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姜某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嚴刑拷打、強行關入精神病院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1999年底,法輪功學員韓春媛被非法判刑四年。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惡警姜某用電棍反覆電擊韓春媛一下午後將她電昏過去,等緩過來又繼續電她。2002年7月將她迫害致死。惡警長期嚴刑拷打法輪功學員韓春燕(韓春媛的姐姐),後來又強行將她關入精神病院注入精神病藥物進行非人折磨。

案例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呂淑秋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四大隊、六大隊惡警張濤、李某(大隊長)、孫明燕 ,吉林市公安局駐京辦事處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超負荷勞動、電擊、強行洗腦、野蠻灌食、毒打等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呂淑秋八個月。每天強迫她超負荷勞動。2001年1月,惡警張濤和李某用全小隊50 多人的休息要挾呂淑秋放棄修煉。2001年4月,因呂淑秋在國家司法委勞教司領導來所參觀時講真話:「煉法輪功我身體好了……」之後,勞教所惡警對她加重迫害。2001年五一期間她絕食抗議。惡警將她銬在鐵床上,惡警孫明燕竟到食堂要來鹹菜湯和苞米湖,對她殘忍灌食。經多次電擊心臟後,呂淑秋出現心肌勞損,胃也被灌食灌壞,最後導致婦女大流血不止。勞教所看人快不行了,為推卸責任,讓家屬領回保外就醫。後被吉林市公安局駐京辦事處將她迫害致死。

案例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桂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進行肉體及精神摧殘後將受害人折磨成植物人。
詳細情況:2001年春節期間,將法輪功學員李桂玲被非法勞教。4月的一天,黑嘴子勞教所突然通知她的家人拿四千元來接人。家人見到她時:她兩眼直直地竟連自己的丈夫、兒子全不認識了,大小便也不知道,渾身無力,腿不好使。家人和鄰居都非常痛心:一個身體健康、熱情開朗的人在不到4個月的時間裡竟被折磨成這樣。家人花錢贖回個植物人。(註:目擊者揭露:很多被關押、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都出現這種情況,說是勞教所給用了什麼藥……)

案例1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范友蘭(所長) ,四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綁「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致精神失常。
詳細情況:2001年12月4日迫害真相披露:勞教所四大隊惡警強行將某法輪功女學員(只准她穿胸罩、內褲)綁在「死人床」上折磨,直至逼瘋……

案例1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尚思伶(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皮帶毒打、綁銬死人床等酷刑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尚思伶被非法勞教1年。因她不放棄修煉,惡警用電棍、皮帶將她毒打後,綁銬在死人床上17天。16歲的孩子被折磨得現在走路直不起腰,抬不直頭。一個正在長身體的花季少女進勞教所才一個多月就被野蠻摧殘成這樣。

案例1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汶汶、劉潞潞 (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一大隊、七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和迫害未成年受害人。手段:電棍電、拳腳打。
詳細情況:2001年4月初,雙胞姐妹劉汶汶、劉潞潞被非法關押,年僅16歲(三次去北京上訪,只因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勞教所惡警對她們施以與成年人一樣的電棍、拳腳等的殘酷迫害。

案例1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燕 (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張某(大隊長)、朱某、衛生所郭某、候某、於某、李某(大隊長),二大隊、四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迫害未成年受害人。
詳細情況:少年法輪功學員王燕因拒絕放棄修煉,惡警多次用電棍電擊她。

案例1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的女兒史雙蓮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張某、朱某、衛生所郭某、候某、於某、李某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勞動、強迫洗腦、電棍電,迫害未成年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2年3月14日,惡警為了完成上邊下達的抓人指標並得到獎賞,竟然將某法輪功學員的19歲的女兒史雙蓮綁架至東吉派出所並施以酷刑。惡警將史雙蓮的外衣扒掉,讓她光著腳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往史雙蓮的身上澆涼水,然後用電棍電,用電棍打,逼迫其說出母親的下落。一個月後,將她送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3年。黑嘴子六大隊對她殘酷迫害,每天強迫她勞動,再強迫給她洗腦。

案例1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孫玉香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法輪功學員孫玉香被非法判兩年勞教。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惡人連續3天3夜不准她睡覺,將她迫害得身體虛弱後轉回家「監外執行」。因她拒絕放棄修煉,勞教所又欲對她繼續迫害,現她被迫流離失所。

案例1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玉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折磨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李玉華被非法關押。惡警劉連英百般折磨她,甚至把電棍放在她嘴裡電她。

案例1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董蓮香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惡警李桐、朱丹、張濤、張小輝、孫明艷、丁彩虹、惡人修玉香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體罰、強行洗腦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董蓮香老人被罰站到凌晨2點。在差十幾分鐘時,她累得癱坐在地上,在惡警的指使下,惡人修玉香強行將她抱起罰站直至2點才罷休。為逼她放棄修煉,惡警還對她圍攻,強行灌輸大量誣衊、誹謗法輪功的謊言。

案例1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連英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受害人。
詳細情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期間,對老年大法弟子採取體罰扛豆子進行迫害,一百斤一袋來回上下五樓扛。兩個老太太扛一袋,對於堅強不屈的劉連英老人卻叫她自己扛一袋。強迫她們每天超體力勞動長達17個多小時。

案例1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玉桂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勞教犯人邵艷紅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野蠻毒打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在惡警的指使下,勞教犯人邵艷紅把法輪功學員王玉桂(快60歲的老人,身體瘦小)拽到水房對著她的胸部連打掏心三拳,氣還沒喘上來,又拽著她的頭髮拖回到寢室繼續掏心拳打。

