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象文化辨析

梅花一點


【正見網2015年09月08日】

取象文化,是中國古代文化之中一大特色文化,充滿了神秘原始的感應思維和天人合一的思想。取象文化,現今學界比較熟悉的學理認知源自《周易》。在《周易》裡,人們把世間的萬事萬物和八卦的卦象對應起來,這樣就能夠在八卦乃至六十四卦裡形成一種對萬事萬物的系統性歸納的認識。那麼,萬事萬物如何對應、照應八卦的易學學理形態,這就屬於一種取象文化特徵。

易傳《說卦》對取象文化的方法作了系列性和系統性的示範,例如: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這裡說的“系列性”表現在,八卦在分類上對應事物的特性,對應動物的種類,對應人體的各個器官,而構成系統性。這些事物的特性屬於一個範圍內的系統,屬於動物的系統,屬於人體器官的系統。也就是說,易傳《說卦》發掘的易學取象方法,乃是某種系統內劃分出的各部分與相關的卦象形成對應性比照、比類。這些取象的方式來自分門別類的歸類、比類的方法。所以在學術界也稱之為“取象比類”法。

也有些事物混雜體現出的細緻、細微的表象,因此難以歸類、比類。但這些難以歸類的事物的表象也能夠對應得到各種卦象,形成我們難以理解的取象方法,《說卦》也示範出具體的案例,見下面: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敷、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莨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發、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丁躦。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冑、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剛鹵。為妾、為羊。

取象之法的複雜多樣,當然自有其特別的規律性。因為像八卦這一系列的卦象,雖然有其類別的統一,如:“乾為天”、“坤為地”、“震為雷”、“巽為木”、“坎為水”、“離為火”、“艮為山”和“兌為澤”,我們可以將其統一為一種類別的劃分辦法。但乾卦本身又有“為良馬、為瘠馬、為駁馬”的取象內涵,那麼,這樣的類別的劃分辦法則需要更進一步的細緻、細微的分析、辨析。所以,“取象比類”的方法在分類事物的時候,也有遇到一定的難度和複雜成度,同時也造成取象文化的複雜化表現。

在總體意義上,我們可以歸結為一種以卦象模式對應自然界和社會界各類事物。這樣的對應,使得人們從外界的各類事物的表象,再作推理,最後回歸到對卦象做出闡釋的認識。而卦象本身具有陰陽組合的意義,而這些陰陽組合的意義,又有著《易經》文本所闡釋的意義或寓意。這樣的寓意只要能夠應符、對應到現實之中的現象,即可相應作出一種推理性的預言。不過,這樣的推理性的預言,雖然源自外界事物的表象化,但卻只能在卦象的易學之理來作推測的。如果,有超越這樣的事物表象化的操控或者表象化的製作假象,那麼這樣的推理性預言就失去準確的效果。這也是在某些情況從卦象上推理預言,出現失敗的原因之一。

這個道理,和《梅花易數》舉的一個占筮例子非常近似,就是:

在一個冬天的傍晚酉時(也就是六點鐘前後),邵雍正在爐邊烤火,忽聽有人敲門。先敲了一聲,接著連敲的五聲並說是要借東西,於是康節先生便應運起了一卦,並立刻斷定是鄰居來借斧頭。邵雍說出結果後,他兒子不相信,打開門一問,果然是借斧子的。 邵雍解道,來人第一次敲一聲,得上卦為乾,接著敲了五聲,得下卦為巽。上下卦得後,上下卦數再加得變爻為四爻,因而本、互變卦中有三個乾卦,乾屬金,體卦巽為木,故來人所借當屬金、木 之類,又乾金短而巽木長,故此物當為斧子。兒子說:金短木長,當為鋤頭,不是斧子。邵雍答道:占卦亦當據情理推之,以卦而淪,鋤,斧皆可,但以理推之,傍晚用鋤何用? 必借斧劈柴用。(見【註解一】)

在中國古代文化,經常把這樣的取象文化的方法除了在《周易》這樣的易學文化裡特別明顯,同樣也在五行文化(金木水火土)之中也特別突出,並應用到中醫裡。

如《尚書·周書·洪範》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従革,土爰稼穡。潤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従革作辛,稼穡作甘。”

在中醫的規律裡,還把五色、五臟、五腑、五官、五志、五味、五氣等等對應到五行規律之中,並因此應用五行的相生相剋的理來推演一些事物的醫理。(見【註解二】)這樣,通過“取象比類”的辦法,就可以在五行文化之中推演一些事物的表象性規律,包括運用了五行的各種生克之理。這個辦法和易學的取象文化模式,是基本一致的。

