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遭毒打、電擊等酷刑 湖南段小英控告元兇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11月17日】

段小英,女,五十五歲,初中英語教師,已退休,家住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坳上中學宿舍。段小英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暴力毆打、野蠻灌食中食物進入右肺,長期咳血,二零零四年,在株洲市白馬壠勞教所遭受六天六夜酷刑折磨,人瘦得皮包骨。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段小英女士就自己因為做修煉法輪功好人遭受江氏集團的迫害事實,起訴迫害元兇江澤民,希望人們通過自己的經歷了解法輪大法好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下面是段小英女士在訴江狀中講述她修煉法輪功的緣起以及所遭受的來自江氏與中共的迫害。

“真的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

我是一名初中英語教師。一九九六年下學期開學不久,我感到四肢無力,每上一節課都感覺很艱難,而且聲音很小。經校醫介紹,我找了一個很有名的中醫,經他診斷,說我是缺鐵性心臟病,還伴有很複雜的綜合病症。吃了他開的二十多付中藥,也不見好轉,又出現了嘔吐,飯也吃不下,不管醫生怎麼調理,我還是沒食慾。最後,地區醫院檢查、照心電圖,專家診斷說我心神經的毛病,體重一天天下降,由原來的九十四斤下降到七十二斤,整天頭昏昏沉沉的,連端飯碗的力氣都沒有,身體非常虛弱。

有一天,我突然想起練氣功,我聽說四姨媽在煉一種什麼功,她原來得了腦血栓,在床上躺了半年,通過煉功身體好了。我就去問她,她跟我介紹法輪功,說煉這個功要做一個好人,不能殺生。我說行,這我能做到。我要求她給我買書,一個星期後的一九九七年三月九日,我買回了《轉法輪》,我越看越覺得這本書太好了,我從來沒看過這麼好的書,看了一遍又一遍,我明白了我在人生當中許許多多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問題,深深被李洪志師父深奧的法理所折服,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從此我走上了修煉的道路。

修煉必須修心。李洪志師父所傳的大法就是直指人心,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去修煉,指出順應宇宙特性的人就是好人;背離宇宙特性的人就是壞人;同化宇宙特性的人就是得道者。通過修煉,我明白了做人的目的是返本歸真,做人的標準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去做,我全身心投入修煉。奇怪,沒用一分錢,沒吃一粒藥,我的病不知不覺好了,感到一身輕,身體非常舒服,我又回到了二十多歲的那個時候,做事也不覺得累。

一九九八年下學期,初中學生要參加全國外語口語競賽,需要老師輔導,當時我想我是煉功人,煉功人在哪都是好人,我也不圖任何回報。因此我擔起了這個任務,每天中午給學生輔導半小時。雖然有些麻煩,但對以苦為樂的修煉人來說算不了什麼。經過一個月輔導,到十月底學生參加競賽,有一個學生獲國家級三等獎,有一個學生獲省級二等獎,有一個學生獲市級三等獎。一九九八年下學期,我還把一個學期初三補課費五百元退給學生。因為我是修煉人,處處要為別人著想,完成教學任務是我的職責,就是不補課我也會加班加點把它完成,我已經拿了一份工資了,再說不是要減輕農民負擔嗎?

真的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使我的心變得寬容、無私。我三哥修煉法輪功前是個愛賭的人,抽菸也很厲害,曾戒過三次也沒戒掉,又喝酒,倆口子經常吵得不可開交。修煉後,戒掉了賭、煙、酒,家庭也和睦了。我們修煉法輪功的目的就是發自內心的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按大法的要求來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從本質上改變自己。法輪功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對任何人、任何國家和民族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迫害之初 上訪遭非法拘留

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我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車上訪。誰知晚上七時在長沙火車站被公安非法抓捕,我身上的六百七十多元現金(沒有收據)也被非法搶走,被關在一個很髒的小房子裡,不讓喝水、吃飯、上廁所。第二天中午十二點多由當地公安接回,拘留了十八天後,才放回家,由教育局接回家,李副局長看到我家的有線電話。當時就把我的電話機拿走了。他們還派學校老師每天對我進行非法監控,甚至不許我與他人交談。

十月三十一日,公安到我家進行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書、錄像帶等,也抄走了現金一千四百多元,連伙食費都沒留下,因不夠五千元,就從我丈夫的工資裡非法扣除。從這以後,我被停職。可我捨不得那些學生,當時別人給我代課又很辛苦,於是我跟領導講:你把我當臨時代課老師也好,你不給錢也好,我都想去教書。領導說,你不該去上訪。我說,我們去上訪,去說公道話,這是人的基本權利,在不公正的情況下,得允許人說話呀!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日,局長到我家來,說只要我答應不煉了,馬上恢復工作。我跟局長講了我的情況及大法的真相,最後我說:你就是開除我,我也不會怨你。因為這個功法太好了,我會一修到底,一煉到底!