案例2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張孝蓮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晶(四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電擊、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2年3月,法輪功學員張孝蓮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十天)。惡警王晶電擊她20多次,又強迫她參加洗腦班。因她不放棄修煉,將她每天罰站到半夜,有一次竟讓她站到凌晨3點。對年近半百的張孝蓮進行身心摧殘。

案例2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玉貴、王守會,一位姓劉的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李文娜、王立梅、溫影(五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不讓休息、電棍毆打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李文娜、王立梅、溫影用繩子將法輪功學員王玉貴、王守會、劉XX(都是年過花甲的老人)綁在床邊,一天24小時背著手站著,還用電棍打她們,一連好幾天不讓休息,逼迫他們放棄信仰。王守會的脖子、臉上一片片發紫,腮和嘴都腫得很高。

案例2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龍麗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范友蘭(所長),劉湖(大隊長),朱丹 (大隊長) ,張曉輝( 管教) 等六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拳打腳踢、高壓電棍電、綁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強行讓法輪功學員龍麗雲寫放棄修煉的「決裂書」,龍麗雲堅決不從,惡警張曉輝、朱丹、劉湖及其他人對她一起拳打腳踢,用高壓電棍電她,致使龍麗雲心臟受損。

案例2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周麗萍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圍攻、電棍電、關小號、綁「死人床」、罰站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春節前,法輪功學員周麗萍被非法勞教並超期關押。勞教所惡警對她長時間圍攻,電棍電,關小號,綁「死人床」,罰站到深夜。周麗萍右手殘疾(缺手指),惡警還逼她打頁子,抱需兩個人抱的頁子,扛100斤的豆子上、下五樓。強制超負荷勞動。

案例2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黑嘴子勞教所二大隊,劉蓮英(大隊長),蘇虹,任楓(大隊長),呂慶玲(大隊長),魏丹,郭宇新,馬天舒,郎翠平,付月華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非法綁架關押一名五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勞教所二大隊惡警對她酷刑折磨迫害長達15個月。她剛到二大隊的第五天,惡警劉蓮英(大隊長)一邊污言穢語,一邊惡毒地說:「就拿你開刀。」說完後操起電棍死命地電她,然後逼迫她寫放棄修煉的「決裂書」。被她正言拒絕後,惡警劉蓮英第二天又繼續用電棍電,後來又借她家屬來信之機,無理電她多次。此外,惡警劉蓮英還專門往法輪功學員的膝蓋骨上踢,這位法輪功學員的腿也被踢得青一塊紫一塊,傷痕累累,在她的腿已經失去知覺的情況下,惡警還逼她每天三頓飯後趴到飯桌下擦地。惡警劉蓮英對關押在二大隊的法輪功學員瘋狂施暴,多數人都曾被她酷刑折磨,有的不能走路,重的不能站起來。

案例2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鄭東輝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于波、魏某(二大隊 )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關小號 、侮辱、虐待、無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為逼迫法輪功學員鄭東輝放棄修煉,勞教所惡警在冬天將她關進陰暗潮濕的地下室「小號」半個月。兩手銬起來,每天只讓上廁所1~2次,2~3個小時睡眠。一天兩頓飯,飯量只有普通犯人的一半。惡警劉連英用電棍電了她一宿,將她的脖子、臉電成黑糊色。將她吊在半空,多次長時間電棍擊打,將她折磨出心肌梗塞。惡警魏某將她雙手銬在上鋪,並給同寢室的法輪功學員加期懲罰。強行給她野蠻灌食每天3次。2001年,惡警還強迫她在夏天裡穿氈鞋,使她雙腳長滿腳氣、出水,痛苦難忍。鄭東輝現在生命垂危……

案例2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淑蘭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二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超期關押、強迫洗腦、電棍電擊、毒打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11月,法輪功學員李淑蘭被非法勞教兩年。後又被超期劫持。二大隊惡警用電棍毒打她,給她加期半年。由於長期的超負荷勞動、毒打、電棍、及精神上的折磨,李淑蘭瘦得皮包骨頭,吃不下飯,全身出現大面積無知覺(百分之九十以上)。就是這樣,勞教所仍逼迫她幹活。

案例2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玉蘭、房司儀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五大隊三小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3年3月初,勞教所五大隊三小隊惡警毒打法輪功學員李玉蘭,還強行將她固定到死人床上一個多月,連大小便都在床上,不能行走一步。惡警給她每天下胃管強行野蠻灌食。由於遭受非人迫害,現在她的身體極度虛弱,生命危在旦夕。一大隊惡警對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房司儀和其他學員,每隔一段時間就進行毒打和電棍電擊,現已持續很長時間。

案例2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勇軍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超期關押、強迫洗腦、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3月份,法輪功學員李勇軍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所將她關押了近21個月後仍拒不放人。在這期間,她只有兩次被允許見家人。這一對待,嚴重違反了國際公約和現行的中國法律。由於李勇軍遭受各種酷刑折磨,目前身體骨瘦如柴,慘不忍睹。

案例2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席桂榮、王曉蘭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圍攻強迫洗腦、電棍電、毒打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12月,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所惡警對她進行肉體和精神摧殘。在這一年裡,食不果腹,還逼她干超強度的體力活。惡警與惡人們對她輪流圍攻洗腦,不讓她睡覺。惡警席桂榮、王曉蘭將她一頓拳腳毒打後,又用兩根電棍擊她。

