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系統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案例

李潔思

【正見新聞網2022年11月21日】

近期,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呼蘭監獄的原牡丹江監獄監區中隊長、法輪功學員戴啟鴻遭犯人毆打致脾破裂,已摘除脾臟。獄警縱容犯人打人。

明慧網報導,今年9月29日半夜,戴啟鴻拒絕無理要求,不參加「監督哨」,被犯人辱罵、毆打,導致胸腹部疼痛,大小便失禁。據悉,當夜犯人逼他值班,被他拒絕後,把他從床上拽到地上,用腳踹其胸部、腹部,還用菸頭燙他的手。

次日,疼痛加劇,戴啟鴻面色蒼白,被送進醫院搶救,診斷為脾破裂——失血性休克,遂做了脾摘除手術。10月8日,他被送回呼蘭監獄。

戴啟鴻曾是牡丹江監獄監區中隊長、單位企業生產技術骨幹,為人謙和、樂於助人。他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綁架、關押,失去了工作,他妻子與他離婚。

2019年6月25日,牡丹江多個公安分局統一行動,大規模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同年7月份,戴啟鴻被綁架到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10月份,遭冤判5年,被關進呼蘭監獄,遭獄警、犯人折磨。

2008年3月20日,戴啟鴻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5年。在佳木斯監獄中,他遭暴打、關小號、野蠻灌食、銬刑、吊刑等酷刑折磨,人嚴重脫相。

法輪功是佛家修煉法門,指導人們按照「真、善、忍」標準修煉,提高道德水平、身體素質。1999年中共對法輪功進行全方位迫害,各行業的法輪功修煉都遭受迫害,其中不乏在職或退休的公安或司法系統的警察。他們因堅持修煉,被綁架,非法關押、判刑、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離世。

退休警察何忠萍被扣發退休金 含冤離世

何忠萍,現年67歲,是四川省阿壩州監獄的退休警察,因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勞改三年多,從2008年開始她只從單位得到一點生活費,從300元、400元,到後來的六百多元。

14年來,她身心受到極大打擊,但她一直平和地向上級及單位講述法輪功真相,近幾年來,她眼睛看東西模糊。

2022年6月6日,阿壩監派三名女警到她家說是給她解決工資問題,要她簽字。她看不清內容,簽了字。第二天,她女兒告訴她所簽的內容與事實不符。她痛哭了兩天,於9月30日含冤離世。

原武漢公安警察張霞被非法判刑9年

張霞,1969年10月11日,家住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曾是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警察。因修煉法輪功,向民眾傳遞法輪功真相,她於2014年4月29日被非法拘留15天,後被送進洗腦班;同年5月23日被單位非法辭退。

2021年2月28日晨,河南省洛陽市公安局澗西公安分局警察破門而入,將她非法抓捕。3月3日,她被送至洛陽看守所。

2022年6月21日,張霞被洛陽市澗西區法院非法判刑9年,並勒索罰金3萬元。被誣陷的罪名為「利用通訊信息網絡」所謂「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至於哪一條法律、行政法規,法院沒有指明。

原監獄中隊長再遭綁架

范士強,現年58歲,畢業於貴州省一警校法律系,原是忠莊監獄管內勤的中隊長。1997年,范士強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身體的疾病消失了,家庭變得和睦了。

2004年6月,因為范士強拒寫「三書」(即放棄修煉的「保證書」、「揭批書」、「決裂書」),忠莊監獄要送他進洗腦班,他被迫害流離失所7年。已有20年公職的他被監獄開除。

2008年,他因一直被監視、跟蹤,再度被迫離家出走,

2013年10月,范士強因遭人惡告被綁架;2014年10月被非法判刑3年、緩刑5年。

2022年4月底,他又遭綁架,目前情況待查。

被公認的好警察查卓琳退休前被辭退

查卓琳,禹州市公安局工業園區派出所警察,19歲應徵入伍,在部隊服役17年,歷任士兵、軍校學員、排長、副連長、連指導員、團政治處幹事,曾被評為「優秀指導員」、「先進工作者」。

1999年,查卓琳從部隊轉業到禹州市公安局刑警隊工作,因工作突出,受到大隊表揚。後來他被調到禁毒大隊擔任中隊長,到褚河鄉派出所任副所長等,是被公認的好警察。

2015年,查卓琳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信件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下的罪行。

禹州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主任吳慶旭拿著查卓琳的訴江信找到公安局,要求處理查卓琳。查卓琳受到行政處分並被扣發每月的績效工資兩年。至今他的績效工資一直被扣發(共計約十多萬元)。

2020年8月19日,查卓琳收到禹州市公安局的一份《辭退公務員通知書》,原因是他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查卓琳今年57歲,再有兩年就到退休年齡了。

戶籍警察謝坤香被冤判4年

法輪功學員謝坤香,1953年出生,原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街派出所戶籍警察。2014年12月30日,她遭荔灣區公安局警察綁架,數月後被荔灣區法院非法庭審。

在法庭上,謝坤香的辯護律師從法律角度講述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對法輪功學員受到非人虐待,並認為這是人類的恥辱。謝坤香在法庭上遞交了對迫害元兇江澤民的控告狀。

2015年9月10日,時年62歲的謝坤香被誣判4年。2016年1月,謝坤香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

原司法女警崔會芳陷冤獄兩年

原是佳木斯市勞教所警察崔會芳,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初,相信了中共對法輪功抹黑宣傳,為了「轉化」(逼人放棄修煉)法輪功學員,她看了一遍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被其中的法理深深地折服,她往日許多不解之謎都得到了解答,經過一段時間思想上的激烈鬥爭,她選擇走入法輪功的修煉行列。

2015年1月,崔會芳退休。2月12日上午,她被十幾個警察闖入家中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隨後被關進佳木斯市看守所。

同年11月30日,她被佳木斯前進區法院非法庭審,遭誣判兩年,關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那裡,她被洗腦迫害,罰坐小凳子(一種酷刑手段),被關「禁閉室」、關「小號」(狹小、潮濕的關押處)等,身心遭受極大傷害。

崔會芳被非法判刑後,她的退休工資被停發。她不斷找相關部門解決問題未果。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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