第二看守所中野蠻灌食 長期咳血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下午二點,我去某工廠去看另一個功友,被該廠保衛科的人抓住,區公安也來了,四個人輪流往死裡打我,抓起我的頭髮狠狠的往牆上不斷地撞後腦,當時就覺得頭暈暈的。一個人要我跪下,我不跪,他們就把我打倒在地,壓著我跪在地上,再有一個人用拳頭狠狠地打我的頭部、太陽穴……晚上八點多,他們才把我關進了第二看守所。

十二月二十七日,我們寫信到市委、市檢察院等單位,講述我們是被冤枉的,可是沒有任何反應。我們只好集體絕食,抗議這種非法的拘禁。一、二號監房非法關押十二名大法弟子,二十九日開始絕食。所裡威脅說:你們(大法弟子)絕食,我們就灌。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中午,殘忍的灌食開始了,所裡指使一些打雜的勞改犯,首先到一號房,抓了一位功友,把她拖到二號房的走廊上,按住四肢,在地上灌食。當時走廊上有幾十人圍在那裡,有檢察院的,有支隊的,也有看守所的。我看不下去,站在門口說:“你們這樣做太慘無人道了!”剛說完,他們就將我拖出去,將那個功友放了,強行把我按在地上,有的按手,有的按腳,有的按頭,有的把我的鼻子捏緊,再用削尖的竹筒(大約五寸長,一寸多粗)使勁地撬我的牙齒,撬了好一陣才撬開,竹筒插入我的嘴裡,越插越深,插到喉嚨,然後就不斷地往竹筒倒稀飯。竹筒都滿了,我也沒吞,也吞不進,因為鼻子一直被捏著,一點呼吸的縫隙都沒有。這時,他們才放手。

我們房裡的人將我扶回號子裡。我的臉蒼白,後面從頭到腳都是泥漿,而且使勁的咳嗽,從肺裡咳出好多飯粒,真象死過一場。當時,我們號子裡十八個人全都大聲哭了,幫我脫衣、褲、鞋、襪,幫我擦頭髮,號頭還找到警察所長,說:“你們這樣做太殘忍了,會出人命的,趕快停止!”二號房的人看到了,也哭了,有個五十多歲的老人對他們說:“如果是你的母親、你的姐妹、你的妻子,你也忍心這樣做嗎?我活了這麼大,還沒見過這樣殘忍的事!”

從這以後,我一直咳嗽不停,特別是頭半個月,白天晚上都咳個不停,感到呼吸困難,心跳得很快。灌食後的第四天,我還咳出了一粒米飯,號子裡的人都看見了。

因為我們一直在絕食,二零零一年一月八號晚,趙姓所長在一號門口,嘖嘖稱奇,大聲說:“你們法輪功啊,真是太了不起了!”他從心裡欽佩法輪功。從醫學角度看,一個男子絕食一般不能超過五天,女子一般不能超過七天,而我們絕食十一天(每餐絕食都有記錄)卻安然無恙,這不說明了大法的超常嗎?

到了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所裡通知我愛人去所裡。九號上午,所裡醫生給我聽心臟時,心跳得很快,每分鐘一百三十二次。好心的趙姓所長對我愛人說,你趕快去找區公安,找你們教委。下午,我愛人去找他們。晚上九點多鐘,教委領導、學校校長和我愛人到看守所看我。教委領導要我不要再煉法輪功了,我當時因咳嗽,沒回答,值班的趙所長和另一個所長趕快說:“功還是要煉的,這功法很好。”

我因灌食竹筒插到喉嚨,稀飯進入氣管,生命垂危,奄奄一息,一月十日下午,才放我回家,同時也放了幾個五十多歲、六十多歲的老人。回家後,我才看到一個條子才知道,這次罰款有二萬多元。

非法勞教遭電擊、關禁閉、不讓睡覺等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我回家,只在家呆了八天,才過了小年,一月十九日清晨,天剛蒙蒙亮,公安就又把我從家裡綁架,什麼也沒說,就把我送到了勞教所。我連換季的衣服都沒拿。進所時要我簽字,我沒簽。

到了勞教所,那真是人間地獄,只要我們念經文、煉功,警察就給我們上手銬,很冷的天,銬在走廊裡防盜網上或銬在操場曬衣服的鐵架子上,腳尖點地站通宵,一銬就是幾十個人,甚至上百人。我們被罰站四、五個通宵,白天晚上都不讓合眼。還有就是在小黑屋子裡關禁閉,一關就是十幾、幾十天。也有的用電棍電,有的人下身被電得腫得很大……那段日子真是度日如年啊。

二零零一年二月份,被非法關押在那裡的大法弟子五十多人集體絕食五天,三月份人大期間,我們有冤無處申,有苦無處訴,我們只好絕食抗議,喚醒世人良知,一百二十多位大法弟子集體絕食十三天,有的更長。