案例3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穆春梅、張德芬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唐XX(科長)、岳XX(科長)、張XX(科長)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圍攻強迫洗腦、電棍電、毒打、關銬「鐵籠子」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6、7月份間,法輪功學員穆春梅因拒絕唱一首誣衊大法的歌曲而被管教電昏過去。惡警還用電棍毒打、「開飛機」體罰等折磨她。後又將她拉到教育科繼續毒打。2000年12月,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專門開設洗腦班。白天黑夜門全部上鎖,窗戶掛簾。用監控器24小時監控,長期迫害。惡警把兩把木椅擺在地中間,讓惡人強行把法輪功學員穆春梅抬起來,用兩個椅子背支著她的前胸和大腿,直至沒知覺了才放下來。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張德芬關進小號,用手銬把她的雙手銬在鐵籠子裡的鐵柱上,使她站不起,蹲不下,一關就是幾天。惡警還用電棍猛電她們兩人,讓她們蹲著,長期不讓睡覺,讓惡人輪班看著她們,進行摧殘迫害。

案例3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遲某、王麗梅、李文娜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電棍電、無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2月,勞教所對某法輪功學員強迫超負荷勞動及肉體精神摧殘。勞教所
惡警經常對她毒打並加期。

案例3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王娟芳、王樹娥、鄭寶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孫明艷、丁麗娜、丁彩虹、張濤、張小輝、朱丹(六大隊),惡人李蘇雲、付玉琴、李季、郭雅菊、修玉香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毒打、強迫洗腦、電棍電、野蠻灌食等著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 2001年5月,六大隊惡警掰扭著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的手指在已準備好的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上強按手印。惡警孫明艷打她的臉,致使她臉變麻、腫。惡警丁彩虹狠命地踹她的下身、大腿、小腿;惡警丁麗娜用電棍電她的脖子。她絕食抗議迫害,惡警指使惡人李蘇雲、付玉琴等人給她野蠻灌食三天。將她銬在地面的兩床杆之間,一個人騎在她的身上按住她的雙手,付玉琴打小針,用小手指般粗的膠皮管從她的鼻孔插進胃裡,使她異常痛苦。最後一天,她的胸腔反應異常,不能說話,高燒39.7度。惡警孫明艷逼她寫了一張2000元的欠條用於住院費後,將她送公安醫院。一次,惡人李蘇雲、郭雅菊、修玉香把她弄到水房進行精神摧殘。惡人李蘇雲(部隊醫生)用拇指和食指掐她的虎口穴位和腋窩處穴位,使她異常痛苦。又將她罰站從8點半到半夜2點。惡警張小輝、朱丹、孫明艷等還用污言穢語侮辱她。因她拒絕帶犯人名簽,惡警張小輝毆打她,還用電棍電擊她。惡人李蘇雲、修玉香把她捆在一張床上,四肢不能動,用布條勒她的嘴,給她插尿管折磨九天。惡警張濤電擊法輪功學員王娟芳、王樹娥。惡警將法輪功學員鄭寶華二次綁架非法關押。將她關小號折磨40多天。惡人修玉香還用鞋底抽她的臉。惡警孫明艷毒打鄭寶華的聲音在十幾米外都聽得到。

案例3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翠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女子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電擊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3年春節前夕,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李翠玲(在家中)非法綁架進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關押。對她進行電擊等各種非人的折磨。

案例3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姓名待查)、柳金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魏某(二大隊),何喚平(勞教犯)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受害人、電棍電、鋼針釘入指尖、綁「死人床」、強行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2年10月,惡警魏某指使犯人何喚平用鋼針釘入二大隊一小隊某法輪功女學員手指指尖。在釘入時發出聲聲的慘叫,全牢的人都聽得到。2003年春節,勞教所舉行犯人家屬座談會。不讓真正的法輪功學員講話,讓惡人誹謗大法。法輪功學員柳金華站起來講:「法輪功是正法」。惡警便指使犯人毆打她,她的嘴臉處流了許多血。又將她綁「死人床「強行灌食數次,一連幾天連續折磨。

案例3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強同芹,二大隊,新生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超負荷勞動、電棍電、毆打折磨受害人致全身潰爛。
詳細情況:1999年11月,強同芹等惡警強行將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拖到管教室,用竹板子打臉,用電棍電頭、臉、脖子,穿著警靴踢她,使她痛苦的滿地翻滾,大小便失禁。將她迫害得渾身長滿疥瘡,潰爛程度幾乎達到全身的100%,即使這樣,還逼迫她參加超負荷勞動……」

案例3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守慧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野蠻灌食、電棍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2月22日,法輪功學員王守慧被非法綁架並勞教20個月(原定一年,因其不放棄信仰加期8個月,後因病危,勞教所人員怕出人命才將她送回家,保外就醫)。在此期間,惡警用電棍酷刑折磨王守慧八次,最嚴重的一次將她捆綁在床上用兩根電棍同時電擊她一個多小時,使她的全身及滿臉沒有一處好地方,嘴唇電起大泡,一週內進食困難,臉部變型。惡警還將王守慧捆綁在床邊6天6宿,強迫她站立不許睡覺。強制王守慧雙盤13個小時。強迫她每天白天幹活,夜間站著不許睡覺五天五宿。將她綁「死人床」折磨數次。給她野蠻灌食四次。

案例3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許國榮、牛玉輝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制勞動、野蠻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將法輪功學員許國榮折磨得兩腿不能上下樓,一個多月才能行動。仍然強迫他參加勞動及給他無理加期。後因他腦子出現病症,鼻子經常出血,勞教所才給他辦理所外就醫。惡警將法輪功學員牛玉輝超期關押。他絕食抗議迫害,惡警就每天給她野蠻灌食。19天後,因她生命垂危,勞教所才通知她家人拿2000元人民幣押金才給辦理所外就醫。

