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軍法官工作中修煉的心得體會

高雄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2年11月21日】

師父好!
各位同修好!

我是現役的上校軍法官,目前在國防部的一個單位擔任法務主管,今天藉此聖會與同修交流我在工作中修煉的心得體會。

一、得法

我從國中開始有慢性的胃病,經常胃悶或胃痛,嚴重時痛到站不起來,要臥床休息一兩天才會好。後來除了痛還會脹氣,扒兩口飯胃就脹的不行,脹到坐也坐不住。另外,在一九九零年,我二十四歲,玩飛行傘在山上跳台剛飛出時,因為操作不慎,迴旋墜落撞山壁,致兩腳多處骨折,左踝關節韌帶全斷,開了三次刀,經過一年多才復原。表面的骨肉之傷雖然治癒,但卻留下很大的後遺症,身體筋骨隨時在酸痛,不能吹電扇、吹冷氣,吹了就頭痛。夏天進冷氣房要穿厚外套帶帽子,冬天手腳冰冷,像站在冰塊上那種感覺。看過幾十家中、西醫,怎麼也治不好,身體健康一直走下坡,肝功能指數也異常了,胃也變得更差,吃生冷或寒性水果就跑廁所拉肚子。不到三十歲的我,身體狀況像個老頭子一樣,而且逐日退化中,苦不堪言。那時的我剛從國外留學回來,仕途正在往上走,有賢惠的妻子和可愛的女兒,應該說是事業家庭兩得意,但我只是感到每天竭力拖著疲憊的軀殼,卻沒有那種幸福感,覺的人生為甚麼如此的苦。

二零零零年三月,治療我的一位中醫師給我介紹《轉法輪》這本書,我買來看了之後如獲至寶,簡直太震撼了,師父用如此淺白的語言,把宇宙的真理很簡單就說清了。那時我非常興奮,連續看了幾遍,經常看到深夜也不覺的困。五月一日我在台北新店市上了九天學法煉功班,第二天晚上看完師父講法,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感到全身無比輕鬆,赫然發覺那種全身酸痛都不見了,什麼時候好的我都沒察覺到。這再一次深深震撼了我,但我心中明白是師父把我身體不好的東西摘掉,我仰望天空,心裡默默謝謝師父。

二、在工作修煉點滴

得法後,非常想要把這麼好的法告訴所有的人,除了向我接觸的人洪法講真相之外,我也利用中午的時間,在營區籃球場煉功,這是往餐廳必經之路,就這樣營區中大部分的人都知道了大法。當時我的工作是軍事檢察官,一次遇到一位被告是修道家功法的,我在偵訊結束後向他洪法,並在他被羈押後送《轉法輪》進去看守所給他。事隔多年我早忘了這件事,去年他托一位在軍事監獄服務的同仁告訴我,說他很感激我介紹大法給他,他在服刑中仍繼續修煉。

在修煉後,我問案也變的有耐心、態度祥和誠懇,一次一位上校軍官因為涉嫌假結報出差費和收受廠商饋贈機票而遭調查,調查員將他移送給我復訊時,他抱怨移案單位冤枉他,我傾聽他的陳述,一一記明筆錄,並答應他會調查清楚。後來他承受不了壓力,在宿舍上吊,遺書中說我是最正義的檢察官,他送急救後處於昏迷狀態,但因為腦部缺氧太久,只能在加護病房靜待死亡。結果十幾天後還沒走,家屬認為他是因為沒見我最後一面,不願走,所以請我去見他。我到病房在耳邊輕輕的告訴他“記住法輪大法、記住李洪志師父”,結果他在隔天便走了。這奇特的緣份雖然代價很大,但都值得。

