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8年05月04日】
大法弟子在迫害中已經走過了十九年了,十九年來,隨著正法形勢的推進和大法弟子講真相、正念除惡,邪惡被銷毀的越來越多了,再發起像迫害初期那樣大面積的行惡是不可能的了。然而,此時很多大法弟子卻變的消沉了,甚至修煉初期能過去的關現在卻過不去了。當年面對邪惡監獄、勞教所的殘酷迫害都能走過來,現在卻在家庭或工作的瑣事中長期過不去,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這種狀況呢?
這幾年看到周圍同修出現的上述情況,很多都是擺不正工作、生活、修煉的關係造成的。作為大法弟子在修煉中、證實法中、日常生活中,能夠「取中」 (《精進要旨》)很多魔難也是不能「取中」 (《精進要旨》)造成的,換句話說,就是不能正確理解師父講的法、骨子裡的「私」沒有去掉造成的。九九年七二零後,很多同修走出來上訪、證實法,留下了可歌可泣的衛法護法的壯舉,有的同修講:法正不過來就不離開北京,還有的同修把房子賣掉住在北京,等法正過來才回去。當時的這些認識,我們不能說同修認識的不對,但是,我們冷靜下來好好學學法、好好挖挖根、去去執著,我們會發現,我們的路可以走的更正。是非常重要的。剛得法時,覺得大法太好了,常人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全心全意的投入修煉,但是有一點,只要干擾學法、干擾修煉,甚至是在常人中應該承擔的工作與家庭責任而耽誤的時間都不願意了,理由是占用了修煉的時間、讓同修們聽起來自己是把修煉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其實細挖一下思想深處的根,是骨子裡的「私」沒有去掉。
師父講:「你們今天所做的一切就是未來參照的實踐,既做著常人的工作又能修煉。你們要走極端,你們就會破壞這條路,所以不能走極端。你就只管堂堂正正的在社會上做好你應該做的,再去修煉,就完全可以達到修煉人應該達到的標準、可以圓滿的標準,因為未來人就是這樣一條路。」(《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我理解,工作、生活、修煉是應該融為一體的,一個修煉好的大法弟子在工作與生活中也一定會做的更好。在單位,我們是公司的職員,就要盡心盡力、按大法的要求做好這份工作;在家庭中,我們是父母、是兒女,就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一個人,不可能在工作和家庭中是個自私的人,而在修煉中突然變的無私了。我曾經有近四年半的時間在一家服裝公司做管理工作,四年多加起來共休息了十三天,每天加上花在路上的時間至少十二小時,甚至十四小時,處理完單位的事,有時在辦公室學會兒法,但是,工作來了,馬上就得進入工作狀態,不能動不正的念頭,認為干擾了自己學法。因為在單位的時間是不屬於自己的,工作都干好的前提下,有時間學法是沒有問題的,但工作來了不能不做,也不能認為是干擾自己學法而不去工作,因為修才是第一位的。
在家庭中也是一樣,有的老年同修溺愛隔代子孫,完全放鬆了修煉;有的出於私心,怕幫助子女占用了自己的學法時間,遇到事就認為是干擾,這兩方面的認識都是在走極端,都是不能正確理解大法的修煉形式造成的,子女遇到困難了,做父母的,又有時間和精力,力所能及的幫助一下,沒有錯。但不要大包大攬,該是子女應該承擔的,一定要讓他(她)們自己去承擔,更不要成為子女的奴隸、被「情」左右的分不清輕重。
我們是家庭中的一員就要扮演好自己的家庭角色、但心必須在法上;我們是單位中的一員,就必須做好我們的工作,但心同樣要在法上;我們是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就應該做好自己該做的一切。說來說去,還是修煉中的事,自己修好了,常人的事、大法的事也都做好了;自己修不好,常人的事和大法的事也都不可能做好。
一句話,無論是在工作中、生活中,都用大法衡量,就能破除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就能走好最後的正法之路。
一點淺悟,不當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