案例3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敏麗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侯志宏(七大隊)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體罰、綁死人床、野蠻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2月,法輪功學員王敏麗被非法勞教一年。惡警指使犯人用竹板打她的臉,用皮帶和棍棒猛擊她的全身,致使她身上經常青一塊、紫一塊。寒冷的冬天,脫光她的衣服,逼她站在開了窗戶的走廊裡凍5個多小時,全身僵硬;還逼迫她做開飛機的姿勢體罰,讓她在一個幹活用的木頭案子下長期撅著不准動。惡警侯志宏用電棍連續電擊她1個多小時,直到電昏過去。她絕食抗議迫害,惡警又將她綁在床上,用鐵器撬開她的牙齒,用鹽和玉米粥給她野蠻灌食,造成她的牙齒鬆動和錯位,至今不能咀嚼,只能靠吞咽維持進食。

案例 3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鄭小明、陳勇輝、石秀香、韓素波、林健力、馮素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銀某、魏丹、郭新宇、王某等二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毒打、侮辱、電棍電等手段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劉連英、銀某、魏丹毒打法輪功學員鄭小明,同時用3個電棍電擊她1個多小時,威逼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學員陳勇輝(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期間被當地惡警放在水泥地上折磨一個多月造成偏癱)被抬到勞教所時,人已經昏迷不醒。即使這樣,勞教所還不放過她,對她又打又侮辱地折磨她。惡警郭新宇用電棍將法輪功學員石秀香全身電了個遍,電得她全身沒有一塊好地方,晚上還逼她站立不准睡覺,白天還得幹活。惡警郭新宇、劉連英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韓素波,使她心跳加快,臉腫,腳腫不能走路。兩名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林健力電昏死過去好幾次。惡警王某逼迫法輪功學員馮素梅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她堅決不寫,惡警王某將她往死裡打。用電棍將她全身上下到處電,使她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案例 4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杜洪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強行洗腦,體罰和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3月,法輪功學員杜洪芳被非法勞教一年。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對她強行洗腦,各種體罰和酷刑折磨。因她堅持修煉,又給她無理加期10個月。2002年5月,將她再次綁架並非法判勞教二年,惡警毒打並及使用各種酷刑折磨她至今。

案例4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夏影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關威、張桂梅、李曉華、 韓某某、金某、王曉蘭、劉會、席桂榮、朱丹、申某等惡警,何鑫、梁亞傑、王國華等勞教犯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及高壓電棍電擊、綁銬「死人床」、關冷庫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1999年10月,法輪功學員夏影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四大隊,惡警強迫她超負荷勞動,幾乎每天只能睡一個小時。還逼她放棄修煉,惡警指使犯人梁亞傑等對她拳打腳踢。惡警關威長時間用電棍電擊她。惡警張桂梅、李曉華毒打她。惡警韓某某還對她進行各種體罰。在三大隊惡警的指揮下,犯人何鑫和王國華用繩子把她捆住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宿。惡警強行給她灌食,非法注射不知名的藥物。惡警席桂榮、王曉蘭毒打她。金某、王曉蘭、劉會、席桂榮、朱丹、申某等惡警對她拳打腳踢、輪番用電棍電擊她的嘴唇,脖子、兩頰等,致使她臉、脖子、身上被電出很多泡,將她的嘴電翻了, 還把電棍伸到衣服裡電她,從早上至中午12點長時間折磨她。

案例4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趙鳳蘭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藏麗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電、強行按手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惡警用電棍、拳腳等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趙鳳蘭。以藏麗為首的多個惡警將她圍攻,強行將她的手指按在事先編造的「三書」等誣衊法輪功的材料上。趙鳳蘭迅速抓起一張材料撕得粉碎,惡警藏麗等趕緊搶走另外兩份。

案例4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張化雲(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等酷刑折磨受害人致面部留下疤痕。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張化雲被非法勞教一年。惡警用電棍多次電她,逼她放棄修煉。每次都達20~30分鐘,甚至1小時,最後打得身體虛弱。2002年3月,長春法輪功學員利用有線電視播放法輪功真相後,江氏邪惡集團層層下達抓人指標,在無任何合法程序的情況又將她綁架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更加殘酷地折磨她,用電棍電她。 幾個月後,已經被折磨得極度虛弱,臉上清楚地留著被電棍電傷的疤痕,舊傷沒好又添新傷,皮膚都變了顏色。

案例4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柳靜平、張春傑、宋某某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毆打、電棍電擊、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10月1日前夕,法輪功學員柳靜平被非法關押。惡警把她固定在鐵床上一、二個月之久。2002年1月中旬去醫院檢查身體時,因血黑才將她放回家中。惡警多次圍攻法輪功學員張春傑。讓她扛100斤的豆袋子在室內轉圈,直至轉數圈後昏倒。2001年12月,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宋某某綁架進黑嘴子勞教所,多名惡警輪番圍攻後,又對她體罰,先讓她抱一大摟粗頁子在室內轉圈,累倒了再抱。惡警還逼她扛豆袋子在室內轉圈折磨她。