當然,取象文化不是只在易學或五行學說裡應用,他也可以被推行到社會的各方面預測推理之中,從其中獲取到一些部分性的事實規律。下面舉幾個真實歷史案例作辨析:

《國語》之《晉語》卷八記載了:

叔魚生,其母視之,曰:“是虎目而豕喙,鳶肩而牛腹,溪壑可盈,是不可饜也,必以賄死。”遂不視。

翻譯白話文即是:裡面還記載有這樣也有類似的狀況:叔魚剛出生的時候,他的母親仔細的觀察了他,說道:“這孩子長的虎目豬嘴,鷹肩牛腹,深川溝壑能夠填平,但他的慾望沒有辦法滿足,將來他一定會因為受賄而死的。”於是就不親自撫養他。

後根據《國語》之《晉語》卷九記載證實:叔魚的上司士景伯出使楚國,由叔魚代理士景伯的職位作司法官職務。這時段,叔魚在受理一樁邢侯與雍子爭田官司的時候,因為接受雍子的女兒的婚事,而在官司判決那一天,壓制了邢侯。由於判決激怒了邢侯,邢侯在公堂上就殺了叔魚和雍子。(見【註解三】)那麼,此事件確實應驗了叔魚母親的預言。

那麼,叔魚的母親是怎麼用什麼辦法來預測、預言的呢?我們這裡可以採用取象文化的方法來辨析,或許可以明白一點點關於預言的表象性推理方法。叔魚剛出生的時候,他的母親就認真的觀察了叔魚的面相和體相。面相是:虎目(老虎般的眼睛),豕喙(豬樣的嘴巴)。老虎,寓意著兇狠;豬,寓意著貪婪。體相是:鷹肩(老鷹般的肩膀),牛腹(牛樣的肚子)。老鷹,寓意著兇狠;牛,寓意著需求大而多。所以,在面相和體相上,都可以總結出一種合形的意象:外表雄偉兇狠,內在貪婪無度。所以,叔魚的母親得出一個表象性的認識,就是認為叔魚叔魚貪婪無度的人,於是推測叔魚當是受賄而死。當然,我們在取象文化裡可以推斷出叔魚的貪婪無度,但仍然無法從文字記載裡推理出,為什麼叔魚一定會在受賄的情況下而死去。即使是通過取象文化推理,也很難解釋出為什麼叔魚因何受賄而死。這個說明,取象文化只能推斷出一部分可以證實的表象性預測,但無法徹底的推斷出、預測出所有的結果、結論。那麼,我們可以猜想,叔魚的母親除了在看面相和體相之中作預測,同時可能還運用了其他辦法或者更高深的法理來真正的做了這個預言。

這個案例不是孤例,《國語》之《晉語》卷八緊接著上面的預言案例繼續有舉出由叔向母親作出的另外一個預言案例:

楊食我生,叔向之母聞之,往,及堂,聞其號也,乃還,曰:“其聲,豺狼之聲,終滅羊舌氏之宗者,必是子也。

翻譯白話文即是:楊食我剛剛出生,叔向的母親聽說此事,走去看望。走到廳堂,聽到嬰兒的哭聲,便抽身往回返,說道:“這個聲音,是豺狼的聲音,最終滅亡羊舌氏宗族的人,肯定就是他。”

根據《左傳》之《昭公二十八年》的記載:“夏六月,晉殺祁盈及楊食我。食我,祁盈之黨也,而助亂,故殺之。遂滅祁氏、羊舌氏。”楊食我因協助祁盈朋黨作亂,最終導致了羊舌氏家族滅族。

在辨析這個案例的時候,我們也可以採用取象文化來做解析。楊食我出生之時,哭號的聲音像“豺狼的聲音”。而楊食我的家族,叫作“羊舌氏”。這裡在取象的寓意角度去解釋的話,就是,豺狼是羊的天敵,豺狼吃的是羊。那麼,在這個相互作用的組合意象導致出來的寓意就是,楊食我會成為“羊舌氏”家族的“天敵”,甚至把“羊舌氏”家族給吃了。那麼,即使是在寓意的角度上判定:楊食我把羊舌氏家族給吃了,但,叔向的母親怎麼會直接判定楊食我會導致羊舌氏家族的滅族呢?因為在一般性的推理上,不一定因為“豺狼吃了羊”就一定能夠導致一個家族的滅族。這個差別在於叔向的母親做出判斷,為什麼能夠比“取象比類”的辦法還要準確、精準?很明顯,有超越取象文化的內涵在指明、指導叔向母親的預言。

