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8年07月02日】
據財新網2018年6月17日報導,中共「十八大」以後至少有25名監獄管理系統的廳官涉嚴重違紀違法而被查處,其中廣西、新疆、湖北監獄管理系統的落馬者居多。
中共媒體稱這些官員落馬的原因為:或通過為他人辦監外執行、假釋、保外就醫等收取賄賂,或違規利用招標工程項目獲利,或縱容親屬或情人斂財,或通過親人收受賄賂等。
然而一個不可忽視的現象是,自中共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來,在江澤民集團「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下,司法部門淪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打手。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監獄和勞教所裡,長年遭受慘絕人寰的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殘。
這25名階下囚原為監獄管理局局長(副局長),或司法廳廳長(副廳長)。他們所管轄的監獄使用暴力、酷刑強制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將他們虐殺。
作為監獄管理部門的責任人,他們對此無一例外地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眾所周知,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原政法委書記、公安部部長周永康被判刑,原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頭目、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被判刑,以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大量公檢法司人員伴隨厄運。
以下列舉25名落馬官員背後鮮為人知的黑幕和其管轄的監獄中部分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案例:
山西省
王偉,山西監獄管理局局長
曾任中共山西省晉城監獄副監獄長、黨委書記、監獄長等職,2003年12月起,任中共山西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政委;山西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山西省戒毒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中共山西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山西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於2018年6月13日被審查。
高奇,山西監獄管理局副局長
從1996年起就在山西省監獄管理局任職,曾任西監獄管理局副局長、巡視員,與王偉共事十四年多,曾做王的副手兩年多,於2018年5月31日落馬。
蘇浩,山西司法廳副廳長
1999年8月,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局長、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局長;2003年6月,任山西公安廳副廳長;2007年2月至2008年4月,兼任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局長;2008年4月至2011年,兼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局長;2011年11月22日至2014年3月,任山西司法廳副廳長。
山西省監獄管理局管轄全省的20個監獄,其中晉中監獄尤為殘酷地迫害法輪功學員。
監獄迫害案例舉例:
陸海星,山西臨汾市侯馬市法輪功學員,男,時年45歲,臨汾市侯馬市省建一公司電氣土木工程師,是當地本行業的技術權威。2010年7月25日晚,他被侯馬市惡警綁架至侯馬看守所迫害;2011年1月,被非法判刑五年。
陸海星1.7米的個子,在迫害前體重190多斤,身體非常健康,沒有疾病。但在山西晉中監獄被迫害一年多後,身體突然出現異常,於2012年1月10日凌晨3點多停止了呼吸。
王繼貴,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法輪功學員,62歲,中醫師,於2014年8月4日去農村趕廟會發放洪揚中華傳統文化的「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碟時遭構陷,被平定縣東升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2014年8月15日,他被平定檢察院非法批捕,後被秘密庭審,遭冤判三年,於同年5月14日被送往山西祁縣晉中監獄非法關押。
2016年6月2日下午4點多,晉中監獄給王繼貴的家屬打電話,稱他於當天在山西省一零九醫院離世。他的遺體於2016年6月8日在太原永安殯儀館被強行火化。
郭小文,襄垣王橋鎮上王村法輪功學員,於2012年8月因在網上發帖講述法輪功真相,被警察非法綁架到襄垣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三年。2013年3月6日前後,他被送到祁縣晉中監獄,受到毒打、關禁閉、灌食等嚴重迫害,短短數日,於3月12日被迫害致死,年僅40歲。
湖北省
程穎,湖北司法廳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局長
曾任湖北咸寧市委常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部長、湖北省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2008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省監獄管理局局長;2015年1月起,任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2017年月12月1日,被「雙開」。
魯志宏,湖北省司法廳副廳長
魯志宏於1999年9月轉入政法系統;2002年10月到2013年4月,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常務副書記,並長期擔任政法委「綜治委」辦公室主任;2015年8月至9月,任省司法廳副廳長(任職僅三天),於2016年9月5日被「雙開」,同年11月被提起公訴。
中共「綜治委」和政法委都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機構。
吳順發,湖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
1998年6月,任荊州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2000年1月,任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2年5月,任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2000年1月至2017年7月,任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2017年7月20日,被「雙開」。 吳順發做了程穎三年五個月的副手,兩人工作上有六年的交集。