案例4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曲艷波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于波(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強制洗腦、綁「死人床」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2月,法輪功學員曲艷波被非法勞教三年。惡警劉連英、于波毒打折磨她。用電棍電她的脖子,逼她放棄修煉。 4月份,惡警劉連英逼她寫放棄修煉的「決裂書」遭拒絕後,用電棍整整電了她一宿,從晚上7點一直電到凌晨3點半,致使她的脖子、後背傷痕累累,沒有一處好地方。殘酷的肉體折磨、巨大的精神壓力使她身體發麻,沒有知覺,每天生活在巨大的恐懼中。惡警劉連英還將她強行綁在「死人床」上折磨,致使她精神幾近崩潰……

案例4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邸玉芳、萍艷梅、於麗紅、關英芹、劉學峰、劉岩、劉研、李艷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曉蘭、金麗華、席桂榮、付某、姜某等惡警(三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電、高壓電棍電擊折磨受害人致傷殘。
詳細情況: 99年11月,三大隊惡警付某對法輪功學員邸玉芳拳打腳踢,還把她頭髮拽下一大綹。法輪功學員萍艷梅、於麗紅義正辭嚴地阻付某的惡行,卻遭付某大罵,將於麗紅拽出去用電棍電,臉上脖子上身上被電得很多傷痕,劃了很多大口子。2000年4月,惡警用電棍將法輪功學員劉學峰電擊幾個小時至昏死過去。惡警付某、姜某及其他惡人將法輪功學員關英芹圍毆,用高壓電棍毒打幾個小時,打得她爬不起來。2000年4、5月,惡警就扒光法輪功學員劉岩的衣服用高壓電棍電幾個小時,使她滿地打滾,全身傷痕累累。2000年4月,惡警金麗華、席桂榮、王曉蘭用高壓電棍連續電擊法輪功學員李艷紅半天,電得她整個臉變形,脖子變粗。六個惡警對劉研和李艷紅等多位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同時用電棍電擊,使她們痛苦地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

案例4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周文杰、田杏花、佟玉蓮、楊紅、白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范友蘭、岳軍、廉光日、席桂榮、金麗華、王曉蘭、王麗娜、臧麗等惡警(三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及高壓電棍電擊、綁銬「死人床」、關冷庫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10-11月,勞教所惡警殘酷毆打法輪功學員周文杰,還用電棍擊打她。她絕食抗議後,惡警把她的手銬吊在冷庫上樑上關小號一週多。後又把她綁銬「死人床」一週。惡警將法輪功學員田杏花、佟玉蓮送進冷庫。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楊紅銬在冷庫裡20多天,還反覆電擊她。惡警席桂榮、岳軍、廉光日等毆打法輪功學員白莉,對她拳打腳踢帶電擊一上午,她的臉、脖子被電得黑乎乎一片,全身傷痕累累,還把她四肢固定綁在「死人床」上折磨17、8天。

案例4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鄧小波、蘇蘭、劉淑霞、陳艷華、付艷華、耿萬珍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范友蘭、岳軍、廉光日、席桂榮、金麗華、王曉蘭、王麗娜、臧麗(三大隊),任某、劉某、郎某(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毆打、電棍電、高壓電棍打、綁銬「死人床」、關冷庫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1月,惡警席桂榮、王曉蘭、廉光日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鄧小波的頭頂、心臟、手心等敏感部位,後來一群人毆打她。三九天把她關冷庫折磨,只穿一套薄線衣褲,看管他的犯人穿著棉衣又套上軍大衣都被凍得直哆嗦,惡警還封鎖消息不讓泄漏。惡警還把電棍伸到法輪功學員鄧小波嘴裡電擊,使她不能吃東西。每天強迫勞動17個小時。二大隊四小隊惡警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耿萬珍致昏死。因怕她死在勞教所,將她秘密送回家,後送醫院搶救脫險。惡警臧麗把法輪功學員陳艷華、付艷華用手銬子吊在二節床上,用電棍電她們幾個小時。2000年2月和2000年3-4月,惡警王麗華兩次將法輪功學員蘇蘭、劉淑霞關進冷庫,並連打帶電,綁「死人床」折磨20多天。

案例4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雪瑩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擊、辱罵、體罰、關小號、野蠻灌食等殘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李雪瑩非法加期8個月,關「小號」折磨。勞教所採用電擊、打罵、不讓睡覺、睡死人床、關小號等各種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

案例50
受害人:兩位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岳軍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擊、辱罵、體罰、關小號、野蠻灌食等殘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對絕食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強行野蠻灌食。惡警岳軍手持電棍,把某法輪功學員綁在床,一邊電一邊灌食,聲聲喊叫,慘不忍睹。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在絕食的第11天被送往公安醫院,結果根本不是治療,而是更加進一步的迫害。惡警將她用手銬、腳銬銬在床上,不能動,插上很粗的胃管一直不拿下來,還插上尿管,沒人護理,使她痛苦難忍。就這樣,一直折磨出現生命危險時才將她放下來。

案例5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孫淑英、王慶文、張淑敏、陳為圓、於東輝、梁淑霞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麗梅、肖某(五大隊),吸毒犯馮寧寧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電、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王麗梅將法輪功學員孫淑英、王慶文、張淑敏每人單獨一個房間電擊她們,不時從屋裡傳出慘叫聲。惡警還用腳猛踢身體虛弱的張淑敏(已超期關押)。在惡警的指使下,吸毒犯馮寧寧把法輪功學員陳為圓一個人關進屋裡,怕人看見,把門窗玻璃用紙糊上,強迫她撅著、罰站、打嘴巴、打腦袋。還當眾(30多人)的面前辱罵她。她的臉被打青且有明顯手掐指印。吸毒犯馮寧寧將法輪功學員於東輝從晚8點30分罰站至半夜12點,連續三個晚上,兩個白天,並打她的嘴巴子。惡警肖某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梁淑霞,使她的臉、嘴腫得很高,嘴電出了血,還威脅她「不許對別人講。」