在絕食期間,獄警們採取灌食或自己喝的辦法,如果自己喝,就二、三杯(一次性杯子),如果不喝,就灌五~七杯。這十三天,我被叫去二次,一次喝了二杯,一次吃了一杯方便麵。其中有一個人被灌食灌死了,天黑時,把她用門板抬出去,用被子把頭蓋上。當時有大法弟子看到了,大喊一聲,我們都從房裡跑出去,站在走廊上看到了,因路燈很亮,當時勞教所獄警不准我們看,也不准我們喊,用電棍把我們推到房間裡,可我們還是看到了。

我因為在看守所被灌食後,一直咳嗽三個月,四月初開始咳血,咳了好多血,吐在方便麵袋裡,差不多有兩袋,以後慢慢少一些,每次咳出的血顏色是暗紅或鮮紅,或粉紅,或象爛肉一樣的東西,並有一種烤糊的臭味。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我愛人去勞教所看我時,發現我還在咳嗽,我告訴他,我現在在咳血,已經咳血三個月了,我愛人就非常著急,要求警察馬上帶我去檢查,拿了四百元錢,獄警答應帶我去檢查。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八月六日、八月九日,女獄警三次帶我去市二醫院檢查,三次照片發現我右肺有問題。我告訴醫生從我被灌食後,一直咳嗽三個月,每天大量咳血。當時我咳了好幾次血,吐在紙上,獄警、醫生都看到了。而我一直不知道檢查結果,只是醫生看了X光片後說很嚴重,又讓我對著具有螢光屏的機器照了又照,而且那些醫生都圍在那看,說很嚴重。但醫生們都很吃驚,你咳血這麼久了?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五日,通知當地610辦,再由610辦通知我單位及我丈夫去勞教所接我回家,所外就醫。我丈夫及單位領導二十七日到了勞教所,我丈夫向勞教所的獄警要病歷表看,獄警不讓看,我丈夫就義正詞嚴地說:“還說你們勞教所是挽救人的地方,實際上是害死人的地方,人都被你們害成這個樣子,還不讓看病曆本。”這些獄警不敢說什麼,我丈夫才看到病曆本,上面有檢查結果:右肺萎縮,不擴張。回家後第三天,我和丈夫及單位監控我的人一起到當地第一人民醫院照CT檢查,說是肺癌,已經到了晚期。我跟醫生講是被灌食後引起咳血的,醫生說:“你這個病史不能隱瞞,如果是這樣,異物出來就沒事了。”放射醫生卻堅持說不象是異物引起的,說是肺癌。

洗腦班迫害 又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三年五月的一天,我被綁架到郴州市北湖區黨校洗腦班進行迫害。在郴州市北湖區黨校洗腦班,我被限制自由長達半個月之久。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我被綁架到株洲市白馬壠勞教所進行迫害,勞教時間長達一年半。在白馬壠勞教所,我被強制勞動,強制“轉化”。她們這些獄警非法使用各種酷刑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我在這裡過著十分艱難的日子。

大約在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我的勞教期已經超過了。那些獄警還非法把我單獨調到一個房間,沒有大法弟子,把行李放在那裡,裡面全是吸毒的人在幹活,再由四個吸毒的包夾把我帶到一個房間,裡面有一個電視機和一個小板凳。我一進去就要我坐在小板凳上看“天安門自焚”和污衊大法以及師父的錄像。我不願意看,就把頭偏開。

女獄警趙隊長在那裡指使她們把小板凳拿開,叫我蹲在地上,兩手放在膝蓋上,不是雙手交叉,而是右手放在右腳膝蓋上,左手放在左腳膝蓋上,還不准亂動,動了就打。我和她們這些獄警講“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她們就用棍子打我的嘴和臉。她們播放造假的錄像,日夜不停地放著,聲音很大,根本靜不下心來背法。

她們不讓我隨便上廁所,白天一整天只能上一次廁所,晚上一整天也只能上一次廁所,晚上要蹲到凌晨四點,只准睡兩個小時。六點鐘起床,起床之後,繼續蹲小屋裡。

第五天,我被強迫蹲了整整一個通宵。她們看我還不肯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信念,到了第六天,我就被她們加大了刑罰的力度。她們讓我雙手平行伸直蹲馬步,蹲了整整一個上午和中午。我實在堅持不住了,倒在地上,他們就用棍子打我。我又拖著疲憊的身體強打著精神站起來,繼續蹲馬步。我又堅持不住了,就又倒下了。他們又拿起棍子打我,就這樣反覆了幾次。

到了下午,他們把我按在地上坐著,雙腳分開伸直,有一個人踩住我的右腳、右腿;有一個人踩住我的左腳、左腿;有一個人將我的左手反銬在後背,將我的頭往胸部按下去,我喘氣都很艱難;有一個拿起筆,抓住我的右手在一張靠背椅上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三書”。她們還強迫我抄寫她們抓著我的手寫的所謂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三書”。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他們就把我折磨的不像人了,瘦得皮包骨。我的臉上青一塊,紫一塊,黃一塊。這六天六晚的酷刑折磨,讓我感覺真是生不如死的煎熬,痛苦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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