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司法女警崔會芳申訴 講述法輪功美好

【正見新聞網2020年06月20日】

明慧網報導,2019年11月2日,崔會芳接到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刑三庭劉法官的電話,通知崔會芳要對她的再審申請聽證複議。

同年11月7日下午2點,崔會芳與申訴代理律師如約來到黑龍江省高級法院。

報導說,劉法官和一位年輕的書記員接待了崔會芳和代案律師,交流氛圍也很融洽。

崔會芳系原佳木斯市勞教所(勞教制度解體後,佳木斯市勞教所改為佳木斯市強制隔離戒毒所)退休警察。

希望法官公平處理案件

此次交談中,崔會芳向劉法官和書記員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

崔會芳表示,作為司法同行,見到他們有一種親近感,「相見也是緣分」。這幾年曆盡重重魔難,很想把自己不同尋常的經歷分享給他們,希望他們了解更多的法輪功真相。

修煉前,崔會芳面對被關押勞教的犯人,態度不好,整個勞教所的警察也都是這樣,並沒有覺得不好。

修煉後,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的崔會芳才發現,「自己離先天純真善良的本性越來越遠,管理犯人是我的工作,打罵是以惡治惡,不可能讓人心改變,是法輪大法讓我的本性覺醒,能處處為別人著想,能理解別人的難處,尊重別人。」

所以修煉後,無論對待犯人還是同事,崔會芳都能心平氣和處事,工作時髒活累活搶在先,辦公室的純淨水三十多斤重,大家用完後每次都是她主動去取。「我覺得我的付出能給他人帶來愉快,才是我生命存在的意義。」

崔會芳曾連續多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先進個人,在提副科級受名額限制時,她主動讓給同事,不爭名、不求利,得到領導同事的稱讚和認可。「是法輪大法開啟了我的心智,知道了怎麼做才是一個真正的好人。」她說。

如果人們都能了解法輪功是什麼,按照「真、善、忍」的理念約束自己,人類的道德水準就會提升,也減少了社會上的各種衝突和矛盾的發生。「如果不修煉法輪大法,我根本做不到這樣。」

在職期間,崔會芳曾勸說過自己的副所長,千萬別推波助流參與迫害法輪功,副所長說:「我也是為了這份工資啊」,還說「610」(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某某這些年勒索了很多錢等。

崔會芳告訴副所長:「您可別這樣做,那是用德交換來的,不義之財得多了,沒德交換,要拿命換的。」

三位所長種下苦果

當崔會芳被迫害兩年回來時,得知曾與她共事過的三位所長相繼得癌去世。「我很替他們惋惜,他們在這樣的位置上被邪黨捆綁,聽命於上級的指令參與了迫害,給自己與家人種下了苦果。」

她說:「其實人做了什麼都是給自己做,天理衡量著每一個人的所為,有意無意地參與迫害修行的人,是一樣的罪業。」

崔會芳平心而論,認為自己的很多同行們,並不想主動去參與迫害,只是以工作的身份出現,坐在公檢法這個位置上就不好把握。「在對待法輪功這件事上怎麼選擇就是對自己生命未來的選擇,很關鍵重要!」

崔會芳對會見的劉法官說:「希望你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平、公正地處理我這個案子,協助我討回我應得的工資。」

就目前的處境而言,崔會芳表示,沒有怨恨任何人,更沒有告誰的意思,只是在「爭取作為一個公民應享有的權利,也是為公檢法司同行們因我的經歷而去了解更多的真相,掙脫在中共體制下被鉗制著參與迫害的繩索」。

「若我的被迫害能喚醒同行們的良知,選擇正義,不再發生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悲劇發生,才是我最大的心願和走申訴這條路的初衷。」

崔會芳希望劉法官能明白真相,善待大法修煉人,為自己、為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劉法官說,這事也不是他自己說了算的,「我們也得研究」。

將向最高法繼續申訴

崔會芳走時,把自己寫的給司法同行的一封信送給劉法官,告訴他,「這封信是我用血與淚寫出來的,請您有時間看看,能了解很多的真相。」

法官問律師再審的訴求、要求,律師一一做了回答,並要求法院改判崔會芳無罪。

看著法官為難的表情,律師說:「如果再退一步講,在目前(邪黨)這個體制內,不能改判無罪,改為免訴也可以,起碼得保住工資才行。」

「我們國家提倡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她在這個工作崗位幹了大半輩子了,就因為信仰被判刑,工資都沒有了。」

在告別時,女書記員送崔會芳和律師到大廳,崔會芳笑著說:你要記住「法輪大法好」哦!她笑著點頭。

2019年12月26日,崔會芳收到了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發來的簡訊,通知她再審申請已經結案。仍維持非法原判。

2020年6月7日崔會芳接到了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郵寄來的不予重新審判的通知書。

兩年的牢獄生活,崔會芳身心受摧殘,家人也日夜擔驚受怕。回家後,崔會芳沒有生活來源,工資被截斷,只能以打工維持生活。為討還自己應該享受的退休養老工資,崔會芳一直奔波在維權的路上,她在省市兩級法院申訴,均被駁回維持非法原判,她決定向國家最高法院繼續申訴。

事件背景回顧

2014年底,崔會芳因到現場欲旁聽「建三江案」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遭國安、國保監控。

2015年1月,崔會芳退休。

2月12日中午,佳木斯市610、前進分局國保及轄區派出所警察將崔會芳綁架,抄走的電腦中的三篇在工作期間勞教所警察共同學習的簡報,成為此後被判刑的罪證。

11月20日,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非法開庭,以所謂「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對崔會芳非法判刑2年。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2016年4月27日,她被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監獄被強制碼排、一個固定姿勢坐小凳子(酷刑的一種),每天早5點到晚10點,被逼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造假錄像,遭關小號等形式的迫害。

2017年2月11日,崔會芳冤獄期滿回家後,一直堅持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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