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中的二三事

山娃


【正見網2011年03月06日】

2008年得法後,我學法非常精進。通過不斷學法,知道了作為一個修煉人,必須按照法的要求實修,在日常的一切工作、學習、生活中,都要嚴格按照一個大法修煉人的標準去做。但在修煉的這條路上,有時做的好,有時做的不夠好,甚至很差勁,在過心性關上有著不同的表現。現寫出幾例,與同修共勉。

一、退酒錢

得法前半年,有一次去看望岳父母。出發前,在社區超市買了兩瓶低度茅台酒。超市內的茅台酒不多,都散放在貨櫃裡。售貨人包裝好兩瓶遞給我,付款後我就拿走了。

中午在岳父母家(外地)吃飯後,我就開車往回返。正走在途中,突然接到超市人員的核實電話(超市有許多住戶的電話),說是賣給我的兩瓶低度茅台酒其中有一瓶裝成高度的了。我知道高度比低度的貴,立即打電話向岳父詢問。岳父回電話說,看了兩瓶酒都是低度的。我告訴超市人員,但她不相信,並十分肯定的說一定有一瓶高度的。幾天後去超市,我又給她解釋了一番,對方仍不接受,但又沒什麼證據,此事也就放下了。

幾個月後,我再去岳父母家時,突然想到這件事。幸虧那兩瓶酒還沒喝,我拿出來一看,其中有一瓶包裝盒是低度的,而裡面的酒的確是高度的,原來岳父只看了包裝盒而沒有看裡面。我這個人從小就不願沾別人的光,但從小也有一個很重的不好意思的虛榮心,正是礙於這個虛榮心,也就沒再給超市說清楚。

半年後得法。師父的法理深深震撼了我,我知道了必須要做一個好人。特別是師父講到,山東某針織廠職工修煉後把以前從廠裡往家拿的毛巾頭再拿回去的例子,對我觸動很大,我當即決定把酒的差價退回去。這個時候我已經搬離那個小區,在一個禮拜六早飯後就去那個超市。不料超市已經撤走很長時間,找不到人了。我想,自己是個修煉人,無論如何也得把這錢退回去。那個超市是個連鎖店,我就去了另一家連鎖店,因為不知道那個售貨人的姓名,也沒打聽到。這時我突然想起了他們的總部,這樣,通過114查到了總部電話,經過一番描述特徵,大體確認了那人的去向。又經過一番周折,終於在市內另一家超市找到了她,並退了錢。為了求得心理上的安慰,在那裡又買了一大堆東西抱回了家。回家一路上真是輕鬆、喜悅。現在體悟,這件事情做的很對,但卻留下了一個大大的遺憾,就是由於自己那個不好意思的執著心,沒有告訴她我是法輪功修煉弟子,得法初期不知道證實法,更不知道講真相。


二、 報應

2009年夏天,我去看望生病住院的岳父。在醫院停車場停車的時候,不小心車右前部蹭了停在那裡的一輛蘭色微型車。我下來一看,在那輛車的車門上有片不是很重的擦痕。怎麼辦?我想,那可能是一個女司機,如果停在這裡賠償交涉,對方來了破口大罵不依不饒,那多丟人呢。我經濟條件可以,賠點錢不是問題,但就是怕丟人,最終在這個執著心的驅使下選擇了逃離,把車開到了別處。

在醫院陪了岳父一段時間後,我就開車駛上了返回的高速公路。一邊開著車我就想,作為一個修煉人,今天辦的這個事十分的糟糕,從法理上我知道,做了不好的事一定會有報應,肯定要償還的,那就等著承受吧。當離高速出口還有一百米左右的時候,右前輪胎突然漏氣,我慢慢的停在了緊急停車帶上。下車後一檢查,右前胎一點氣沒了,奇怪的是,沒有任何扎痕,卻有一道十公分左右的裂口。從蹭人家的車到這個部位的輪胎開裂,前後不到三個小時,我心裡暗暗發笑 ----這麼快報應就來了。當時下著小雨,我就一個人換備胎,誰知備胎也沒氣了,真是奇怪。好在單位離高速出口很近,經過一番折騰,花了八百多元換了一條新輪胎才算完事。那天我一點也不著急,並且從心裡一直感謝師父:實修中雖然摔了跟頭,但親身體會到了報應償還的法理,再有,那如果是車壞在半路上該有多慘?

三、「多管閒事」

一天開車去單位上班,在快到單位門口的時候,我打開左轉指示燈準備轉彎,只見對方一輛摩托車駛來。根據雙方車速判斷,我在左轉進入單位大門口後對方才能駛過來,誰知那摩托車突然加速,我立即減緩轉彎,等那摩托車快駛過單位大門口的時候,我的車才穿越道路中心線。這時,只見那摩托車在剛過單位大門口七八米處自行摔倒,此時,我們相距約二十米。我是個修煉人,面對這種情況怎麼辦?只幾秒鐘的思考,我就把車停在了大門口,走過去看他。此人三十歲左右,這時,他自己已經站了起來,我說沒事吧?他說右小腿有點疼。我一看只是擦破一點皮,連血印也沒有。我扶著他輕輕邁了一步,他說疼。我說要不到醫院看看吧。看的出,他在思考怎麼辦。稍停,他說:「我是躲你才摔倒的,你送我去醫院吧!」我就安排司機把他送去了醫院。

聽說拍片後骨頭有開裂,打上石膏他就住起了院。他妻子把我們當作肇事者,要求治病賠償。兩天後我讓人去醫院勸他回家休養,院方也建議出院。這樣,我們付了醫療費用後,又給了他一千元錢,把他送回了家。半個月後,對方妻子給我打電話要錢,我委託中間人到他家看了一趟。隨後一個月的時間,對方妻子幾次來單位要錢都沒見到我。最後,我讓中間人和對方見面一次了斷。對方要一萬,協商後給了六千,並且按照我的意思讓對方寫了書面承諾,且在承諾中說明是他自己摔倒的。

這件事一發生我就意識到要過心性關了,本來以為很簡單就能處理完了,沒想到有點複雜,特別是每次對方要錢的時候,一提這事心裡就難受(後來知道這是動了心了),周圍人都說我多管閒事。後來琢磨這件事,悟了幾個方面:一是自己雖然沒撞他,可對方畢竟是為躲避我而摔的,作為修煉人就得管。二是師父法理上講過,在修煉的道路上所發生的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那麼對方不斷要錢的時候,強烈的刺激自己的心,這是不是在去自己的這個心呢,因為修煉人是不應該動心的。那麼另外也會不會是在了卻一筆業債呢?三是這件事對我最大的觸動是,根據現場情況看他不應該摔那麼重。他的腿只是破了一點皮,摩托車有保險槓,怎麼會骨折呢?怎麼會在床上躺了兩個多月才敢下地呢?並且聽說他在床上的時候一直很疼,十分痛苦。因為這是車禍的事,自然就想起了師父在《轉法輪》上關於車事故的一段法,「上醫院,走吧,到醫院住著都不出來了。那擱常人可能就那樣。」「咱們就講,好壞出自人的一念,這一念之差也會帶來不同的後果。」

修 心

修煉根本去執著,凡事深挖自己錯。
法理人心常較量,關關處處逐一磨。
剜心透骨疼霍霍,心性提高細琢磨。
事事悟道層層去,修去人心是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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