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 至少66位法輪功學員遭冤判

【正見新聞網2019年06月16日】

5月份,至少有66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69人被非法庭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43場無罪辯護。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敲詐勒索287,000元。

中共十分懼怕5.13「世界法輪大法日」。據明慧網信息統計,在5月13日當日,中國大陸至少有4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綁架、抄家、騷擾、監視。

遭冤判

5月份,中共法院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66名。刑期最高10年,年齡最長者71歲,勒索罰款最高3萬元。非法判刑最嚴重的地區:山東省12人、黑龍江10人、山西省9人。
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重判八名老年法輪功學員

山西省太原市八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後,近期得知,他們被迎澤區法院非法判刑、罰款,刑期從1年至10年不等,並均被劫入獄。

這八位法輪功學員遭冤判情形如下:

孫志芬(60歲),被非法判刑10年、罰金3萬元;王素平(67歲),被非法判刑10年、罰金3萬元;張清香(69歲),被非法判刑6年、罰金2萬元;田玉琴(60歲),被非法判刑6年、罰金2萬元;羅保軍(62歲),被非法判刑5年、罰金2萬元;張潤英(71歲),被非法判刑2年、罰金1萬元;郭潤鋒(68歲),被非法判刑1年、罰金6,000元;胡蘭英(65歲),被非法判刑1年、罰金5,000元。

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警察於2018年6月25日非法闖入民宅、抄家、綁架了八名法輪功學員王素平、羅保軍、孫志芬、張清香、張潤英、郭潤鮮、田玉琴、胡蘭英,其中多半是老太太。

當時有四位老太太在孫志芬家一起閱讀法輪功書籍,被一起非法抓捕。

隨後,10月18日,警察又入室綁架了72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蘭梅。

2019年4月2日上午11點,太原市迎澤區法院對以上九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他們出庭時全部被強制戴著手銬腳鐐。

在庭審中,67歲的王素平自我辯護時說,法輪功開傳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傳統回歸、福益社會,如今法輪功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普遍受到歡迎,唯獨在中國卻遭到打壓。
黃石市大冶市柯昌炎被冤判4年劫持入獄

湖北省黃石市大冶市茗山鄉法輪功學員柯昌炎,被非法關押、構陷1年多,日前得知被非法判刑4年,被迫害得只剩皮包骨,並於5月29日被劫持到湖北省沙洋監獄。

非法庭審

5月份,66名法輪功學院被非法庭審。非法庭審最嚴重地區是:黑龍江省19人,遼寧省9人,江西省8人;非法庭審最嚴重城市是:南昌市8人,哈爾濱7人,綏化市7人,武漢市6人、黑河市5人。

遼寧鞍山市優秀教師遭誣審 律師力辯無罪

2019年5月20日上午10點多,遼寧省鞍山市立山區法院對海城市南台高中優秀教師、法輪功學員王宏柱進行非法庭審。兩位律師從法律的專業角度做了信仰合法的辯護。

在法庭上,王宏柱講述了警察將他誘騙到學校綁架不是刑事案,而是政治案、是政治迫害。他所做的一切並沒有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法輪大法是正法,真相終有大白於天下的一天。

王宏柱於2018年8月22日晚被綁架並關押在南台看守所至今。

王宏柱的辯護律師指出,中共《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此條法律明確了公民有是否信仰宗教或者信仰什麼宗教的權利,即公民有自主決定的權利,並受法律保護。公民不應因為對神佛的信仰而獲罪。

《刑法》第251條也規定了懲治「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規定。

律師並指出,根據「法無明文不為罪」的原則,澄清法輪功真相,擁有和傳播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合法的。公訴人把他的合法物品視為犯罪證據,這是誣告。

律師還指出,海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作為偵察機關,為自己據以立案的證據出具「認定意見」,這種自圓其說的荒謬做法不具有合法性;並且海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也不是鑑定機構,不具有鑑定資質,這樣的證據必須作為無效證據而排除。

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遭冤判

5月份,中共法庭對10名65歲以上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其中,6人被非法判刑。

1. 對6名65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2. 對4名65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

含冤離世

 

5月份,4名法輪功學員在歷經了中共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等非法關押、酷刑迫害及中共人員的長期騷擾、威脅、恐嚇中含冤離世。至此,從1月份到5月份,有39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遭13年冤獄迫害命危、失明 張洪偉含冤離世

張洪偉,52歲,吉林省舒蘭市人,原通化鋼鐵公司公安處經警大隊經警,曾經在遼寧某部隊當偵察兵5年,立三等功一次,曾獲全團比武五項全能冠軍,身體素質極好,兩米多高的牆能輕鬆越過,幾個人都無法近身。

張洪偉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講真相,被非法判刑13年,先後被非法關押在長春鐵北監獄、吉林監獄,遭受抻床、手彈眼珠、彈鼻樑、捏睪丸、拳打腳踢等酷刑,出獄時四肢無力、走路遲緩、幾近失明,於2019年5月3日含冤離世。

大連市女教師黃桂英遭迫害含冤離世

原大連市白雲小學教師黃桂英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遭中共迫害,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和監獄裡共計5年,在牢獄裡遭受種種折磨,警察曾在她的飯裡下藥破壞其中樞神經。

2017年9月,她出獄後被非法開除公職,丈夫又下崗,生活無經濟來源,多次向學校、教育局提出要求正常辦理退休,無果,身心壓力很大,於2019年5月5日不幸離世,終年57歲。

5月份,中共通過法庭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勒索罰款287,000萬元。山西省太原市67歲的法輪功學員王素平、孫志芬分別被冤刑10年、勒索罰款3萬元。山西省太原市張清香被非法判刑6年、罰款20,000元。
結語

近期明慧網報導,目前,美國國務院將對人權迫害者進行嚴格審核簽證並加以制裁。美國國務院官員並告知美國法輪功學員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單。

美國國務院的一位發言人在答覆大紀元記者的郵件中寫道:「美國力求確保,那些侵犯人權的個人無法將美國當作避風港。」

明慧網重要《通知》呼籲,海內外的所有法輪功學員,更加完整地收集、整理迫害者的名單,提交給明慧網,然後呈交給美國國務院。收集的信息包括迫害者本人及其親屬、子女、資產的信息,便於定位迫害者。

通告還呼籲海外的法輪功學員,收集和提交中共在海外迫害者的個人及親屬信息,包括美國、台灣、香港、韓國、西班牙等各個國家和地區。

明慧評論:中共已窮途末路,面臨著分崩離析,千瘡百孔的大船正在下沉。脫離中共是得以保全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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