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對付老百姓的犯罪手段——監視 扣工資

【正見新聞網2018年08月06日】

華北科技學院退休教師史瑞香,2017年年底因給該校領導送去介紹法輪功真相的檯曆後,被單位扣除工資至今,且24小時全天被人監視。

在中共《刑事訴訟法》中監視是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法輪功學員是合法公民,不是犯罪嫌疑人。沒有法律授予警察或街道社區指派社會閒散人員監視、跟蹤法輪功學員的權力。

中共《勞動法》第50條規定:「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而中共自1999年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的政策以來,肆無忌憚地使用監視和扣除工資等多種犯罪手段,限制法輪功學員的自由和對他們實施經濟迫害。

史瑞香,78歲,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鎮人,2017年11月7日,為了給華北科技學院的領導們送新年祝福,讓他們了解法輪功真相,史瑞香在院長、書記等幾位主要院領導的辦公室門口掛了幾本洪揚「真善忍好」的檯曆。

沒想到,當天史瑞香就被西城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

派出所的人對她說:「你年紀大了,也沒造成什麼影響,就不處理你了,讓你兒子做你的『監護人』。如果你再出事的話,就把你兒子抓起來。」當天下午史瑞香被兒子接回家。

11月底,華北科技學院保衛處的處長荊樹棟、保衛處副處長、退休辦書記潘德祥等五六個人到史瑞香家,告訴她:這個事北京老幹部局(也叫北京安檢局)都知道了。「要處理,決定扣發你半年的退休金,每月只發1,000元錢(史瑞香每月退休金5,000多)。半年內如果不出事,再補給你;如果出事,連你老伴的退休金也沒了(老伴也是華北科技學院退休職工)。」

來者還告訴史瑞香別出門、別上北京去。接下來,史瑞香有四五天沒出家門。保衛處的人又來告訴說:「可以出門,但只能在燕郊轉,別的地方不許去。」

從那天開始,只要史瑞香一出小區的大門,後面就跟著兩個人,無論去哪都跟著,哪怕她只是出門買個饅頭,也要在後面跟著。這些人都是華北科技學院派來跟蹤、監視史瑞香的。他們一共是六個人,兩個人一班,上午一班,下午一班,晚上一班,一天24小時全天跟蹤、監視。

一次,史瑞香去北京兒子家,去前她讓一個人告訴跟蹤她的人此事,結果那個人忘告訴了。單位保衛處的人發現史瑞香不見了,整個像炸了窩似的,到處打電話、到處找她。

至今已半年多過去了,史瑞香每月被扣掉的4,000元退休金,沒有補還給她。

這期間,史瑞香一直被非法跟蹤、監視;而且連她老伴也不放過,她老伴每天幾點幾分出去,幾點幾分回來,小區門口的保安都給記上,天天像看犯人一樣看著兩位近80歲的老人。

史瑞香的遭遇不是個案。

更多老人未能倖免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重慶市合川區78歲的退休教師鄭開源,2015年7月21日、11月14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遞《檢舉信》反映妻子被迫害致死的情況,要求嚴懲禍首江澤民。

2016年6月12日下午3點鐘,合川區「610」出動五部警車,以頭目肖長印隊長為首的20多個警察把鄭開源綁架到洗腦班,給他注射藥物後,使他神經錯亂,晝夜難眠。心虛的警察把他送回家,從此他就被非法監視、騷擾、抄家。在「610」的指使下,區教委停發鄭開元的退休金,改發生活費,他退休的教師工資被扣除了十幾萬元。

大慶老年法輪功學員王花榮(女,70歲)在海南省瓊海市講法輪功真相、發資料等時,被構陷。2016年1月22日下午1點多,由海南省公安廳「610」頭目及瓊海市公安局「610」頭目、國保大隊、刑警大隊、當地派出所警察,闖入王花榮的住處,把住宅樓圍得水泄不通,來了20多輛警車。他們砸了門,同時斷水斷電,又抄走了私人用品。

從1月22日起,派警察(每個班兩人)24小時換班,圍住住宅,監視老太太,直到3月27日才撤走。老太太被圍睏了67天。
監視

往往各地區派出所、居委會派人監視當地的法輪功學員。

2018年3月2日開始至今,北京朝陽區法輪功學員馬秀雲、唐平順夫婦,被「610」、居委會、派出所的人全天24小時監控。他們外出買東西時有人跟蹤,人身自由、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干擾。2月28日,片警曾來家裡騷擾時說,「兩會」期間別出去。

2017年9月22日,廣東省佛山市法輪功學員余瑞賢在家樓下被佛山市「610」頭目曾強帶人蹲坑監視、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張槎醫院舊樓一個小房間裡4晚3天後,流離失所20多天。

