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20年07月16日】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主席李迅向加拿大外交部長商鵬飛(François-Philippe Champagne)提交了十四名現任或前任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名單,以及這些官員實施反人類罪的近三百頁的證據。多名加國現任和前任參、眾議員表示支持施用法案懲治惡人。
這份名單最初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提交給上屆外交部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但並未收到回復。這次是重新提交,希望外交部長根據《馬格尼茨基法案》,對犯下反人類罪的中共官員實施制裁。
李迅在新聞發布簡報中說,這份名單中包括迫害始作俑者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他親自發動、策劃、指揮和執行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對法輪功修理者的大規模迫害。
他在給外交部長的信中說,今年的七月二十日,標誌中共對法輪功實施恐怖迫害進入第二十一年。中共在全中國各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任意抓捕、酷刑、殺戮甚至活摘器官,摧毀了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的生命。值此黑暗之日,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向您提交材料和證據,以根據《外國腐敗官員受害者保護法》(Justice for Victims of Corrupt Foreign Officials Act,亦稱《馬格尼茲基法案》下簡稱「法案」)對這些列出的外國腐敗官員名單進行制裁。
多名加拿大現任和前任參、眾議員對施用法案懲治惡人表示支持和肯定。
法案發起者、國會議員:中共持續迫害法輪功是對世界的損害
保守黨國會議員詹姆斯‧貝贊(James Bezan)是加拿大《馬格尼茨基法案》的擁護者之一。貝贊說:「那些中共官員監禁了法輪大法學員,並犯下活摘器官和謀殺等罪行,加拿大必須利用這項法律予以制裁。」
加拿大法輪大法協會表示,1999年7月20日中共當局開始迫害法輪功,在反迫害紀念活動21周年之際,已向外交部長商鵬飛(Francois-Philippe Champagne)提出了14名應遭到制裁的中共官員的名單以及近300頁的證明文件。
「這14名中國官員,包括發動迫害的元兇、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因為法輪功的普及且拒絕屈服於中共的控制,他企圖鏟除法輪功。」加拿大法輪大法協會在一份聲明中說。
「在迫害法輪功的行動中,中共持續行使著不受法律管轄的權力,大規模地任意逮捕、使用酷刑、殺害法輪功學員,甚至強行摘除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聲明說。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性命雙修修煉功法。在20世紀90年代,估計有7000萬到上億人在中國各地修煉法輪功。
從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數以萬計的人被抓捕並關押在監獄、勞教所、洗腦中心和精神病院裡,許多人遭到酷刑和虐待,以迫使他們停止修煉。直到今天,許多法輪功學員仍在這些設施中被拘留和迫害著。
澳大利亞學者克萊夫‧漢密爾頓(Clive Hamilton)在他2018年的著作《沉默的入侵》中寫道:「一個奠基於中國傳統氣功的鬆散組織,倡導一種精神修行,並沒有政治目的,竟會遭到如此殘酷的鎮壓,對局外人來說,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但因法輪功修煉人數超過中共黨員,且比共產黨更受歡迎,讓中共領導人感到威脅」,書中說,「在現代,中國沒有任何一個團體像法輪功一樣,遭受如此嚴厲的長時間迫害。」
加拿大自由黨前司法部長歐文‧考特勒(Irwin Cotler)也呼籲對中共官員實施馬格尼茨基制裁。他說,法輪功學員「除了信仰『真、善、忍』的古老精神價值觀外別無其他,卻在中共精心策劃的『鏟除』行動中遭受了法外處決和酷刑。」
「我們敦促加拿大政府使用《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至少14名中共官員,他們已確定應對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負責。」保守黨議員彼得‧肯特(Peter Kent)說,他是法輪功議員之友的聯席主席。
保守黨參議員吳青海(Thanh Hai Ngo)對此表示贊同。他說:「通過對中國官員實施馬格尼茨基制裁,得以重申加拿大在世界舞台上捍衛人權的領導地位。」
去年,英國倫敦的一個獨立法庭發現,中共繼續殺害法輪功修煉者並出售其器官以牟取暴利。法庭的主席是傑弗裡‧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他曾在國際刑事法庭上領導對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塞維奇(Slobodan Milosevic)的戰爭罪起訴。
