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湖南女子監獄酷刑 周玲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11月25日】

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長達十六年的時間中,湖南懷化周玲女士因堅持信仰講真相,曾被非法關押五次、被非法判刑一次(三年)、被非法勞教一次(兩年)、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三次)、兩次被非法抄家,給她及家人帶來了巨大的痛苦與災難。

今年八月周玲女士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送交了對迫害元兇江澤民的控告書。

下面是周玲女士在控告書中自述的情況:

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湖南懷化洪江區公安局政保科的三個公安周偉、孫建軍、還有一個女的(不知姓名),突然闖進我家,一陣翻箱倒櫃,抄了我的家,後又將我劫持到洪江區公安局審問了二天,當時他們的問話我沒回答,公安局政保科的科長許永華就狠狠的搧了我幾個耳光,我的臉當時就腫起來了,口裡的血直往外流,直到晚上又將我的手與凳子銬在一起,不讓睡覺。三月八日又將我轉至懷化洪江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個多月,我絕食抵制非法關押,他們就敲詐我的家人交了二千元的保證金(不讓開任何收據),才把我放出來。可我剛到家三天,懷化市610的、派出所的、街道的、居委會的、社區及紗廠保衛科的人天天來家騷擾,攪得我全家不得安寧,我被迫離家,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上訪在北京遭暴打、灌食、電刑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七日,我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呼籲停止鎮壓法輪功而被抓,當天被關押在天安門廣場派出所。一名叫陳治強的公安把我叫出去,他手裡拿著一份自問自答的稿件,什麼也沒問我就叫我在上面簽名,我拒絕簽。誰料他反過來就是一巴掌把我打倒在地,狠狠的在我背上踢了四~五腳,我當時就痛昏了過去,而後造成胸部兩根肋骨被踢斷骨折(有片子在北京市昌坪區東城看守所裡)。直到下午又把我轉到北京市昌坪區東城看守所;從此我在那看守所裡遭受了暗無天日的三個多月的酷刑折磨,我絕食抵制非法關押,他們就用無名指粗的橡膠管插進鼻子裡暴力灌食,插的特別疼,灌的都是濃鹽水,鼻孔、喉管都被插破了,吐了很長時間的血沫子。在被灌食的過程中,口、鼻都被用毛巾捂著,差一點有口氣上不來,人被憋的要休克窒息,四周都充斥著威脅、謾罵,真是把人折騰個半死。

我在北京上訪被抓,但怕當地政府及我的家人受株連,因此,在北京市昌平區東城看守所裡,我拒絕說姓名地址,結果他們就把我帶到一間處置室——專迫害法輪功的(酷刑房),他們使用電刑對我逼供,就在我雙腳的膝蓋處、小腿關節處一共扎了八根上了電的銀針,把電通過銀針經穴位注入體內。在強烈電流的刺激下,只聽到我哭喊,痛苦的真是難以忍受,我的身心受到極大摧殘。以前只是在電影、電視裡看到過有這麼殘忍的刑具,那是壞人在對好人刑訊逼供才用,因那只是戲,沒想到在當今現實社會中還真存在,而且被告江澤民集團所利用來對付一群手無寸鐵的、善良的、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現在想起來還好恐怖呀!

在一家軍隊醫院被灌不明藥物迫害

在北京市昌平區東城看守所裡,我絕食抵制非法迫害,他們又將我帶到北京市一家很偏僻的郊區醫院(是一家解放軍部隊的軍區醫院),剛住進去時不是在病房,而是在頂樓,是用深藍色的布四周圍著,象部隊軍營中搭的帳篷一樣,他們將我的雙手、雙腳用手銬銬到床頭的鐵桿上強行打點滴,一天打四~五瓶,真不是人遭的罪。開始在裡面給我打了兩天的點滴後(全是醫院自配的藥水),才把我轉進同一層樓的單間房;到了第三天,我就覺得視力有點模糊了,皮膚也開始長水泡。到第五、六天,我眼睛全看不清了,連自己的五個手指頭伸出來都看不清,而且眼睛充血,一雙眼睛都是通紅的血塊。我的頭也暈的厲害,心裡難受,記憶衰退,沒有一點力氣,好像全身沒有骨頭似的,導致不能站立,走路都需要兩個人扶著,坐著都要靠牆才行,感覺天、地、房子都在轉,隨時都會倒下,我問主治醫生:“你在點滴裡給我下的什麼藥?我為什麼會這樣?”“醫生說可能是胺基酸加重了”。當時我強烈要求出院,醫生說:“你還有兩天的點滴沒打完”,我說不能打了,到了第八天才出了院。出院後的十二天,在我身體被嚴重迫害、生活無法自理的情況下,我被當地(湖南懷化)洪江區公安局政保科的孫建軍和一名女公安接回,在回來的車上,他們又拿出一份給我判了二年的《勞動教養通知書》叫我簽名,我一看上面寫著“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這完全是子虛烏有的栽贓陷害,我拒絕簽名,然後他們就將我直接送往湖南株洲白馬壠女子勞教所;到勞教所後才知道自己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昌坪區東城看守所的時候,北京那的醫生在點滴裡給我下了破壞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冬眠靈”、“冬眠一號”簡稱(迷魂藥)。因為在白馬壠女子勞教所裡,也有好幾位修煉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注射過此藥物,她們身體被迫害後的狀況和我在北京被打點滴時遭受的迫害一樣,在勞教所裡因我拒絕轉化,又被非法加教八個多月,這些年來,我的視力至今還是模糊不清。