10月14日晚上,余瑞賢回家。因中共要開「十九大」,余瑞賢被監視居住,限制自由,家門口被設崗,出門就有居委會人員貼身跟蹤,一直到10月底。

2015年,甘肅莊浪縣鄉鎮幹部楊文淵控告了江澤民,他寫道:「這十多年中,有關部門或單位都安排人暗中監視、監控我,還在我家周圍安監控攝像頭,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時時都處於一種無形的壓力之中。嚴重地侵犯了我應該享有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權利。」

他還控訴,不但他長期生活在恐慌和憂慮之中,他的親朋好友的心靈也遭到摧殘 ,還給他妻子、兒子都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壓力。

扣除工資

曾是西南石油學院地質系副教授的李延鈞,曾為學校承擔了多個項目,項目科研經費累計達一千多萬元人民幣,公開發表論文近40篇;培養了19名碩士,協助指導了4名博士。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以後,李延鈞多次被非法勞教、關押並被判刑。

2001年底,學校對他非法降工資三級、減一年工齡。

自1999年7月至2002年,他的經濟損失不少於10萬元人民幣。2015年10月,西南石油大學聯合省教育廳非法開除李延鈞的公職並凍結其社保。

西南石油學院機電工程學院教授伍開松,多次被非法拘留。2000年12月,他被南充市政法委遊街迫害,學校派車拉教師前往觀看,被關押在綿陽市新華勞教所,之後,被非法停職停薪20個月後工資降三級,共扣除數萬元。

不僅是工作單位,而且「610」、政法委等機構也直接扣除法輪功學員的工資或退休金。

2014年,西藏日喀則地區政法委、「610」人員,非法扣除法輪功學員周進霸半個月工資5,000多元。此前周進霸已被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廳非法扣除工資8,000元。

2007年,陳世昌被西藏林芝地區政法委、「610」扣發退休金。

更多經濟迫害手段

扣除工資只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經濟截斷的眾多手段中的一種,除此之外常用的犯罪還有搶劫錢物、勒索、非法罰款。
搶劫錢物

2018年4月30日,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法輪功學員李德寬被綁架到看守所。警察在他住處搶走人民幣10萬元。

2018年3月29日,牡丹區國保大隊隊長帶著六七個人到山東菏澤60歲法輪功學員李振環家非法抄家,都穿著便衣,把私人物品電腦、法輪功書籍等洗劫一空。

其中一人又跑到李振環老伴屋裡拉開抽屜,硬把1萬元現金搶走。當老伴說這是他自己的錢,與妻子無關。那人竟說要「集資」。

山東省濱州市法輪功學員劉蘭春在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構陷。2018年5月23日上午,濱州市開發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警察闖入其家中錄像、蒐查,下午綁架了劉蘭春。

5月25日,警察又非法抄家,搶走電腦、印表機等私人用品,還將家裡的現金近19萬元劫走。
勒索

2018年4月12日上午9時多,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於美花、王麗被九台九郊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勒索2萬元後於當晚回家。

2010年10月29日,山東德州市張秀琴講法輪功真相時被德城區剪子股派出所二警察綁架,當日下午被關進德州市看守所。期間,警察到看守所提審,威脅張秀琴說,她若不說,就會被判刑等。

他們還抄了她的家,搶走了2,100元錢。張秀琴被關了一個月,她女婿被勒索了1萬元錢後,她才被放回家。

2000年7月24日,牡丹江市林業廣播電視大學原圖書員陳金鳳,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警察跟蹤、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搜走個人物品。她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一個半月,被強迫交250元伙食費,勒索3,000元錢後才被放回家。

非法罰款

2018年上半年,據不完全統計,中共法庭、警察通過非法庭審、入室抄家搶劫、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1,914,302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984,000元。

1至6月,瀋陽市地區有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達6年,被勒索罰金共達57,000元人民幣。

其中,梁志宏被瀋陽市瀋北新區法院非法判刑1年、罰金5,000元;郭旭紅、王天媧被瀋陽市法庫縣法院非法判刑1年、罰金20,000元;孫正玉被瀋陽市皇姑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6個月、罰金10,000元。

不僅僅是法院,而且派出所、公安局也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罰款。

2001年年後,遼寧鐵嶺市孫麗娟被楊木鄉派出所所長張宏偉帶四五個警察非法抄家,非法拘留15天。在清河看守所,她被天天被逼寫悔過書。她拒絕,警察連打帶罵並威脅,後來警察替她寫悔過書。為阻止她煉功,進京上訪,15天後,清河公安局又對她罰款500元(給了收據),丈夫為交罰款到處借錢。當時承諾一年後返還,到了一年卻找藉口不給。

2002年11月,孫麗娟再度被非法綁架,當天被釋放後,流離失所。一個月後,又被楊木鄉派出所所長張宏偉罰款800元,不給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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