十年前在軍中喝酒文化仍很盛行,尤其軍人要求下屬對長官的服從關係,表現在聚餐時特別明顯,在餐桌上,不主動向長官敬酒或長官敬酒時沒有乾杯,都會被認為不禮貌、不尊敬,長官也會覺得沒有面子。修煉一開始,喝酒問題便是一個考驗,修煉前我有喝酒,但師父說:“佛家是不講喝酒的,你看見哪個佛提著酒罐子?沒有。我說肉不能吃,在常人中修煉去掉執著心之後,將來再吃也沒問題。可是酒戒掉之後不能再喝。煉功人身上不都是有功嗎?各種形態的功,有些功能在你身體表面顯現,都是純淨的。當你一喝酒,“唿”一下全都離體,在這一瞬間,你身上什麼都沒有了,誰都怕那種味。”(《轉法輪》),我認為這是考驗我能不能修,真不真修的問題,人世間再也沒有比修大法更嚴肅、更偉大、更殊勝的事了,因此我絕不能再喝。有好幾次跟長官聚餐,長官向我敬酒硬是要我喝酒,我委婉說明我修煉大法不喝酒,但仍再三要求我喝,旁邊的人也在勸我,說我這樣看不起長官、不給面子,但我態度很堅決,他們見我不為所動,有人就出來打圓場替我喝了,或讓我以果汁或茶水代替,幾次後就再也沒人強迫我喝酒了。

半年後,我調到中部軍事檢察署擔任主任檢察官,兼任行政組的主管,我分配行政資源都秉持著“先他後我”的精神,優先把行政資源給其它組,例如:有一次其它組的印表機壞了,必須等年度採購後才能補充,我跟承辦人說:把我的拿去給他們用。承辦人說:那你就沒得用了。我說:我們既然是行政組,就應該以服務他人為優先,他們辦案隨時都有急需,我們辦公室還有印表機,我跟你們共用就可以了。另外,我會利用各種機會講真相,例如,當時正發生香港二十三條惡法的事件,我利用了莒光日電視教學後的時間,向全署同仁分析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草案實際上是中共邪黨要藉此立法打壓法輪功,剝奪人權,希望大家認清中共本質。我也利用舉辦學術演講的機會,聘請擔任大學教授的大法弟子來演講,他巧妙的在演講中加入大法真相的內容。

二零零三年我調到美國華府的軍品採購單位擔任法制官,負責法律事務諮詢處理,但因為這單位人員少,經常要兼一些額外的工作,但我從來不推,就像《轉法輪》第四講〈提高心性〉中所說,“這些職工學了你們法輪大法之後,早來晚走,兢兢業業的幹活,領導分派什麼活兒從來不挑,在利益上也不去爭了。”我剛到任沒多久長官就希望我支援的商購小組幾個月辦理購案,我毫不猶豫答應了,很多人都覺的奇怪,怎麼有人會自願兼任二職。之後長官也找我做了很多額外的事,我都欣然答應,大家都知道我是修大法的,都對大法有很好的印象。有一次我向一位長官介紹新唐人新年晚會,他跟我說他雖然有事不能去看晚會,但是他說他敬佩我平日的工作態度與為人,他一定要支持我,於是他給我一張票價的錢捐給新唐人。

在美國華府工作有個偏得,就是每星期六下午(北京時間每星期日的上午五點、六點、七點)可以到中共大使館前全球發正念。記得第一次開車去的時候,但是在途中頭腦裡浮起許多不好的念頭:“會不會走錯路了”、“剛來美國路又不熟,算了!不要去了吧”、“會不會有特務拍照干擾”等等,心中有時升起了怕心。我意識到這是干擾,於是一路發正念過去順利抵達。此後,在華府近三年的時間,除非有特別的事,否則無論寒冬酷暑,每星期六下午都會到中共大使館前煉功發正念。

在美國,我的身份既是軍人也是准外交人員,照理說參加抗議中共的活動是挺敏感的,但我從不避諱做這些事,我認為大法弟子做這些是宇宙中最正的事,這是大法弟子的使命,我完全沒有怕心。我的長官知道我參加這些活動就勸我要注意自己的身份,不要搞這種政治活動,不要給自己惹麻煩,免得被提早調回國,失去大好前程。我就跟他講大法如何治好我的病,講大法的美好,中共殘酷的迫害真相,我告訴他我們是在維護人權,在救人,做善事,不是在搞政治。他明白真相之後也沒再說什麼。後來,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發生大紀元時報記者王文怡在白宮對胡錦濤喊話事件,這位長官看到新聞知道這跟法輪功有關,即刻找我去問我這是怎麼一回事,我藉此機會又把中共活摘器官的事詳細告訴他。

