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遭綁架迫害 湖北咸寧市教師控告元兇

【正見新聞網2017年03月15日】

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永安中學一級教師章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抄家至少六次,白天在外被非法搜身一次,在迫害初期和敏感日被非法騷擾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六次。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現年63歲的章建老師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

被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發起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勞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導致近一億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經濟上的崩潰、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亂和黑暗。

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目前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兇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

下面是章建老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早在1993年就任中學一級職稱,並有國級三等成果獎證,我不競爭高級。我於1997年6月修煉法輪大法,我知道了“真善忍”是最高真理,決心不爭不鬥,按“真善忍” 標準做好人。1998年秋,上面搞“普九”,缺化學實驗員。都知道實驗員是低人一等的,利益少,很髒,誰都不願乾的職業。而我放下了名利,干別人不願意乾的實驗員工作。我很努力干好工作,省、市、區領導檢查滿意,2000年、2001年咸寧市教育技術裝備辦舉辦第一屆實驗教師(員)培訓班聘我講生化儀器管理課。

2001年普九複查,省教委領導把區教育局饒局長和我校校長叫到我面前,問他們高級指標寬不寬鬆,要求他們給我一個高級指標,辦中學高級職稱,我一笑了之。還有購買儀器藥品,商家開發票都要多開錢,讓我多報銷錢得好處,我一概拒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我校考,考生行賄監考員,進考室時,給主監一個信封袋(內放人民幣200元,二個監考員每人100元),我場場拒收。後來聽眾老師議論,說不收是傻子。領導三令五申制止都制止不了,就取消了在我校設考場資格。

江澤民從1999年7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我被非法抄家至少六次,白天在外被非法搜身一次,初期和敏感日非法騷擾多次,綁架六次,從沒出示證件。當初“610”和公安有時象一群惡狼一樣闖進臥室,抄走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老婆受不了驚嚇,常常對我打罵,我受不了,三次出外逃難。

儘管我努力做好人,每學期各項打分,“師德”一欄,所有教師都是滿分,就我一人是低分,期期如此。我找周校長:“其它欄低分我不爭,‘師德’少分少幾個錢我也無所謂,師德是名譽,毀我名譽,我比誰差?”校長說:“沒法,就因法輪功。”另外,我校家屬小區墻上做塊“平安家庭”宣傳牌,有一欄是“違法犯罪”,八十多戶,就我一人“違法犯罪”,簡直是栽贓陷害,都是學校在“610”壓力下乾的,後來被大風鏟除了。

六次綁架情況如下:

2001年4月29日至5月29日,我被綁架、非法關押咸安區貓兒山看守所31天。我寫一封大法真相信給一老師,校長余德志知道後,把我舉報到永安派出所,咸安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曾國華到校施壓。在看守所除了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還逼迫我到啤酒廠做苦工。

2002年11月4日至12月6日,我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咸安區貓兒山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33天。上課時我給學生講了幾句法輪功真相,被舉報。責任人:校長余德志,咸安區國保大隊長曾國華。

2004年9月3日到10月3日,我被綁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臭名昭著的武漢湯遜湖洗腦班。二個陪教幫凶人員每天24小時跟守著控制。這裡的猶大和惡人惡警配合,逼迫放棄大法,軟的不行來硬的,軟硬兼施。惡警以判刑威脅,女猶大象潑婦,胡言亂語,不堪入耳,大吼大叫,唾沫常噴我一頭一臉,還不准說。男猶大更凶。他們人多,輪班上。對堅定的大法弟子,輪番圍攻,耍流氓,侮辱人格,施壓威脅,不讓睡覺,這樣,精神摧毀垮了,就糊塗了。被非法關押迫害31天。責任人:咸安區政法委書記胡國強。

2004年秋季,校長余德志以我煉法輪功為由,串通教育局,把我壓到小學去。2005年上學期中考過後,永安中學黃杰老師告訴我:“余德志在行政會上說:‘你走後,中考的實驗操作考試,他無法組織,太傷心了。你在時,他一點心都不操,下學期還是把你調回。’你找余德志,就調回了。”我說不求人。我又調回了,很多人問我找什麼關係了,我就講真相。但他們對我的待遇還是沒糾正。

2006年2月21日至3月31日,我又被綁架到湖北省武漢湯遜湖洗腦班,被非法關押迫害41天。迫害手段更惡毒,女猶大把痰吐到我頭上臉上,還有理。誣陷大法和法輪大法創始人的電視錄像震耳欲聾,逼迫抄寫污衊大法和大法創始人的文字幾乎天天發生,天天威脅不轉化不放人。這裡是真正的黑禍。責任人:咸安區“610辦公室”主任王甫香,副主任陳勝利。

遭41天迫害回家後,我幾乎每夜胸內絞痛,痛時我坐起發聲誦讀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2小時左右就不痛了,持續4年多都如此,最後完全康復。我慶幸自己喜得大法,不然早在地獄了。

2012年5月16日至5月25日,我被綁架關押咸寧市“日照山莊”洗腦班10天。責任人:市“610辦公室”副主任姚雄、區“610”副主任陳元勝。校長陳進反覆央求我去,說學校工作與法輪功掛鉤,不去學校完了。我講真相,不配合。幾個惡人綁架我走。此洗腦班已解體。

2013年5月15日至5月25日,我被綁架、非法關押咸安區貓兒山看守所11天,責任人:永安派出所警察楊帆,咸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曾國華。

以上罪行全國普遍,但都是元兇指使命令乾的,禍根和犯罪保護傘是江澤民。江應承擔一切罪責。法輪功修心向善做好人,知道參與迫害的人絕大多數初期是受騙,通過學員講真相,明白了很多,但為了生存受江派系施壓幹了壞事,我們不恨他們,他們都是受害者。江澤民為了達到其妄圖根除法輪功的目的,對作為信仰群體的法輪功學員實施“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國家恐怖主義滅絕政策,已經構成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等公認的國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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