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冤判誰之罪?

——寫在國際人權日
覓真


【正見網2017年12月10日】

據大紀元日前消息,截至12月4日,2017年逾800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其中,1月至10月,累計至少754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11月至12月4日,大紀元統計出超過46人被判刑。

從地區分布上看,遼寧、山東、河北、黑龍江、吉林都是判刑嚴重的省份。

此外,統計顯示,僅今年上半年,至少450人被非法判刑、3,659人被非法綁架、7,209人遭騷擾。

這裡僅舉幾個案例,案例1:天津留日歸國人才楊宏和妻子蔣雅暉(雙雙)被非法判刑6年,這是2017年8月11日家屬獲知的消息。此前,二人已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南開看守所達兩年半之久。

楊宏曾被非法勞教兩次,累計刑期達四年半,身體一度被迫害得只有70斤。在此期間,天津豐田汽車公司脅迫楊宏的家人簽字,非法解除了與楊宏的勞動合同。

蔣雅暉,畢業於人民大學經貿專業,曾經被勞教兩年,期間因不放棄修煉,遭酷刑虐待。

案例2:河南省信陽市溮河區文化館的美術骨幹副教授、法輪功學員司德利,2016年3月17日,因控告江澤民而被綁架。2016年6月,司德利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司德利堅持自己無罪,上訴至中級法院。2017年8月14日,信陽中級法院在沒有通知律師及家人、沒有開庭的情況下,對司德利下達維持原判的裁定書。

這次被判刑前,司德利曾被冤獄十二年;期間,被警察用細麻繩吊起來,嘴裡堵上毛巾,用電棍電,生活一度無法自理。

案例3:76歲老人還沒庭審就被非法判刑。2017年11月10日,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法輪功學員劉希永被叫到金州區法院,法院給劉希永一張判刑三年的通知單,判決書稱宣判日期是9月19日。
之前老人曾被非法勞教兩年、判刑三年半;迫害造成劉希永出現高血壓、心臟病、氣喘、頭暈、嘔吐、渾身無力等症狀。

據明慧網消息,近期法輪功學員被冤判重刑的越來越多。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北京通州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慶秀英十年;河北衡水董華新被冤判九年,並勒索罰金3萬元;九月一日,山東青島市市北區法院秘密枉判法輪功學員金永新、卞麗訓夫婦各八年、並勒索罰金各3萬;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法輪功學員六十三歲的王淑芳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被大連西崗區法院偷偷判刑七年半。

二零一七年一至九月,中國大陸至少69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669人被開庭迫害。

據明慧網二零一七年統計:二零一七年上半年,中共至少綁架了3659名法輪功學員,7209名法輪功學員遭警察和社區人員騷擾;539名法輪功學員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遭報復性迫害(其中,綁架150人,騷擾389人)。220名法輪功學員被批捕;180名法輪功學員被強制送入洗腦班迫害。1174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被警察暴力抄家,搶劫現金1807396元。

所有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律師,在辯護詞中都會做出這樣的表述:信仰法輪功「真、善、忍」,能提升個人與社會道德;法輪功是正法正道,造福社會;思想不構成犯罪;公安部、《法制日報》兩次列舉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以刑法三百條加害善良是錯用法律;有關法輪功的主要書籍禁令早就解禁;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宣傳法輪功的傳單資料都是合法的。

自迫害法輪功以來,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關押、勞教、判刑都是非法的,都是枉法判決,都是冤案!那麼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都是違反我國憲法和刑法等法律的,無疑都是在犯罪。應該受到懲罰的是這些觸犯法律的罪犯,而不是一貫遵紀守法的公民——法輪功學員。

自習近平當局主政以來,「依法治國」受到了中共江澤民集團嚴重干擾破壞,迫害法輪功不但沒有得到遏制,在某些地區和某些方面還特別嚴重。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冤判就特別嚴重,而且被非法冤判重刑的案例越來越多,許多都是古稀老人,還並處罰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經到了喪盡天良、滅絕人性、慘絕人寰地步!

恰逢國際人權日到來之際,目前,許多大陸民眾都處在嚴重的人權迫害之中,中國人權惡化也引起了國際社會的特別關注。而要想徹底改變中國的人權惡化,只有解體中共極權統治,清算中共及江澤民集團的罪惡,別無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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