案例5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桂珍、朱淑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蓮英、任楓、呂慶玲、魏丹、郭宇新、馬天舒、郎翠平、付月華、蘇虹(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長期關押、電棍電、毆打、野蠻灌食、強送精神病院折磨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劉連英經常用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王桂珍,把她的脖子、臉、身上都電傷、電出泡來,臉上和脖子還劃了好多大口子,腿上青一塊,紫一塊,上廁所都吃力,上下樓得扶著走。有一次,惡警劉連英對她說:「一會還電你,電死你。」王桂珍在肉體和精神受到很大折磨,經常大口大口地吐血、咳血,吃不下東西,惡警還強行給她灌食灌藥。十多天後,把她折磨得骨瘦如柴又強行將她抬到公安醫院繼續迫害。給她注射不知名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王桂珍變得神志不清了。一次,惡警劉連英將法輪功學員朱淑雲電得耳朵流血,脖子電出大泡,還劃了好多條大口子。

案例 5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鄧世英、劉麗華、王永紅、李玉華、曲淑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任楓、郎翠萍(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長期非法關押、強制勞動、罰站、電擊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二大隊惡警多次電擊折磨法輪功學員鄧世英,致使她的脖子血泡成片,還將她綁在「死人床」上折磨10多天。對她強制勞動、又打又罵、罰站、因她不放棄修煉又給她加期10個月之久。惡警劉連英給法輪功學員劉麗華強行灌藥,讓4、5個人按著她,用鐵器撬她的嘴,把她的頭髮弄下一大把,連踢帶打,打得她臉青一塊、紫一塊。2001年1月,惡警任楓、劉連英、郎翠萍用兩根電棍一起連打帶電,足足折磨了法輪功學員王永紅一個多小時,將她的臉、脖子、身上電成紅黑色,血泡淋淋,半年多後疤痕還沒完全下去。惡警還經常體罰她,不讓她睡覺,無限度地超期關押。2000年11月,惡警劉連英打了法輪功學員曲淑雲一陣耳光,還把她的嘴用膠帶纏了好幾圈粘住,不許她說話。

案例5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江秀芬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張濤,五大隊,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體罰、綁死人床、野蠻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五大隊惡警電擊和體罰法輪功學員江秀芬。六大隊惡人晚上不她讓睡覺,罰站,還讓惡人24小時輪番騷擾,強迫洗腦。惡警張濤用電棍猛烈電擊她很長時間,使她精神和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兩隻手被電得抽搐在一起,精神恍惚。

案例5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李文娜(五大隊),侯志紅(六大隊 )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體罰、綁死人床、野蠻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五大隊惡警李文娜指使吸毒犯迫害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有四個晚上直到11點多,獄方從150多人中(八個宿)挑人輪班對她進行精神摧殘。吸毒犯狠狠拳打她,使她趴在地上,監視她的人進屋一看是心臟病的症狀,急找人拿來了救心丸,那個吸毒犯見事不好就走開了。過了一個小時她才緩過來。她剛進勞教所時,六大隊惡警侯志紅曾用拳頭狠打她胸部,還經常打她嘴巴子,用電棍電的她死去活來,給她的心臟造成了極大的損傷……

案例5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陳紅玉、霍潤芝、汪新善、於淑清、呂建傑、李艷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朱某(六大隊大隊長),李某(六大隊大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皮帶打、綁在死人床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11月7日,法輪功學員陳紅玉被非法關押。勞教所對她酷刑迫害。用電棍電她、皮帶打(皮帶寬1寸半,長一尺半左右,厚5厘米,特製),然後將她綁在「死人床」上:兩手上舉,分別銬在上方的兩側床柱上,兩腳分銬在兩側的斜下方床柱上成「火」字形(床是特製的,由細鐵絲網拉成的,四角四根高柱)放在勞教的監室裡,指使犯人圍著折磨她七天七夜。六大隊惡警朱某,李某和幾個邪惡管教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用電棍電、皮帶打,上死人床,拳打腳踹等手段,極其殘忍。被酷刑折磨的還有法輪功學員:高志敏、霍潤芝、汪新善、於淑清、呂建傑、李艷華等。

案例5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高志敏、雷艷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朱某(六大隊大隊長),李某(六大隊大隊長),李某,張某等六大隊惡警,惡人王亞茹、趙淑蓮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皮帶打,上死人床、強制洗腦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六大隊惡警張某將法輪功學員高志敏一腳絆倒在地,指使一群惡人按住她的腦袋、鼻子、嘴灌藥,灌得她滿身都是水。長春某刑警將法輪功學員雷艷平綁架,上刑,坐老虎凳,用電棍電遍全身,還用鐵夾子夾住她的手指腳趾,使勁擠壓,來回搓,致血肉模糊,殘酷折磨27個多小時,只剩一口氣時將她抬到黑嘴子勞教所。勞教所六大隊仍不顧她的死活,對她進行殘酷洗腦、折磨等迫害。

