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法官48歲猝逝 過勞死只是表象

許茹

【正見新聞網2018年01月14日】

據大陸澎湃新聞1月11日的報導,其從中共最高法院多名工作人員處獲悉,最高法刑事審判第三庭原審判長王鋒永因病於1月9日2時在北京去世,時年48歲。據報,其前一晚還在審理案件。最高法官網顯示,王鋒永是在2010年2月獲任最高法刑三庭審判員的,該庭主要負責所轄地區普通刑事案件的覆核及有關審判指導工作。2017年6月,他還位列最高法公布的367首批入額法官人選中。

另據西北政法大學官方微信公眾號「西北政法大學」11日當天發表的一篇悼念文章,提到了王鋒永過往的一些經歷,「自西北政法大學畢業後分回甘肅老家某市法院工作,後上研究生、經考試遴選到廣東高院、再到最高院刑事審判庭,期間的辛苦與不易,難以言說」。文章透露,王鋒永是「因工作勞累過度,引發心臟病去世」的。

年富力強的王鋒永的猝然離世無疑給其父母、妻兒留下來了深深的傷痛,但他真的是因為工作勞累過度而離世的嗎?按照中國人的說法,凡事都有因果,善惡有報是天理,其過勞死極有可能是表象,背後有著更深層的原因。

海外明慧網2011年曾披露一則消息,甘肅原高台電力局職工、法輪功學員申世勇在1999年7月中共掀起迫害法輪功的狂濤後,遭受了被非法關押、解除勞動合同、勞教、判刑等迫害。2002年10月,他被高台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他出無罪上訴,被張掖市中級法院駁回,而當時在張掖市中級法院的王鋒永正是該案的審判長。

顯然,在王鋒永擔任各級法官的這些年中,不可能不接觸法輪功案件,而他的選擇是什麼,從申世勇案件可以看出,即充當中共的打手,歪曲、濫用法律條文,以羅織誣陷的手段,陷害無辜民眾,而這樣的人在中共專政機器中並不少見。這十幾年中病亡、出意外、被捕的中共公檢法司系統人員絕不在少數,而這在相信因果報應的中國人眼中就是報應使然。如下是明慧網列舉的這些年中遭到報應的法官名錄:

陳援朝,全國第一個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法官(海南海口市),他因此被記所謂的「二等功」。兩年後,即2003年9月,陳援朝身患肺癌,在萬箭穿心般的煎熬中死去,時年51歲。

原全生,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12年、15年,2002年6月發現肝癌,後轉為骨癌,三個月後即死亡,年僅40多歲。

李要兵,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刑事審判庭正科級審判員。2009年4月參與非法審理與法輪功學員相關的案件,此迫害案被中共當局樹為「洪山模式」,在武漢市法院系統內「推廣」。兩個月後,李要兵突然倒地身亡,年僅49歲。

汪競業,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冤判法輪功學員至少17人,並稱「要跟共產黨奮鬥到底。」後他在釣魚時被魚「釣」入河底溺亡,年約48歲。

楊東升、朱新政、陳東洋,河南魯山縣法院法官,至少非法判了9位法輪功學員重刑。2011年8月,魯山縣法院載有8個庭長及副庭長的警車在高速路發生慘烈車禍,三人當場死亡,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

常青,河南南陽社旗縣法院副院長,在任期間非法判處法輪功學員孫玉波、老安分別兩年、兩年半。2004年11月,常青車禍身亡,死時為50歲。

邵波,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安法院法官,多次參與非法開庭及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其後他患上嚴重腎病,多方醫治無效於2008年死亡,死時只有44歲。

李士峰,原黑龍江省鶴崗市東山區法院院長,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於2004年因腦出血死亡。

劉蘭祝,原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山區法院院長,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於2004年在海南遊玩時突發心肌梗塞死亡。

吳紹良,遼寧省朝陽市北票法院院長,曾秘密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事後不久,在從朝陽乘轎車返回北票的途中與北票市糧食局的車相撞,吳當場被撞死,時年54歲。

劉立豐、蔡銀平,分別為湖南郴州安仁縣法院院長、副院長,2003年非法重判5名法輪功學員。2005年9月,二人相繼死亡,蔡銀平暴病死在旅館,劉立豐遇車禍身亡,時年在40左右。

夏友初,武陵區法院審判庭庭長,多次參與迫害並對法輪功學員判重刑。2011年突發腦溢血,全身癱瘓,神志不清,生不如死,時年62歲。

褚星來,湖北孝感市中級法院前任院長,操縱其手下法官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判刑,後得了晚期肺癌。

張輝,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一庭庭長,在非法審判長春2002年3月5日電視插播事件中任審判長,對法輪功學員劉成軍非法審判。2006年,張突然腦溢血死亡,年僅46歲。

陸淦成,廣東省廣寧縣法院院長,兼職監視法輪功學員。2003年患鼻喉癌,2005年死亡。

石多英,甘肅永昌縣法院院長,曾將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判刑送入監獄。2004年9月在蘭州出差時被摩托車撞死,時年48歲。

齊俊禹,山東單縣法院副院長,在任法院刑庭庭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和法輪功學員,後身患腎癌。

張文,遼寧省瀋陽市瀋北新區法院審判副院長。2009年2月中旬剛參與完對4名無辜的法輪功修煉者非法判重刑後,突發腦部怪病,在去北京醫治途中死亡。其同事柳曄法官,2014年亦因腦出血死亡,時年56歲。另一個同事鄂安福,同樣因為腦出血死亡,年僅45歲其死亡前意識到了自己是遭到了報應,向法輪功學員表示了懺悔。

…… ……

這樣的例子還可以舉出不少,而這些例子都在向世人傳遞著善惡有報的天理,王鋒永之死不過是又增加了一個實例。他們的早逝不僅是中共對他們洗腦的結果,也是他們罔顧良知、法律所造成的。如果他們能守住心中那份善良,能夠在中共枉法時選擇良知,他們何以得此結果呢?這一個個怵目驚心的例子,不應該讓中共那些專政機器們警醒嗎?難道真的走到了萬劫不復的邊緣才能意識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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