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3年07月05日】
一、梧鼠學技
田野裡有一種小動物,名叫“梧鼠”,毛色青黃,頭象兔子,尾上有毛。也有人把它叫做“鼬鼠”或“五技鼠”,因為它有五種本領:會飛,會走,能游泳,能爬樹,又會掘土打洞。
但是,它雖然學會了這幾種本領,卻一種也沒有精通。說它會飛吧,它還飛不到屋頂上;會游泳吧,連一條小河也游不過去;會爬樹,又爬不到樹頂;走呢,還不如人走得快;掘土打洞,還不能把自己的身體掩蓋起來。
名義上是學會了五種本領,使用起來,卻一樣也不中用。如此這般,怎能說它有本領呢?
(出自蔡邕《勸學篇》)
【附言】
學習的過程,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只有通過知識的不斷積累,才能達到認識上的飛躍,即從不會到會,從不精通到精通。
隨著現代科學的飛躍發展,專業分工越來越細,社會上需要大量精通業務的專門家。因此,學習貴在鍥而不捨,專一行,愛一行,精一行。若想樣樣都會,結果是樣樣都不會。我們絕不應做這種“五技而窮”的梧鼠。
二、鷦鷯、射乾的比喻
南方有一種名叫鷦鷯的鳥,它用羽毛做窠,還用髮絲編織起來,但卻把它托置在蘆葦穗上面。這樣做窠,大風一來,蘆葦被吹斷了,鳥窠隨之而掉了下來,鳥蛋打破了,小鳥也跌死了。
它做的鳥窠本身,並不是不牢固,而是它所依託的蘆葦,太脆弱了啊!
另外,西方有一種名叫射乾的植物,莖只有四寸長,但由於生長在高山上,又面臨七十丈的深淵。人們站在平原,遠望過去,覺得它高不可攀,心生敬意。
這種植物(射干)本身長的並不高,這是因為它生長在堅固的高山上的緣故啊!
(出自《荀子•勸學》)
【附言】
這則寓言,用鷦鷯和射干做比喻,含義是深刻的,可以說明許多問題。
有些人不依靠群眾,耍個人英雄主義。這種人就算一時風頭十足,遲早也會摔跤子,因為依靠個人,根基很脆弱,好像蘆葦一樣,時時會被大風吹斷。
有些人看起來似乎能力不大,但卻依靠群眾,這種人做起工作來,總是做得很出色。這是因為他們的根基很雄厚,好像生長在堅固的高山上一樣。
另外,這篇寓言,還告訴人們:依靠真理和正義,就能堅固牢實,永遠立於不敗之地,如像射干;而依附於蘆葦之物,無論如何大搖大擺,目空一切,美觀恣形,悠然自得,終非長久之計,而必遭泯滅。這就是鷦鷯的下場!
三、咬了幾口的桃給國王吃
從前,衛國有一道法律,誰偷坐了國王的馬車,就要被砍去雙腳。
那時候,彌子瑕很受國王的寵愛。有一天深夜,有人從鄉下跑來報告彌子瑕,說他母親得了重病。彌子瑕急得滿頭大汗,偷偷跑到宮裡,騙來了國王的馬車,星夜趕回鄉下。
第二天,群臣們聽說了,都想這下子,彌子瑕的雙腳保不住了。沒料到國王卻坐在堂上,噴嘖稱讚說:“彌子瑕真是一個難得的孝子,他為了救治母親,竟忘記了自己會受到砍腳的刑罰。”
又有一次,彌子瑕陪著國王,在後宮的果園裡遊玩。彌子瑕爬到樹上,采了一隻白裡透紅的大蜜桃,咬了幾口,連連說甜,忙拿著吃剩的半隻桃子,送到國王面前,請他品嘗。
左右侍臣見了,都嚇得半死。國王卻笑著說:“彌子瑕是真正的愛我啊!他只想著讓寡人嘗嘗甘甜,卻忘記了剩桃上還沾著他的口水。”
過了幾年,彌子瑕漸漸失去了國王的寵愛。國王想把他趕出宮去治罪,就拍著桌子,對他斥罵道:“當初你偷駕寡人的馬車,狂妄至極;又讓寡人吃你咬過的剩桃,藉此侮慢寡人。你該當死罪!”
彌子瑕的行為並沒有變,而以前被認為是賢忠;後來,卻又因此而獲罪。只在於國王的愛、憎,有所改變罷了。
(出自《韓非子•說難》)
【附言】
用個人的愛憎喜怒,作為賞懲、取捨的法律標準,這就使得彌子瑕不能不成了國君個人意志的刀下鬼。
如果僅憑個人意志、好惡,來判斷是非,將一切醜惡、美好,一切香花、毒草,都由權威的兩片嘴唇皮,來決定!那末,真理還有什麼客觀標準,法律怎能成為準繩呢? 一個有遠見卓識的賢士,是不會像彌子瑕那樣,追隨在他的身邊,任由其喜怒無常的一己之私,而取捨天下之人、之事!
四、只贊兒子,只疑鄰人
宋國有一位富人。有一天,下了暴雨,把他家院子的牆壁,沖壞了一段。
雨停後,他兒子出來看見了,對富人說:“快喊人來修牆,不然的話,屋裡的東西,會被別人偷走的。”
過了不久,隔壁鄰居的老頭兒看見了,也對富人說:“快找人修牆吧,要不,東西會被偷的。”
當天夜晚,果然有小偷從破牆處鑽進來,偷走了不少東西。
事後,這位富人想起兒子的勸告,感到自己的兒子,未卜先知,真是太聰明了;而同時,他又記起鄰居老頭兒的勸告,因此十分懷疑自家丟失的東西,就是他偷的。
(出自《韓非子•說難》)
【附言】
同樣是忠誠的勸告,富人卻只贊兒子,只疑鄰人,何以有這樣大的差別呢?原因就在於富人對自己兒子,因為親近,就有先入為主的好感,忠告當然就顯示聰明;而對於鄰人,則非親非故,也不了解,於是反而“信而被疑,忠而見謗。”其實,這是自私自利之心和主觀片面性在作怪。
在對一件事物不熟悉,不了解,沒有掌握充足的材料之前,我們的主觀認識,往往是片面的、盲目的。因此,辦事情絕不能憑主觀臆測和個人感情、印象,而要尊重客觀存在的事實。否則,疑神疑鬼,誣陷栽贓的事,就會常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