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正見新聞網2018年11月15日】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中共不斷的踐踏法律,製造冤假錯案,二零一八年十月份,中共法庭又對34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33人被非法庭審。辯護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23場,要求法庭無條件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非法判刑、庭審分布於十六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8個城市。二零一八年十月份,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129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54000元,警察搶劫勒索75000元。

非法判刑最嚴重地區依次為:天津6人,遼寧5人,山東4人,河北3人。
非法判刑最嚴重城市依次為:大連、營口、青島、南京、滄州各2人。
非法庭審最嚴重地區依次為:山東7人、河北5人、四川4人、江蘇4人、遼寧3人。
非法庭審最嚴重的城市依次為:秦皇島 5人、涼山彝族自治州3人、蘇州3人、本溪3人。

二零一八年一至十月份非法判刑更新為787人。其中,一月份判刑96人,二月份判刑50人,三月份判刑82人,四月份判刑86人,五月份判刑92人,六月份判刑94人,七月份判刑77人,八月份判刑68人,九月份判刑108人,十月份判刑34人。

二零一八年一至十月份非法庭審更新為735場。其中,一月份庭審65場,二月份庭審46場,三月份庭審79場,四月份庭審83場,五月份庭審97場,六月份庭審98場,七月份庭審88場,八月份庭審64場,九月份庭審82場,十月份庭審33場。

(信息採集時間:2018年10月1日至11月10日)

一、十月份3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八年十月份3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分布於十三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1個城市。

非法判刑案例:

(一)福州閩侯縣吳鶯香被枉判三年一個月

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法輪功女學員吳鶯香二零一八年五月一日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抓捕,十月十九日,吳鶯香被閩侯縣法院枉判三年一個月。律師在辯護詞中說:「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

吳鶯香今年四十四歲,家住福州閩侯縣上街大學城附近。今年五月一日傍晚,吳鶯香在上街大學城醫科大學附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一名不明真相的學生誣告,被兩名保安劫持,後被上街公安分局荷塘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非法刑拘。

九月二十六日,吳鶯香被非法開庭。

律師說:「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就是對憲法信仰自由原則的踐踏,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曲解和濫用,是真正的破壞法律實施。」

十月十九日,福州閩侯縣法院罔顧律師依法辯護,枉判吳鶯香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並非法處罰金三千元。

(二)海軍大校周彝被非法判刑入獄

據悉,年過八旬的江蘇省南京市法輪功學員周彝現被非法關押在蘇州監獄。周彝,男,81歲,海軍航空工程學院退休副教授,大校軍銜,師級離休幹部。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周彝與顧素梅(78歲)在杜惠英(70多歲)家學法時,被闖入的鼓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及華僑路派出所警察共二、三十人綁架。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周彝老人遭鼓樓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非法刑期待查。

二零一五年六月初,周彝的訴江狀在明慧網登出後(《海軍大校周彝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就一直處於警察的監控、跟蹤之中,並遭強制採血。

二、十月份非法庭審33場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十月份,中共法庭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33場。

2018年10月份,6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庭審。

非法庭審案例:

(一)江蘇太倉市秦艷秋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法院對太倉市秦艷秋、董美英、陳永林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庭審從上午九時半開始,中間休息兩個半小時,下午三點結束。

面對非法庭審,秦艷秋祥和的向法庭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經歷及身心受益的幸福,並堅定的表示會永遠感恩法輪大法,永遠修煉下去。

四位律師為三位法輪功學員作了有力的辯護。特別是張律師有理有據、言辭明了的闡述了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是普世價值,並澄清了對法輪功的誣陷是江澤民信口雌黃的個人行為,是違背憲法,違背法律的。對三位法輪功學員(秦艷秋、董美英、陳永林)的指控是違憲違法的,應予以否定的。

面對正義律師的辯護,公訴人目瞪口呆,無言以對。最後法官只能匆匆宣布休庭擇日再審。

(二)瀋陽市法庫縣法院非法庭審牛占華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牛占華在遼寧省瀋陽市法庫縣法院被非法庭審。時間從上午九點到十一點半,下午三點半到五點。

在歷時四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兩位律師針對由派出所警察一手導演並製造的冤案,做了非常細緻的剖析與揭露。指出其案件來源虛假、《起訴書》上的說法不實、存在證人證言虛假,物證造假。

