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判案 吉林榆樹法院刑事庭長張立國被舉報

【正見新聞網2021年03月04日】

吉林省榆樹市法院刑事庭庭長張立國多次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現被大陸民眾舉報到海外。

據不完全統計,張立國至少對13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劉淑艷遭冤獄後被迫害致死。非法判刑給法輪功學員本人及其家庭帶來極大的痛苦,

2020年12月7日,歐盟版的「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被通過,今後歐盟27個成員國將對中共的人權迫害者予以制裁。

在去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前夕,西方29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將最新一批迫害者名單遞交給本國政府,要求依法禁止這些惡人及其家屬入境,甚至凍結他們的資產。

以下是張立國直接參與的非法判刑案例舉例:

劉淑艷被迫害致死

2015年11月26日,年近60的劉淑艷在山東被綁架,後被劫回榆樹市,非法關押在榆樹看守所。

劉淑艷的一雙兒女為她請了北京的律師。律師去法院遞交手續,當時法院辦案人張立國百般刁難,阻止律師接卷,理由是「不許外地律師到榆樹為法輪功辯護」。

劉淑艷的家屬又到榆樹當地律師事務所請當地律師,卻被告知,上邊規定為法輪功辯護的律師得是中共黨員,而律師事務所裡沒有黨員。劉淑艷的女兒決定為媽媽辯護,可是被法院拒絕,還被阻止旁聽。

2016年3月29日,榆樹法院對劉淑艷非法庭審。當日,被攔在庭外的劉淑艷的兒女一人手裡舉著親屬證明,一人手裡舉著辯護書,在榆樹法院外面為母親鳴冤,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4月11日下午4點鐘,劉淑艷再度被榆樹法院非法庭審。庭內只有法官張立國、訴訟代理人趙鐵騎、當事人劉淑艷和劉淑艷八十來歲的老母親、劉淑艷弟弟和一名親屬,還有一些法警。

當法庭非法審判時,劉淑艷的弟弟說要上訴控告,立刻就被幾個法警強行推出法庭。

庭審的整個過程僅用了7分鐘,劉淑被非法判刑3年。她的上訴被長春中級法院非法駁回。

同年7月7日,劉淑艷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她絕食反迫害,遭受強行灌食、關「小號」等迫害。2017年4月21日,劉淑艷被迫害致死,時年61歲。

任淑俠等四人遭枉判

2017年12月26日上午,榆樹市城發鄉任淑俠等4名法輪功學員去城發鄉李和村石塘屯講法輪功真相,被城發鄉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警察、治保六七人到4人家非法抄家。當晚,他們被送到榆樹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

12月31日,郭淑學等4名法輪功學員去大嶺鎮懷家鄉講法輪功真相,被懷家鄉滕信村村書記劉金龍惡意舉報後,遭大嶺鎮派出所警察王偉東、許建松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刑事拘留。

2018年6月12日6點30分,榆樹法院非法庭審任淑俠、郭淑學、李香雲。7月10日清晨6點30分,榆樹市法院對3人非法庭審,每人被庭審的時間只有三四分鐘,整個過程只有十幾分鐘,就閃電般收場。

當主審法官張立國對她們非法判刑時,3人都喊:「我無罪!」任淑俠被非法判刑3年,被勒索罰金1萬;郭淑學被非法判刑3年,被勒索罰金1萬;李香雲被非法判刑1年6個月,被勒索罰金5,000元。

李亞珍等3人遭冤判

2016年1月29日,法輪功學員李亞珍、李玉章、王秀英去八號鎮新立屯七號村徐洪彥家的小賣店講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八號派出所副所長於濤等4人綁架,被劫持到榆樹看守所非法關押。

半年後,她們的「案子」被構陷到榆樹檢察院、榆樹法院。李亞珍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李玉章被非法判刑3年,王秀英被非法判監外執行2年半、緩刑3年。

榆樹市法院對她們非法庭審法時,戒備森嚴,不許律師辯護,不許家屬、法輪功學員旁聽。在庭審室裡,警察林立,陰森恐怖,每位法輪功學員只有兩位家屬被允許旁聽。旁聽席位上卻坐了四十多人,都是法庭內部安排的人。

整個庭審過程進行了1小時10分鐘;庭審前,家屬還被庭審員張立國問到對法輪功的態度等。

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張立國
中文姓名拼音:ZHANG,LIGUO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70年10月7日
工作單位名稱:吉林省榆樹市法院
職務:刑事庭庭長
中國大陸家庭住址:吉林省榆樹市正陽街八委69組
現住址:榆樹市法院小區5棟6單元602室
身份證號碼:220121197010070417
電話號碼:15500090277

張立國妻子:李雲飛

出生日期:1971年1月24日
身份證號:220182197101243929
工作單位:榆樹市6中教師
張立國有一個兒子上大學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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