二零零六年七月我任期屆滿要返國,我們單位人員的返國機票大多向一位在旅行社服務的華僑購買,我也不例外。買完後,她寄給我一張面額數百美元的支票回扣,我想起《轉法輪》中說,“我是個煉功人,怎麼能求這個東西?我得這不義之財,我得給他多少德呀?”於是我把支票寄還給她,並附上信函告訴她我是修大法的,謹守真善忍的原則,不能平白無故拿這筆錢。如果票價本來就沒那麼高,那麼就從新開一張收據給我報帳。如果她應得的利潤,那我不應該拿。

我返台後,許多還在美國的同仁告訴我,說我在那裡的時候大家相處很愉快,有矛盾都可以透過我解決,自從我走了之後,大家就鬥來鬥去的,經常向國內爆料,日子很不平靜。其實我在那裡的時候,也沒特別做了什麼事,就是依照大法真善忍的法理在做事,在服務大家,大家都很信任我,很多問題都順利解決,師父說:“那天我講佛光普照,禮義圓明,就是說我們身體散射出來的能量能夠糾正一切不正確狀態”(《轉法輪》),這應該是修煉人的能量場起的作用。

在官場上對功名的執著對我是很大的考驗。我派駐美國那一年的年底,我們這個期班已經可以候選晉升上校,我選擇去美國三年等於放棄升官的機會。我回國時,我的軍校同學大多已經升了上校,自己仍是中校,雖然當初是自己的選擇,但心中難免有一種失落感,尤其看到那些比我差的人也升官,心裡更不是滋味,跟他們講話都怪怪的,覺的很彆扭。別人也常對我說,“你那麼優秀,其實你不出國的話,這上校就是你的。”這些一再的考驗著我的心。我知道這是對功名的執著,還帶著一點妒嫉心,每當這時候我總是想起師父這段法:“但是我們作為煉功人,按理是由老師的法身在管的,別人想拿你的東西可拿不動。所以我們講隨其自然,有的時候你看那東西是你的,人家還告訴你,說這東西是你的,其實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認為是你的了,到最後它不是你的,從中看你對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執著心,就得用這辦法給你去這利益之心,就是這個問題。”(《轉法輪》)經過一年多的時間,反反覆覆的用師父的法來對照,漸漸的放淡了對功名的執著。這時原本認為不可能的事也發生了,我升上校了。

現在我有自己的辦公室,我把它布置成洪法講真相的場所,牆上掛著書法家同修寫的“真善忍”三個醒目大字,還有真善忍美展的畫作“純真的呼喚”,畫裡穿著雨衣在曼哈頓講真相的小女孩,眼神慈悲動人,吸引著每個進到我辦公室人的目光。另外桌上放著真相資料、神韻廣告、鍾鼎邦事件的傳單等,每個來到我辦公室的人都可以看到、聽到真相。最近,也藉宣導法律教育的時機,將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融入上課的內容,幾堂課下來有三四百人知道了大法。

三、結語

師父說:“大法弟子在各行各業各個社會階層中都有,在各行各業中都救度著眾生,在證實法,起著大法弟子的作用。其實,你們在各行各業中能做好你們該做的一切,你就是在修煉。世間的各行各業都是給你提供的修煉場所。”(《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軍人職務調動頻繁,很不安定,得法前常以之為苦。我在軍旅服務二十四年已待過十九個單位,其中得法十一年多,就換了九個單位了,但現在我覺的一點也不苦,我把它當作是一種雲遊,四處與我有緣的眾生結緣,把大法的福音、真相告訴他們,在工作中修煉,證實法,救眾生,感到無比的榮耀。

以上是我在軍法官這個工作中修煉的心得體會,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二零一二年台灣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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