律師同時指出:《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零時許,秀水河子鎮派出所警察沒有法定手續,擅自闖入牛占華家,翻箱倒櫃,非法搜查,還帶走牛占華和在牛占華家做客的周建國。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和非法拘禁罪,由此所形成的全部證據都是違法取得的都應當排除,不能作為本案認定事實的證據使用。

律師還詳細地闡述了:信仰自由上了聯合國憲章,上了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中國作為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應當遵守,司法機關更不例外;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牛占華信仰法輪功不違法,他基於自己的信仰,即便傳播了自己的信仰,表達了對自己信仰遭迫害的不滿,符合言論自由的憲法規定,不構成犯罪。

整個庭審現場被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所主導,法官與公訴人大部份時間是聽律師在講,公訴人只是照本宣科的讀了《起訴書》。最後律師要求法院應當立即釋放牛占華。

(三)山東省青島市西海岸新區盧鳳花被非法開庭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十點,青島市西海岸新區法輪功學員盧鳳花,在即墨普東看守所被非法開庭。

法庭上,公訴人對從盧鳳花家中抄出的法輪功書籍、法輪功掛圖、法輪功師父法像及護身符進行舉證。律師當庭指出,盧鳳花的行為不構成違法。二零一一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已經廢止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盧鳳花擁有法輪功書籍同樣合法。

盧鳳花也申明自己煉法輪功沒有違法,更不存在犯罪。

庭審進行一個多小時,法官當庭沒有宣布結果。

三、經濟上迫害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八年十月份,中共敲詐勒索現金129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54000元,警察搶劫勒索75000元。浙江杭州法輪功學員董湘茹被非法判刑2年6個月,監視居住並處以20000元罰金。廣東開平市法輪大法弟子司徒潮益因向當地警察講法輪功真相,被中共非法扣押長達半年,經了解中共邪黨向該大法弟子家庭勒索現金7萬元後,於十月將其放回家,還判了3年有期,緩期4年執行,並令司徒潮益每天去當地派出所報到。

四、上海鄧成聯被關押 鄉親呼籲釋放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日報導,上海市閔行區法輪功學員鄧成聯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在家被閔行分局和虹橋派出所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閔行區看守所已經大半年。構陷鄧成聯的「案卷」七月二十三日被移送到上海市奉賢區法院。

近期,家鄉的親友們發起徵簽,緊急呼籲立即無罪釋放好人鄧成聯。父老鄉親紛紛簽名,沒有一個推辭,只有說感謝。村委當初沒有錢的時候,鄧成聯好幾次給村委捐款,數額幾千不等。所以家屬在請村委開證明的時候,村書記說這樣好的人不幫,還幫誰呀!

鄧成聯一九七一年出生,湖北省蘄春縣籍,一直在上海經營著自己的公司,生意做得也很好。但隨著社會的壞風氣,鄧成聯也隨波逐流,放縱自己,年紀輕輕就神經衰弱、嚴重胃病,把一個好好的家就折騰散了。直到他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到一年,鄧成聯把所有的陋習都戒掉了,多年的脾胃病和前列腺炎都好了,嚴重的失眠症也消失了,完全變了一個人。家人和朋友看著他的變化,先是感到奇怪,後來感到那是個奇蹟。

二零一零年鄧成聯一次性拿出二十八萬元,為家鄉修了幾條平整寬闊的水泥大道。家鄉的父老鄉親們沒有不誇讚鄧成聯的。每次回老家,鄧成聯都會擠出時間去看望村裡的孤寡老人、困難戶,並慷慨解囊,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

鄧成聯在看守所被惡警關禁閉、綁死人床,強行灌食等迫害。為此,鄧成聯已經委託律師對看守所這些違法行為向相關部門提出控告。

結語:

中共口口聲聲的講「依法治國」「信仰自由」,然而,中共不斷的製造冤假錯案,迫害善良民眾。據明慧網統計,二零一八年一至十月份中共又把787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中共執行的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命令,而不是執行法律。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好人難道沒有報應嗎?據明慧網報導,近期已經有六十多名政法委書記、一百三十多名公安局局長迫害法輪功遭惡報被判刑、調查。有四十名派出所所長遭惡報死亡,數十名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等被調查。所有參與迫害的人都將終身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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