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24年09月13日】
圖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圖徽。(大紀元)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表示,天津市公安局發表的文章提供了法輪功學員程佩明被活摘器官的證據。
「追查國際」主席汪志遠告訴大紀元,天津市公安局的文章反證程佩明被活摘器官。
「追查國際」9月9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程佩明有生以來唯一的一次手術,發生在2004年被中共非法監禁期間,在大慶市第四醫院他遭到野蠻的開胸手術,他胸部左側留下一條35厘米的清晰的手術疤痕。這些事實,2024年7月22日天津市公安局網站『610』的官方專題文章中都有清楚地記述。」
「追查國際」寫道,「中共雖然陳述了上述事實,但是矢口否認活摘了程佩明的器官,詆賴的託詞蒼白無理、無賴可笑。」
「追查國際」主席汪志遠博士告訴大紀元,天津市公安局的文章反證程佩明被活摘器官。
汪志遠說,此文實際上「確認了程佩明的身份是法輪功學員,他被判刑8年;確認了程佩明被動手術這一事實;確認了手術的時間,也確認了手術的地點」。
「加上,海外的醫學檢查發現他的左肺葉缺失了一部分,左肝臟缺失了一部分。器官的缺失肯定是因為手術引起的。因為他有生以來只做過一次手術。」
今年7月22日,天津市公安局在其網站發表文章,文章敘述為程佩明做了手術,但否認活摘其器官。此文被中共多個網站轉載。
2001年12月,程佩明因堅持信仰法輪功被非法判刑8年。他後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大慶監獄。
2004年服刑期間,程佩明在大慶第四醫院被6個警察按住,被打麻醉藥。醫院強行對其施行手術。這次手術在他身體左側留下一條35厘米的清晰疤痕。
2006年,中共欲對程佩明第二次活摘器官時,程幸運逃脫。之後,中共公安部發出通輯令(下圖),對其懸賞抓捕,不論其是生是死。
2006年,程佩明逃脫後,中共公安部對其發出通輯令。(張奕/大紀元)
2020年,程佩明被營救來美後,進行了9次不同的醫學影像檢查。檢測顯示,程佩明的肝臟左側和肺部左側被部分摘除。
台灣的胃腸肝膽內科醫生丁楷庭就天津市公安局的文章告訴大紀元,「天津公安局(在文章中)承認動了手術。因為手術傷口位置過於奇怪,所以,很難不讓人聯想到活摘器官。」
「這個肝臟是被手術刀切過的,有切過的痕跡。」他說。
丁楷庭此前曾對程佩明的醫學檢測報告作過審視。他在一個視頻中作證:程佩明「部分肝臟左外葉缺失。具體來說:用8小葉的分法,是原本第2小葉和第3小葉遺失」。
「肝臟的第4小葉及肝臟右葉體積都有增大。這些增大可能是部分肝臟左側葉切除後所帶來的肝組織相應的再生有關。」他說。
程佩明的肝臟和肺臟左側被部分摘除,獲得多位器官移植界權威專家的證實。
肝膽胰外科和肝臟移植的先驅、榮譽退休教授拉塞爾‧W‧斯特朗(Russell W. Strong)在其聲明中寫道,掃描分析顯示,程佩明「肝臟左側部分(2區和3區)缺失;4區存在,且肥大,可能是由於左側部分切除所致」。
心肺移植教授、外科醫生大衛‧麥吉芬(David McGiffi)在其聲明中寫道,程佩明「胸部CT掃描顯示,肺部左下葉至少一半已被切除」。
「終止中國移植濫用國際聯盟(ETAC)顧問委員會」主席、傑出教授溫蒂‧羅傑斯(Wendy Rogers)在其聲明中寫道,「程先生被迫接受手術,部分肝臟和肺部被切除。他沒有需要手術的醫療病史,也沒有同意手術。因此,這是一起外科手術攻擊導致器官部分被偷走以及疼痛和痛苦的案件。此案說明了中國(中共)對良心犯人權的漠視。程先生不僅被監禁和折磨,還遭到外科醫生的下藥和毆打,外科醫生在未經同意或沒有醫療需要的情況下切除了他的部分器官。」
「程先生遭到外科手術式的攻擊是更廣泛的迫害、監禁和酷刑的一部分,而這些事件發生在他身上是因為他是法輪功學員。」
「追查國際」表示,「程佩明的肝臟、肺臟的部分缺失,是他在2004年在大慶市第四醫院的那次野蠻手術中發生的。」
「這是一起典型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案例。」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