劉江華,湖北沙洋監獄管理局局長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任沙洋監獄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於2016年7月1日被「雙開」。
湖北省監獄管理局負責管理全省監獄工作,下轄沙洋監獄管理局和31個監獄。
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沙洋范家台監獄、琴斷口監獄等幾大監獄和原勞教所受省監獄管理局、原省勞教局管轄,在那裡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甚至被迫害致死。
據明慧網報導,先後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沙洋范家台監獄受到殘酷的迫害,已知黃岡市鄭捍東、荊州市陳啟季、襄樊市邢光軍、黃岡市江中銀、孝感市郭正培、黃岡市鄭忠和武漢市劉運朝七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棗陽張明啟、十堰王玉超和武穴郭春生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湖北范家台監獄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幾乎都出現了血壓升高的不正常情況。
湖北省司法廳所管轄的武漢女子監獄,被中共授予所謂「模範監獄」,實則為人間地獄。該監獄實施「三人互監」制度,即:吃、住、行、睡,包括入廁都必須三人同行,管制嚴厲。在押人員被強行奴役,經常遭體罰、關禁閉,不讓洗漱、不讓睡覺等。
截止到2013年12月,湖北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183人。
監獄迫害案例舉例:
鄭捍東,男,44歲,湖北省蘄春縣漕河鎮法輪功學員,2003年2月被非法綁架,並被當地「610」非法判刑七年,送往湖北琴斷口監獄繼續迫害。琴斷口監獄的警察們指使、利用搶劫犯、殺人犯等控制、折磨、毒打法輪功學員。每個人都被一名或多名刑事犯人日夜24小時監控。
2007年3月20日左右,鄭捍東從琴斷口監獄被轉至沙洋范家台監獄,期間他的身體被迫害得出現多種疾病,直至生命垂危,監獄仍不放人。他於2007年8月8日下午3點被迫害致死。
崔海,武漢市法輪功學員,2007年4月30日,被當地警察蹲坑非法抓捕,遭冤判八年;2008年,被投入武漢女子監獄,遭受了五年的冤獄折磨。期間,她被4個在押的殺人犯晝夜包夾(強行管制)、辱罵,被綁在床上灌藥,被強制在太陽底下長時間罰站暴曬,被強迫做奴工。她從武漢女子監獄出來時頭髮枯白、骨瘦如柴,僅一天之後,於2018年1月1日含冤離世,終年69歲。
新疆省維吾爾自治區
任傑靈,新疆司法廳副廳長
曾任新疆自治區勞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昌吉勞教所黨委書記、政委,烏魯木齊勞教所黨委書記、政委(2001年4月—2002年4月),自治區勞動教養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2年4月—2004年8月),自治區勞動教養管理局政委,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自治區勞動教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2014年11月—2017年6月),於2017年9月被「雙開」。
謝暉,新疆司法廳副廳長
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勞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自治區勞動教養管理局黨委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2010年09月至2013年06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2004年4月至2013年6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2013年06月至2016年1月),於2017年11月被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
王新中,新疆司法廳紀委書記
曾任新疆阿克陶縣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正縣級),新疆克州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新疆克州黨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於2014年8月被審查,一審被判處八年有期徒刑。
監獄迫害案例舉例:
周君,女 ,30多歲,新疆庫爾勒市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10月被非法關押。2001年1月,她在庫爾勒市煉功時被警察看見,庫爾勒市看守所女警拿電棍亂打她,再給她上背銬4個多小時,後又拿電棍捅她,致使她四天四夜不能下地行走,於2003年4月在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被迫害致死。
對周君之死,時任新疆自治區勞動教養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的任傑靈負有罪責。
趙淑媛,新疆克拉瑪依市法輪功學員,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鑽井公司安全環保監理公司工程師,2002年因修煉法輪大法(法輪功),被非法判刑九年;2015年11月5日,因幫助老年法輪功學員控告元兇江澤民,被當地公安局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2016年5月3日,身體狀況極差的趙淑媛被送往新疆女子監獄服刑,監獄一直給她強行灌食,把她頭髮剃光,將她雙手捆綁在床邊。同年7月22日下午6點09分,她被新疆女子監獄迫害致死,年僅52歲。
對趙淑媛的非法綁架及被迫害致死,時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的任傑靈和時任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的謝暉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牛桂芬,女 ,65歲,新疆沙灣縣法輪功學員,經歷了勞教所、監獄、看守所等十四年的迫害。她丈夫因修煉被非法關押在山東萊州看守所,警察用雙手將他的頭向牆上猛烈撞擊,直到他被撞昏,不省人事。她的女兒也被關押在萊州看守所,出獄四個月後,於2006年被迫害離世。
由於中共的多次關押迫害和多年的顛沛流離的生活,以及家人的遭遇,她被送往新疆女子監獄時就顯現癌症晚期症狀,可獄方仍然繼續迫害她,於2013年11月21日她含冤離世。
時任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的王新中、時任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及時任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的任傑靈對牛桂芬被迫害致死負有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