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湖南女子監獄遭暴力洗腦迫害

我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遭懷化市鶴城區610、公安、國安及城東派出所的(曾齊蓮、石凱輝、彭雲芳、譚少龍、曾春林、雷文、宋東寧)等十多個不法人員的綁架;他們闖進我家翻箱倒櫃,非法抄了我的家(有扣壓物品、清單)為據,直接經濟損失達兩萬多元,當天又將我綁架到懷化市看守所,導致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湖南女子監獄遭暴力洗腦迫害,被連續罰站四十九天。

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將我非法關押到湖南省女子監獄,在這所地獄般的監獄裡,法輪功學員在身體和精神上都遭受到非人性的殘酷折磨與摧殘,嘗盡人間地獄之苦。那時,在全省各地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關押在第六監區。六監區(也稱教轉中隊),這個教轉中隊專門成立有個洗腦班(即“攻堅班”、“學習班”),只要是下隊到六監區的所有犯人都先要到暴力洗腦班進行培訓洗腦,然後再到六監區來夾控被所謂“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該監獄第六監區也就成了專門迫害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場所。

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監獄洗腦班的同一個房間,那些工作犯人在警察的指揮下開始逼我們抄、背監規。我沒順從,她們就雙手抓住我胸前的衣襟拳打腳踢,那些工作犯人怕我影響到她們對那位法輪功學員的暴力洗腦,當時就把我單獨轉移到另一房間,有三個工作犯輪流對我進行殘酷迫害,從那開始工作犯人劉艷每天播放自導自演製作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光碟,逼我看,內容全是栽贓陷害,誹謗,侮辱我師父的謊言,我不看光碟,她們就又拿誣衊大法的書和資料強迫我看,以致達到轉化我,逼我寫四書(保證書、揭批書、決裂書、悔過書),我不寫,也不轉化。那些警察就教唆工作犯人對我進行了暗無天日的八個多月的酷刑折磨:罰我站,每日二十四小時裡不讓我上床睡覺,那時我被折磨的眼前出現了許多幻覺,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房間的門在哪裡,前後左右方向都找不到了。我困得暈倒在地上,她們就往我身上潑冷水,眼睛眨一下那些工作犯人就往我眼睛裡塗清涼油,往我臉上噴水。腿被罰站腫得透亮都裂開了口,如水桶粗,象兩根大柱子,在被罰站的過程中,腰部也受了傷,腳板的後跟底下都被罰站起了泡,還被繼續罰站,那時已經分不清白天晚上。這種迫害使人精神崩潰、失去人的正常思維、失去記憶,迷迷糊糊出現幻覺,講胡話、神智不清。

我被罰站了四十九天,身體和精神上都在痛苦中煎熬,度日如年;那些夾控犯人還說罰站對我不起作用,就又對我進行長時間罰蹲,蹲了九天後我還是未服從她們;那些夾控犯人在警察的指揮下又開始對我進行戴背銬(反背寶劍)迫害,這種迫害方式更殘忍,一旦被戴上鐐銬後不出三小時,胸口劇烈般疼痛難忍,撕心裂肺,萬劍穿心,整個人像被五馬分屍一樣痛苦難受,背上象背著一座大山,越壓越重,一分鐘都很難忍,身心都受到巨大的傷害,致使腰子受傷,豆大的汗水一直往下滴,嘴唇一下子乾枯,身上穿的棉毛衫、內衣褲都被汗水沁透,且雙手麻木、失去知覺。

這個監獄的警察與工作犯人相互勾結利用,為達到她們要的高“轉化率”目的,用各種方式不惜一切手段變著花樣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在監獄的生產隊裡,強迫我做奴工,每天下很重的任務,沒完成不准睡覺,每天從早上六點一直要做到半夜十二點,中午都不能休息,否則就完不成超負荷任務。由於超負荷奴工使我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出現很多病症。

十六年來,因我修煉法輪功遭迫害,家裡親人也受到巨大傷害。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我被懷化市鶴城區法院枉判三年冤獄,將我非法關押到湖南省女子監獄時,我年近八十歲的老母親對我很擔心,去監獄看我,誰料從家裡去監獄的半途中遭遇車禍,一隻左手臂被汽車撞骨折、脫臼,差點丟了性命,在醫院治療花費了三萬多元錢,至今鋼板還扎在手臂內,不能取出。

我父母家及弟弟家又經常遭610、派出所、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等人員的各種騷擾、恐嚇,有時還打電話威脅,致使我兩位年近八十歲的老父母成天擔驚受怕,白天不敢呆在家中,早上八點以前就出門,下午五點以後才敢回家。我弟弟家也是一樣,白天不敢呆在家裡。

由於被告人江澤民集團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造謠誣衊的迫害,使我的家人時時處於極度的惶恐之中,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摧殘,在經濟上遭受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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