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慶市委等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的追查通告

2004 年4月4日


【正見網2004年05月05日】

在追查國際織展開一系列就中國大陸發生的對法輪功迫害、鎮壓罪行的調查過程中,有大量證據顯示,黑龍江省大慶市是中國大陸法輪功遭受迫害的最為嚴重城市之一。截至2004年4月30日,確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24人(指迫害事實經過、被迫害人及兇手已經被確認的案例,大量尚未完全核實清楚的案例未包括在內)。該市參與迫害人員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手段殘酷,情節極其嚴重。

追查國際組織根據 「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則,對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員進行追查,下列人員作為第一批被追查對像:

王志斌(大慶市委書記、前大慶市市長) :2001年2月9日在《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迫害法輪功,並多次在各種大會上煽動鎮壓法輪功的言論,如2002年黨代表大會、2003年6月(黨第六次代表大會)、11月(對領導幹部講話),造成大慶市大量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

蓋如垠(大慶市市長、哈爾濱市副市長、全國人大代表) :參與2002年6月29日哈爾濱市安全穩定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下屬鎮壓法輪功。2003年2月、2004年2月之《政府工作報告》上發表實施鎮壓法輪功。

李福民(大慶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03年1月21日在全市政法工作會議上具體部署鎮壓法輪功、強迫法輪功學員洗腦轉化。
劉阜茂(大慶市副市長):2002年《政府工作報告》,劉阜茂為市政府組織鎮壓法輪功項目之總負責人。

孫玉生(大慶市公安局長、黨組書記):主管大慶市公安機關,於2003年部署「三節兩會」鎮壓法輪功。
肖鳳鳴(前大慶市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2002年《政府工作報告》,市公安局為落實鎮壓法輪功的主要部門之一,肖鳳鳴為主要負責人。

鄭志新(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主管大慶市監獄及市勞教所(勞教所所長應程裡、副所長王詠湘),對市勞教所惡性折磨、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案例負有直接責任。

林少君(大慶市國安局局長)長期非法監控法輪功學員,2002年9月6日親自指揮抓捕法輪功學員。

宋恩(薩爾圖分局局長):在大慶市《1999年至2002年個人獲得的榮譽稱號光榮榜中獲得多項榮榜》,2001年更以迫害法輪功受大慶公安局表彰。帶領薩區分局警員共同迫害,其警員以迫害法輪功為榮,為迫害推波助瀾。

曾玉康(大慶石油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於2004年2月11日在大慶石油管理局五屆六次職工代表大會上公開發表支持鎮壓法輪功。配合中國石油天然氣
集團公司黨組對鎮壓法輪功政策參與迫害,對大慶石油管理局六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及下屬企業單位迫害法輪功的惡性事件負有直接責任。

於寶祥(大慶煉化分公司黨委書記兼副總經理、曾任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610辦公室負責人)任大慶石油管理局副書記期間,負責迫害法輪功,以不轉化不讓上崗,強迫各單位法輪功學員洗腦轉化。現任大慶煉化分公司黨委書記,對大慶煉化分公司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及迫害案例負有責任。

鑒於王志斌、蓋如垠、李福民、劉阜茂、孫玉生、肖鳳鳴、鄭志新、林少君、宋恩、曾玉康等涉嫌操縱、指揮黑龍江省大慶市迫害法輪功,對所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案件負有難以推卸的直接責任,"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對他們進行立案追查,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包括他們的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追查國際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有條件的可以帶到國外郵寄給我們。中國實行網絡、電信監控,請注意安全。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追查國際」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旨在幫助和協調全球的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

追查通告文件下載:

對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的追查通告 DOC格式(137KB) | PDF格式(2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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