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9年01月25日】
河南信陽市潢川縣60歲的法輪功學員劉真芳,被河南女子監獄迫害致病重,出獄後僅三個月,內臟潰爛壞死,於2018年12月7日含冤離世。
劉真芳,1958年5月11日出生,家住信陽市潢川縣彭家店鄉彭家店村新街村民組。她1998年有幸修煉法輪功後,所患的疾病痊癒,又能操持家務,並在自家開了一間名為「文明髮廊」的理髮店。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後,劉真芳因堅持修煉,多次被綁架到縣看守所,被長時間吊打,幾次被罰款,多次出現生命危險。
2017年3月3日,劉真芳在潢川縣傳流店鄉傳流店村興傳街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傳流店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被綁架到信陽羈押。
同年12月20日,潢川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非法判決劉真芳一年零六個月,並勒索處罰金1,000元;直到2018年2月12日,才通知她家人簽字拿判決書。
她被非法關押在河南女子監獄後,被迫害致病重,骨瘦如柴,於2018年9月1日出獄回家醫治,在鄭州醫院七天花費了7萬多元,醫治無效而離世。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發起了控告江澤民的大潮,二十多萬法輪功修煉者和家人對迫害元兇江澤民提起刑事控告,要求最高法院法辦江澤民。
下面是劉真芳在她的《刑事控告書》中訴述的個人遭遇。
2000年初,潢川縣彭店派出所警察把她騙到彭家店派出所,然後由潢川縣國保大隊趙淼帶三人到她家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等。她被非法關押到潢川何店看守所拘留一個月,被勒索2,000元現金。
從2000年到2002年,潢川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迫害她三次。
第一次,她被綁架到潢川何店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
第二次,2001年,潢川國保大隊和當地派出所,以及信陽公安局警察到她家搜出幾張法輪功真相資料,把她綁架到潢川潢都賓館的一間屋裡,對她大打出手,隨後把她送到潢川何店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
第三次,她和80歲的老母親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她們被非法關押在潢川何店看守所。她被迫害得大口大口地吐血。警察怕她死在看守所,只關了一天,把她放回家。她的老母親卻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才放回。
2003年,她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人惡吿,被抓到彭家店派出所遭審訊,後來她找機會走脫,流離在外。她未修煉的丈夫姚仁亮卻被抓走拘留15天。
2004年2月2日中午,十幾個警查闖到她家,強行把她和丈夫帶走,當時她丈夫正在睡覺,硬被抬上車。他們被帶到光山公安局國保大隊。
從當天下午5點一直到第二天上午9點,她被警察連續毆打了16個小時。她的頭、臉、嘴、耳朵、手指都打得鮮血直淌。
警察一直逼問她,那些「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標語是哪些人貼的。她說自己一個人貼的。她就被關押到光山看守所。
被關押的第九天上午9點,她從看守所被綁架到國保大隊,遭毆打33個小時,被打得死去活來的,全身傷痕累累,內臟被打壞,大口大口地吐血。
警察仍逼問她誰貼的標語。她不作聲,就被送回看守所繼續關押。
在看守所,她兩次遭毆打達50個小時,導致經常大口吐血,瘦骨嶙峋,不能站立。警察還威脅她說,對付法輪功的手法有:用牙刷刷陰道和便道、喝尿、脫光衣服等。
幾個月後,光山法院非法判她五年。
2004年7月15日,她被非法送到河南女子監獄關押。
在她被迫害期間,光山國保大隊警察把與她同時被綁架的不修煉的丈夫,非法關押在光山看守所五個月。期間,警察強迫他白天夜裡幹活,不讓睡覺,一天只能吃一頓飯,還打他,用線拴著他的睪丸,用煙火燒。
在河南女子監獄裡,她被逼坐小凳子,十幾個人圍著她罵,強迫她放棄修煉。就這樣她被折磨了85天,昏死了十幾次。
她仍然不放棄修煉。他們就在她的飯裡放毒害神經的藥。
她還被強迫干奴工,每天干15個小時。當她實在干不動而歇息一會兒時,就會被迫害。警察輪換著折磨她,逼她站立幾十個小時,不讓睡覺;兩手抱頭,蹲在地上,一蹲就是幾個小時。
她被迫害了5年後,於2009年2月1日出獄。
2013年,她和幾個法輪功學員去鄰縣發真相資料,有學員被抓,為了不被迫害,她被迫流離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