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名利情,向內找後的體會

哈爾濱大法弟子 法徒


【正見網2011年04月25日】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有一處房子,房照是我的名字。兒媳婦怕給了姑娘就把房照騙去了,放在她們那保管。有一天聽說有土政策給漲工資需要房照,我說我用一下再給你好嗎?兒媳婦聽後就翻臉了,把兒子叫走說了些什麼後,倆人回來滿臉怒氣,惡狠狠罵些很髒的話並說以後再有什麼事情你也別找我們了等非常絕情的話。兒子讓媳婦帶著孩子快走,兒媳婦帶著孩子摔門而去。

此時我想到了我是修煉人,沒有動氣。就笑呵呵的對兒子說:「說給你了就是你的,你怕什麼?你妹妹不要,放心吧。平時處的好好的,怎麼一下發這麼大火?」

孩子們走後,我想這事不是偶然的。想到了師父說的:「真正修煉,就得向心去修,向內去修,向內去找,沒有向外去找的。」(《轉法輪》)修煉以來,我對兒媳婦基本上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但是心裡深處還是有一股怨氣,認為她淨出壞點子。這是根子上的問題沒解決,兒媳婦是幫助我修煉的,我該從心裡謝謝她才對,還有一股怨氣,沒有真正放下人的理。通過這件事,我找到了自己的不足並下決心去掉它。

我辦完工資後,主動給兒子打去電話,叫他來取房照,他說忙沒時間就掛斷了。此時我想到了我對兒子的情還是很重,也得放下,以後回不回來都一樣,不動心。話是這麼說,真正放下可真是剜心透骨的痛,我不斷堅定自己,放下對兒子的情,隨其自然。半年過去了,當我下決心真正放下對兒子的情時,臘月二十八兒子來電話說他們要來過新年。大年三十下午,一家三口人高高興興的回來了,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充滿祥和。這件事使我深深體會到:只有心性到位,所有問題煙消雲散,迎刃而解。再一次證實了「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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