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非法關押 14名法輪功學員聯名控告警察

【正見新聞網2018年05月05日】

近日,14名法輪功學員針對他們於4月23日被牡丹江國保警察李學軍等人綁架事件向中共各級紀檢委、信訪辦等相關部門提起聯名控告。

明慧網報導,在被綁架的14名法輪功學員中,有4位是70、80歲的老人(最大的已經83歲),有8人被非法關押四天,6人被關押數小時不等,7人被拽下頭髮,2人被非法抄家,1人被打掉牙齒、1人的脖頸被勒出血痕,其餘的人不同程度受到執法人員的恐嚇和威脅。

此外,他們的私人物品均被扣押在牡丹江東安分局,至今未歸還,未出示扣押清單。

2018年4月23日晚9時,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國保支隊大隊長李學軍、國保支隊警察尹航、馬群、喬平夥同東安分局六七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宮呈閣的家中,期間警察未出示工作證,未穿警服,未出示搜查證及立案決定書。

在場的法輪功學員高秀清指著國保警察說:「你認識我嗎?我是高一喜(法輪功學員)的姐姐,我弟弟就是被你們送進看守所九天後被害死了,屍體還在殯儀館,在家屬不同意的情況下你們要強行火化。留下未成年的女兒,近90歲的母親含恨而終。」

警察不由分說將屋內高秀清等14人綁架。在綁架的過程中,范麗敏被國保警察用手掐住脖子強行從四樓一直拖至一樓,致脖子立即出現幾道深紫色血痕。

警察對宮呈閣非法抄家,搶走所有法輪功書籍、筆記本電腦兩台、三個平板電腦、手機五個等私人物品;隨後將14人送到東安分局非法拘禁。

此後,宮呈閣和曾德雲因身體原因被放回。高秀清、王明艷、王楣泓、范麗敏、姜春梅、張淑敏、張麗、李洪偉8人在東安分局被扣押一天一宿。

在東安分局,法輪功學員連續三次將8人聯名控告狀遞交給東安分局副所長梅永剛,均被拒收。

東安分局一警察拿著照片對83歲老人金龍金說:「這些條幅(寫有法輪功真相信息)都是你們掛的嗎?」老人說「不是」。另一警察對宮呈閣說,「你家早已被監控了」。

4月24日凌晨,李學軍夥同東安分局五六個警察謊稱送曹淑芳老人回家。到老人家後,他們未出示任何手續進屋就亂翻,非法抄家,連冰箱、床下柜子都不放過。75歲的曹淑芳嚇壞了,心臟出現不適。

此外,警察在搶走法輪功學員私人財物同時,把高一喜在牡丹江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天裡被迫害致死的相關材料都搶走了,欲毀滅證據;還把78歲宋秀玉的身份證也搶走。

4月24日下午4時左右,東安分局副所長梅永剛下令將8人行政拘留15天,拘留證上沒有以上8人的簽字。

在牡丹江市拘留所期間,張麗被關在六號監室,另7人被關在五號監室,8人集體拒絕穿號服,不報號、不照相,一男性警察在大喇叭裡面破口大罵,污言穢語。

25日早,住在六號監室裡的張麗被警察暴力拖出來照相,其餘7人齊聲大喊「不許打人」、「迫害有罪」、「信仰合法」等等。

七八個警察衝進五號監房,其中警察李靜偉(警號ZJ 2040)舉起右手使勁連續搧打站在最前面的李洪偉的臉部,致使李洪偉一顆上門牙被打掉,其餘幾顆牙齒鬆動,臉部紅腫,嘴角流血。

打完後,幾個警察對李洪偉連拖帶拽,欲將其拽出屋,屋內的六個人一齊把她拉回來。李洪偉大喊:「我要控告,警察把我的牙打掉了!」

在第五監室,王楣泓被獄警于成龍等五六個警察強行拖出。幾個警察就把她以「大」字形抬到第七監室扔在地中間,她的衣服被他們撕出兩個大口子。

幾個警察又給王明艷照相,揪住她的頭髮強行將其拖出,其左胳膊的衣袖被撕了兩個大口子,衣服被蒙到腦袋上。警察用手按住王明艷的左臉,強行拍照後又把她拖回五號監室。

接下來警察又強行拖高秀清拍照,抓住頭髮,過程中踢打高秀清致腿部瘀青。

下午,拘留所所長王升進到五號監房,李洪偉在他面前舉著那顆被打掉的門牙,控訴說:「這就是被你們警察打掉的牙齒!我要控告,我要紙筆!」王升扯開話題,隨即溜走。

為了搶奪罪證,警察韓雪等六七人再次對李洪偉進行搜身,找被打掉的那顆牙齒。她們把李洪偉拖到走廊裡強行把上衣拔下來,使勁按住其雙手雙腳,使其無法動彈。女警察韓雪從其脖領部位往下摸個遍,其中一男性警察也粗暴地上手亂摸。

隨後,他們又一起把她180度翻轉身體,前身摸完摸後身。最後,沒找到牙齒,後就像扔貨物似地把李洪偉扔進至六號監室地上。足足一個小時,李洪偉才緩過勁兒來,那時她渾身疼痛難忍,只能慢慢地從地上爬到床上休息。

26日上午,十餘個警察進入六號監室,李洪偉仍繼續維權,對警察們說:「我要控告警察把我牙打掉了!」其中一個警察說「牙在哪兒?」李說:「這是我要控告你們的證據,能給你們嗎?」他們自知理虧,未說一句話,扭頭撤出。

過了約兩小時後,拘留所所長王升和女警察韓雪再次來到六號監室,偽善地對李洪偉說:「喝點水吧!」話音未落,韓雪把她身下被褥拽出,扔到另一張床上,又一次對她全身搜身,連腳上穿的襪子都不放過,完全不顧她三天絕食,虛弱無力的身體。隨後他們又把她隨身衣物拿到外面仔細搜查,不放過一個細節。

在拘留所期間,警察強行把被綁架的王明艷、張麗、姜春梅、高秀清、李洪偉、范麗敏、張淑敏7人的頭髮拽下幾根,分別放到七個口袋裡。

在牡丹江市拘留所,8人抗議非法關押,集體絕食4天,生命垂危,於27日上午被釋放回家。

日前,牡丹江市國保大隊副隊長李學軍,警察尹航、馬群,牡丹江市東安分局副所長梅永剛,牡丹江市拘留所警察李靜偉因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被控告。

高秀清、王明艷、王楣泓、范麗敏、姜春梅、張淑敏、張麗、李洪偉、宮呈閣、曾德雲、金龍金、金金玉、宋秀玉、曹淑芳14位法輪功學員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並要求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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