案例5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樹穎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張桂梅(六大隊),四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罰站、警棍打、電棍電、插管灌食等折磨受害人致殘。
詳細情況:2000年2月,法輪功學員李樹穎被非法勞教一年,又將她超期關押10個月。惡警讓她面壁罰站,用警棍打、電棍電,使她的脖子被電得一排排大泡,還將她關了3個月的小號。惡警還給她強行打針、插管灌食導致吐血昏2次,並將她的耳朵打聾致殘。2000年7月,惡警把李樹穎送進六大隊繼續摧殘,整天十幾個人對她進行圍攻騷擾,強行洗腦。惡警用電棍電她,折磨她。惡警張桂梅把她關小號,整天讓她兩腿雙盤,吃飯也不讓放下來,足足坐了兩三天。從2000年4月4日至今不准家屬探視。

案例5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朱娥、王桂蘭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朱某(大隊長) 、張某(大隊長)、 郭某(衛生所)、於某、李某、候志宏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關「小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張某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朱娥長達1小時,致使她的臉和胸部全都起了象鵝蛋一樣大的水泡。後又將她關在小號整天兩腿雙盤,吃飯也不讓放下來,坐了兩三天。惡警還用吃剩的西瓜皮打在法輪功學員王桂蘭的臉上。惡警將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二年。扣押她的上訴書。惡警朱某和衛生所郭某用電棍電她,在灌食中使勁打她嘴巴子。惡警拿電棍電她,指使勞教犯打她。惡警候志宏用葉子板打她的嘴巴子。並給她無理加期,送「小號」折磨。逼她每天超負荷的勞動,惡警李某還經常辱罵她。

案例6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鄭薇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李某(一大隊指導員),王蕾(一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侮辱、罰站、高壓電棍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10月,法輪功學員鄭薇遭到殘酷迫害。第一天,惡警用電棍電她,強迫她看誣衊大法的材料,罰站到晚上12點。第二天,用兩根充足電的電棍折磨她。第三天,用高壓電棍將她電倒在地,口吐白沫。還用惡毒的語言侮辱她,並強行給她注射某種針劑。此後許多天,從早上4、5點起床,除了上廁所、吃飯及4、5個小時的睡眠之外,其餘時間均被罰站和折磨。

案例6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孫XX,董XX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盧某(幹事) 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毆打辱罵、電棍電、強迫洗腦、強行灌食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10月24日,勞教所惡警無故毒打兩位法輪功學員孫XX、董XX。25日上午,惡警將孫XX和董XX的上身扒光,用五把電棍輪番電擊,把她們電得滿地翻滾。惡警盧某(幹事)一邊使用電棍,一邊用腳狠踢。

案例6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李桐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毆打辱罵、電棍電、強迫洗腦、強行灌食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3月,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至勞教所。第二天,五、六個惡警對她摑耳光、用腳踢、用電棍電、謾罵侮辱。一小時後,強迫給她灌輸誹謗大法的污衊材料,並罰站到後半夜兩點多。 第三天,惡警對她邊打邊罵:「你不放棄修煉,就往死裡打,叫你生不如死。」幾乎每天她都受到這樣的折磨。一次,管教用電棍將她亂電一通之後,把她雙手銬在床上拷打了一週。受到這樣迫害的不只她一個人。 惡警李桐經常指使她的手下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

案例6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周桂榮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孫明艷(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強行灌食、綁「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六大隊惡警為強迫法輪功學員周桂榮放棄修煉,長期對她進行折磨。惡警孫明艷將周桂榮的面部打得腫脹變形後又電擊她。多次強行給她灌食。周桂榮全身疼痛,骨瘦如柴,幾個月不能說話。惡警還逼她上「死人床」,四肢緊銬在鐵床上,成「火」字形,腰也被固定在床上,鼻子插入灌食管,不能動,不許蓋被褥,每次都綁到生命出現危險時才放手,不僅不讓治療,還逼迫她參加勞動。

案例6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陳麗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蹲小號、毆打、電棍電及無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惡警強迫法輪功學員陳麗梅蹲「小號」、毆打她、用電棍電等酷刑折磨,無理加期160天。將陳麗梅折磨得奄奄一息時,才將她送長春鐵北監獄醫院搶救……

案例6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項利傑、張樹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一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不讓睡覺、毒打、野蠻灌食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項利傑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所惡警用各種酷刑折磨她。整宿不讓她睡覺,致使她心肌缺血,生活不能自理。惡警還不允許家人見她。惡警毒打她,並給她強行野蠻灌食。

案例6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超負荷勞動、嚴刑拷打、大伏電棍電、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99年10月26日,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一年,又被無理加期346天。平日裡,管教對她及其它法輪功學員動輒謾罵,髒話連篇。甚至上廁所都必須按規定時間,否則必遭到斥責。勞教所的飲食大多數是稀湯,使她基本處於半飢餓狀態。惡警強迫超負荷勞動 超過15-16小時,摧殘身心健康。她被折磨得的左肩低,右肩高,後背有些彎曲,腰也有些直不起來。她多次遭謾罵,管教三次使用電棍打她,特別是後兩次使用大伏電棍,把她的頭髮部分燒焦,臉、脖子腫脹變形,臉上電起了大泡,脖子上起滿了小膿點,後背上半部也被打腫,傷好後後背黑印好幾個月才下去。惡警還逼她蹲四十餘天,每天長達十四、五個小時。

案例6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陳榮輝、闞鳳英、焦守芳、劉術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施以勒索、敲詐、拳打腳踢、電棍電、上死刑床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99年8月,法輪功學員陳榮輝被非法關押。勞教所惡警對她拳打腳踢、用電棍電、上死刑床。陳榮輝的腦袋被電棍電破,淌血。後來惡警又用超負荷電棍電她。2000年10月,法輪功學員闞鳳英、焦守芳被非法勞教一年。惡警對她們酷刑折磨。黑嘴子勞教所和榆樹市公安局勒索、敲詐法輪功學員焦守芳家人一萬多元錢後,才批准保外就醫。99年9月,法輪功學員劉術春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所惡警對他電棍電、毒打、上死人床等非人迫害。

