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之間應放下互相贈送的執著

大陸黑龍江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0年10月22日】

隨著正法程進的推進,對每位大法弟子來說時間是緊迫的。形勢在不斷的變化,正法已接近尾聲。師父在承受著巨難為沒走出來的、不精進的大法弟子和沒有得到救度的眾生一再延續修煉結束的時間。在分秒必爭的時間裡,我們別無旁騖,只有精進實修,紮紮實實的修去還沒有放下的各種執著,不留遺憾。這裡主要交流一下多年來我地區部分同修之間產生的、目前還在繼續的相互贈送「禮物」的現象。我們認為這種現象已經超出了正常的「禮尚往來」,已經是一種強烈的人情執著。已經偏離了師父安排的修煉路,是在走舊勢力的路。認識不對的地方,敬請同修指正。

一、多年的同修情演變成的執著

同修二字在大法修煉中是聖潔純真美好的。就我們當地來說,同修之間多年來,在正法修煉路上,因各種原因方式相識,或遠或近相互幫助、相互配合,共同提高總體是穩健的;但時間一長部分同修慢慢產生了同修情。無論是經常接受別人幫助的同修還是去幫助別人的同修,在過程中主動或被動地形成一種常人的處世方式。尤其是相互送東西已經形成了執著,目前已經給部分同修帶來了苦惱,甚至干擾了正常修煉。

二、具體表現

城裡協調同修或技術同修到到村鎮幫助村鎮同修維修電腦、更新系統、維護印表機等工作後回走的時候,村鎮同修為感謝城裡同修的幫助,便準備一些自家產的蔬菜等產品讓城裡同修帶上。同修推辭不要,被幫助同修便說:都是自家生產,使用農藥、化肥少,綠色有機。非讓同修帶回;有時還給其他有關同修帶上一份。城裡同修也就半推半就的收下帶回。一次,兩次,每年數回,持續多年,現在部分同修已經覺察到了,大法弟子這樣做是不對的,應當修正。

還有城裡同修,在有的村鎮同修過病業關的時候,幫村鎮同修發正念,加持同修闖關;或在有的村鎮同修遇到法理不明、心性關難的時候,在法理等方面與之切磋交流,共同得到了提高。得到幫助的同修不勝感激,一來二去,與幫助過自己的同修走的很近。接著,不管路程多遠,行程多麼不方便,甚至不惜坐客車路費加價,到縣城大包小包的往同修家送東西。有的自己都捨不得吃,也要送給同修。意思是你幫助了我,我不能忘了你。送雞蛋、鴨蛋;送自家小園蔬菜、自己採摘的山野菜;送木耳、蘑菇;送凍豆包、凍豆腐。春夏秋冬送不停,人情味漸濃,跑東跑西,精力費了不少。

再說城裡接受東西的同修。開始一次半次接受了別人送的東西,也相應的買點什麼回送,並沒覺得出有啥不好。可是接二連三,時間一長,就不知如何是好了。人家應季的一個勁送,你不回送,覺得不合情理,畢竟接受了人家送的東西;回送吧,還真不知買啥或買多少合適,漸漸加重了精神負擔。有時候也感到行為狀態不對,於是,告訴對方不要再送東西了。可是,當再一次看到同修一片真心,累得夠嗆,把東西拿來了,拒之門外或把東西扔出去,還真無法辦到。無可奈何,又一次接受。苦惱連連。

三、對送東西執著的反思

作為當事人之一的我,身在其中,現在意識到這已經偏離了師父安排的修煉路。平時從明慧、正見的同修交流文章中也看到過自己遇到的相似問題。但都沒有引起自己的注意和警覺,走馬觀花,沒有對照自己的問題認真反思,放下人心,放下同修情,改變同修之間的「不正常」聯繫。直到最近學到師父的一段講法,才讓自己徹底警醒。

「贈送?什麼叫贈送呢?我給你一樣東西,那不認識的為什麼要給你東西啊?噢,認識都是學員,學員之間能夠拿貴重東西隨便贈送嗎?為什麼呢?你也有個理由為什麼嘛!如果不是貴重東西,為什麼長期的不斷的供給,為什麼呢?你為什麼要接受呢?你的貪心放不下?還是什麼原因?你自己為什麼不找一找?這不行。我們這個大法都不動錢不動物的,不存錢不動物的。你們來修煉,大家坐在這裡,我一分錢都不會要你們的。為什麼別人要給你,你們自己就放不下呢?這裡特別提出一個問題,所有為大法工作的人,或為師父做事的人,無論什麼原因,你們絕不能接受學員的任何物品;轉給師父的一定要由師父來處理,不要擅自處理、私自留下、扣壓、私拆師父信件及其它東西。 」 (《美國東部法會講法》)

師父的二十多年前的講法,讓我醒悟。也讓我感到非常慚愧。學了多少遍了,記得有時還與一起學法的同修交流過。怎麼到了自己真正遇到了要修去的東西時,就不能按師父的要求做好呢?!可見學法沒有得法,沒有得法,也就不可能對照去做。進一步分析,曝露出自己過去學法走形式,你一段,我一段,學完一講,完成任務;有時學完法交流的時候,常人的家長裡短多。就是對照法交流,多數都是對照別人的問題,向內找的少,得得的說了一大堆,都是別人的不足,掩蓋了自己的問題,教訓深刻。作為協調同修或技術同修,你在為同修修煉方面的事情進行幫助,那也就是在做大法的事,應當是神聖而純潔的;陷入人情世故之中,好事就變了味了,也易犯貪天之功之錯。

針對我地同修送東西這件事,再深挖下去反思,那就是,除了要修去的常人的理之外。發現我們頭腦中殘留的黨文化思想很嚴重。「請客送禮好辦事」,「我有求於人家,給好處下次好說話」,「幫了別人的忙,得點好處,理所當然」。雖然表現不明顯,但根深蒂固,很偽善,不知不覺助長了同修之間不應有的相互送東西的習氣,需要徹底鏟除。

作為城裡同修,行文至此,我最後想說的是,我們都知道,我們同修一部法,都是師父的弟子;我們結的是聖緣,我們做的事情神聖偉大、聖潔美好。村鎮的同修,今後不要再給城裡在大法事情上幫助過自己的同修送東西,好嗎?幫助同修理所當然;城裡的同修,從此就真正拒絕接受自己幫助過的同修送的東西(或按價給錢) ,好嗎?幫助同修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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