這裡還例外的說明一下,楊食我出生後,被起名字叫作“楊食我”,也是因應取象文化而得出的反應。也就是,當初楊食我出生時,發出的嚎哭聲是“豺狼的聲音”,並且被預言要滅羊舌氏家族。羊舌氏家族遇到這樣的情況,會想什麼辦法怎麼克掉這樣的預測或預言呢?起一個相剋的名字就是辦法的其中之一。楊食我,這個名字同樣有特殊的寓意。楊,是叔向家族管理的城市、邑縣;同時,“楊”的讀音與“羊”相同。那麼,“楊食我”的名字,可以在寓意上表現為“羊吃了我”。這樣的名字就和對楊食我本人產生的“豺狼把羊舌氏滅族”的預言相剋、相反了。起出這個名字,很明顯就是,羊舌氏家族了解到楊食我出生的狀況及預言,而作出的一種維護自我家族的反預言的做法,目地很顯然,就是希望通過起出一個與預言相反的名字來克掉此事。但通過歷史事實的驗證,“楊食我”這樣的名字並沒有改變楊食我本人的所到起的預言的歷史命運,他的生命作用確實使得羊舌氏家族滅族了。

再舉個案例,據《高僧傳》卷五記載著名僧人道安的事跡:

安與弟子慧遠等四百餘人渡河夜行。值雷雨乘電光而進。前行得人家。見門裡有二馬枊枊間懸一馬篼可容一斛。安便呼林百升。主人驚出。果姓林名百升。謂是神人。厚相接待。既而弟子問何以知其姓字。安曰。兩木為林篼容百升也。

翻譯白話文即是:道安與弟子慧遠及其他四百多人深夜渡河,正值雷雨天氣,大家乘著電光的閃耀行進。前行到了一戶人家,見門裡有兩個栓馬樁之間懸掛一個馬篼,正好能夠容納一斛(十升等於一鬥。十鬥即一百升,等於一斛。)道安於是就呼喊“林百升”。戶主人家大吃一驚,出來了。戶主自報家門,果然就是姓林名百升。他就稱道安是神人,隆重的接待了道安一行。過後不久,道安的弟子們問道安,用什麼知道戶主的姓名?道安回答說:兩條木合併為一個“林”字,篼容一斛,正好是一百升。所以我喊了“林百升”。

這個案例很明顯是,道安眼見到事物的表象而感觸到人物的姓名。從表象的角度,我們看到,“林百升”這個名字的推測、推理,和取象的辦法非常接近。但是,為什麼從取象的角度看,”兩個雙馬樁“這個意象能夠構成“林”字,“一斛的容量”採用了“百升”這個詞,然後再構成這個戶主人家的姓名,很明顯,運用取象文化難以對此方面再作進一步解說或解釋。因為,按照一般人的推理,仍然意識到,“兩個栓馬樁”會不會構成其他的字,而不是“林”字?“一斛的容量”,不也是“十鬥”(十鬥正好是一百升)嗎?為什麼道安在這裡只用“百升”而不用“十鬥”或者“一斛”的名字呢?

這個也說明,“取象比類”的辦法、方法,並不一定能夠把完全準確的推理和預測應用於現實的歷史表象之中,包括預言。取象文化在解析一些表象性的規律的時候,儘管揭示這樣的表象規律表現的並不一定非常精準,也不一定完全正確,但確實能夠觸及到一些部分層面的真相事實。以上對取象文化的解析,實為在某種層面上證實預言文化的真實存在。並且也可以證實,預言文化可以在某種較低的文化層面能夠通過取象文化獲得一定的推理性認知,至於在最準確、最精準的理性認知層面,對於人類而言,還屬於未知之謎。

【註解一】:

見正見網文章:《康節先生邵雍》,連結:
http://www.zhengjian.org/2003/06/18/22086.%E5%BA%B7%E8%8A%82%E5%85%88%E7%94%9F%E9%82%B5%E9%9B%8D.html

《梅花易數》原文作:

冬夕酉時,先生方擁護,有扣門者,初扣一聲而止,繼而又扣五聲,且雲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聲屬乾為上卦,以五聲屬巽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數,加酉時數共得十六數,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風姤。第四爻變巽卦,互見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長,是借斧也。
  子乃斷曰:“金短木長者,器也,所借鋤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聞之,果借斧,其子問何故,先生曰:“起數又須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鋤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鋤?必借斧。蓋斧切於劈柴之用耳。推數又須明理,為卜占之切要也。推數不理,是不得也。學數者志之!”

【註解二】:

見維基百科條例“五行”,連結: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A%94%E8%A1%8C

【註解三】:

《國語》之《晉語》卷九記載的原文:

士景伯如楚,叔魚為贊理。邢侯與雍子爭田,雍子納其女於叔魚以求直。及斷獄之日,叔魚抑邢侯,邢侯殺叔魚與雍子於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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