案例6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金敏、劉吉會、馬曉燕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孫明艷、朱丹(大隊長)、張濤、張曉輝、於麗娜,四大隊,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長期關押受害人、毒打、強迫洗腦、電棍電、關「小號」等酷刑折磨。
詳細情況:惡警於麗娜用電棍折磨法輪功學員金敏很長時間後,將她送入小號半個多月。還對她體罰摧殘。在嚴寒的冬天裡,將她帶到走廊裡10天10夜連續不讓睡覺強行洗腦。惡警圍攻毆打法輪功學員劉吉會。惡警孫明艷對她進行左右開弓打嘴巴,然後把她拖進「小號」裡,用電棍加大電量電擊她。惡警朱丹用帶卡子的皮帶抽她。幾個小時後,劉吉會頭上鮮血直流,耳邊腦後被打開了一個10厘米長的大口子,縫了5針。惡警還將她的手腳銬住,用膠帶把她的嘴粘住,不讓喊、不讓吃飯,每天強行灌食。折磨了9天。惡警們叫囂:「不決裂就是精神病。」將她強行送精神病院折磨。惡警將法輪功學員馬曉燕用棍棒,電棍毒打。打完後,馬曉燕渾身哆嗦、臉色蒼白,然後又將她關進小號,白天、晚上不停地給她洗腦,不讓睡覺,直至把她折磨得心臟衰竭,才將她退回原處。

案例6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瑚、李曼、楊某、葉某、連某(科長)、教練王某( 一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打、高壓電棍電、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1年半。惡警劉瑚、李曼、王某、連某等多次用電棍電她。惡警楊某狠狠地打她耳光、惡警葉某用腳踢她,教練王某、李曼用高壓電棍狠命電她的頭部和手,把她多次電倒在地,起來再電,電了好幾次。一大隊惡警每天強迫法輪功學員超負荷勞動17~20小時,晚上只睡1~2個小時,有時是整宿不讓睡覺,還讓那些賣淫的,吸毒的,流氓犯罪的人從早到晚輪流值班看著法輪功學員,不許互相說話。冬天洗澡用帶冰的水洗。給家裡寫真實情況的信,管教不許發。後來辦洗腦班,誰要不放棄修煉就整宿不讓睡覺,還無限制地加刑,不准家人接見。用電棍電。每天廣播污衊大法的造假材料。

案例 7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魏風舉、李慶慧、李淑芹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瑚、李曼、楊某(管理科)、葉某、連某(管理科)、王某(一大隊教練)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打、高壓電棍電。
詳細情況:一大隊大隊長、管教、管理科揚某、連某等電擊法輪功學員魏風舉的心臟。一大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李慶慧電得小便失禁。一大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李淑芹的嘴電得腫起象饅頭高,滿嘴起泡,臉上被電擊出了黃水,臉被打變形。

案例7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綁「死人床」。
詳細情況:2000年6月,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一年,送黑嘴子勞教所酷刑折磨。惡警將她綁在「死人床」上,同時用好幾根電棍電擊,肉皮被電得一股焦糊味,後來她的脖子上起了一圈大水泡。回到號裡,看見的人都忍不住掉眼淚。在黑嘴子勞教所幾乎每天都能聽見法輪功學員被折磨時的慘叫聲和電棍電擊的聲音……

案例7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黃麗娟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惡警朱丹、張某(六大隊),惡人趙昕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逼迫放棄修煉、雙手銬在床頭一個多星期。
詳細情況:2001年3月,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黃麗娟。惡警張某以同屋的40多人每天勞動10多個小時晚上不讓睡覺作為威脅條件逼迫黃麗娟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結果兩個人被折磨得暈了過去。惡警朱丹與惡人趙昕用欺騙伎倆騙她寫放棄修煉的「決裂書」。還將她雙手銬在床頭折磨一個多星期。

案例7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占美如、穆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于波(二大隊 )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強制洗腦、無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正月,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進了一批詆毀大法的書。法輪功學員不買也不看,更拒絕念那些誣衊之詞,結果都遭到了迫害。惡警劉連英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占美如。惡警魏某給法輪功學員穆平掛上牌子。惡警劉連英也電了她兩回。

案例7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關某(大隊長)、張某、李某等四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綁「死人床」 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將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一年後仍無限期關押,並進行非人折磨。不讓她的家屬接見及送食品。剝奪上訴複議權。取消用筆寫信的自由、限制寫信時間等。管教、大隊長等四、五個人對她一會兒打一會兒電,然後用皮帶把她綁在鐵床上,不能動,大小便都在床上,吃飯得別人喂,持續8天8夜。致使她的胳膊由疼痛難忍到已失去知覺(耷拉著),完全喪失自理能力2個多月。2000年6月的一天,管教將她(及其他人)體罰坐板。一次,管教還用吃剩的西瓜皮往她(及其他法輪功學員)的臉上打,西瓜皮粉碎,西瓜水順臉往下淌,管教從中取樂。12月的一天,管教用電棍和竹板毒打她。一次,管教打了她許多耳光,又用電棍電得她脖子上都是傷,然後體罰她「開飛機」。

案例7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汪秀、祝英、李迎、徐芬、黃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關某(大隊長)、張某、李某等四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強化洗腦、關小號折磨等野蠻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四大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祝英電了半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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