加拿大於2017年通過了《馬格尼茨基法案》。加拿大的《馬格尼茨基法》正式名稱是「外國官員腐敗受害者正義法案」,制裁方法是凍結腐敗外國官員的資產,並禁止已知的侵犯人權者進行金融交易、限制其入境等。在此之前,加拿大已動用此法案懲罰過委內瑞拉、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等國的侵犯人權者。」
參議員:加拿大制裁參與迫害中共官員正當其時
參議員吳藍海(Thanh Hai Ngo)表示:「對流氓和犯罪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是合乎程序的。」
他說:「現在是通過對中國(犯罪)官員實施馬格尼茨基制裁,(讓)加拿大恢復其作為世界舞台上人權捍衛者領導地位的時候了。」
前司法部長:對法輪功滅絕性迫害是將無罪定為犯罪
前司法部長歐文・考特勒(Irwin Cotler)說:「法輪功二十一年來一直受到迫害和(非法)起訴,受到非法判決和酷刑等迫害,以及(枉法)起訴。受到中共精心策劃的滅絕性迫害,無非是因為他們秉持古老的價值觀——真善忍。」
考特勒說:「這種『滅絕』是將良心和信仰自由定為犯罪的經典案例,將無罪定為犯罪,其肇事者必須受到制裁。」
國會法輪功之友聯合主席:《馬格尼茨基法案》是有效制裁工具
國會法輪功之友聯合主席、國會議員彼得・肯特(Peter Kent)說:「我們鼓勵加拿大政府利用該法案制裁十四名中共政府官員,他們被認定(參與迫害)並應對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負責。」
在兩年前的新聞發布會上,他曾說,中共侵犯人權的行為還在繼續,應該利用《馬格尼茨基法案》來遏制這一趨勢。「該法案已經被證明是有效的工具,制裁那些易於識別的參與任何程度人權侵犯的個人。」
他說,幾年前自己曾期待中國人權有所改善,「但多年來,我們看到了更嚴重的相反狀況,越來越多的、嚴重侵犯人權事件非常準確的記錄。」他表示,現在是加拿大開始誠實、直接、堅定地反對中共侵犯人權的時候了。
遞交材料翔實 惡人犯罪證據充分
李迅在給外長的信中稱,名單上的官員對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負有責任,這些行為包括對行使和捍衛宗教、言論和思想自由的個人實施酷刑和非法殺戮,這些罪行滿足該法案第四(二)款的要求。有關踐踏人權的行為是在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發起的滅絕性迫害的背景下發生的。
信中說,滅絕運動既違反了中國法律,也違反了中國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起暴行是由中共的一個類似蓋世太保的法外組織實施的,該組織被稱為「六一零辦公室」。
信中說,中共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是大規模的犯罪,這一點得到了世界各國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廣泛認知。之所以選出名單上的官員,是因為他們在這場人權暴行中的參與和最高領導作用非常惡劣和廣泛。他們臭名昭著,並成了象徵迫害的符號。正是在這些情況下,制裁是最值得的,也是最有效地促進國際司法和人權的方式。
信中還表示,名單中一些人此前曾因侵犯人權受到判決,如江澤民和羅幹,他們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反人類罪,在阿根廷被起訴,阿根廷法庭頒布了逮捕他們的逮捕令。因為他們對法輪功的種族滅絕和酷刑罪,江澤民、羅幹、薄熙來和吳官正也在西班牙被起訴。此外,周永康和薄熙來都因腐敗在中國被判無期徒刑。這份名單還包括其他因表面上的政治原因而受到中國現任領導層制裁的人。
法輪大法學會提交的材料是建立在十八年細緻、艱苦的搜索基礎上獲得的,以協助外交部根據該法案作出決定。這些材料涉及以反人類犯罪為背景的個人參與的迫害證據、迫害機構以及指揮系統等。代表著一種英勇而不懈的努力,揭露中共的掩蓋行為,並揭示滅絕性迫害的方方面面,從拘留中心的酷刑和非法處決,到國家級精心策劃的活摘器官的軍事和民用醫院。
李迅表示:「我們將繼續提交額外的名單。」
附: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提交的十四名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名單:
1. 江澤民(前中共總書記)
2. 羅幹(前政法委書記)
3. 劉京(前六一零主任)
4. 周永康(前公安部長、政法委書記)
5. 薄熙來(前遼寧省長、重慶市委書記)
6. 李嵐清(前「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
7. 吳官正(前山東省委書記)
8. 李東生(前公安部副部長、中央六一零主任)
9. 強衛(前江西省委書記)
10. 黃潔夫(前衛生部副部長)
11. 鄭樹森(肝膽外科醫生、浙江省「反邪教」協會前會長)
12. 王立軍(原重慶市公安局長、副市長)
13. 張超英(前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院長)
14. 賈春旺(前公安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