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6年08月16日】
最近有台灣同修提到常人建議我們跟宗教團體聯合推動「自願捐贈器官」活動以避免台灣民眾赴大陸換器官一事,我覺的似乎不妥。大法弟子的責任是救度眾生,但是怎樣才能救了眾生呢?我想就是要啟迪對方的佛性,喚醒他的良知吧!並不是替對方找器官。或許台灣器官的供源多了,台灣人就不會去大陸換器官,大陸器官需求少了,大陸同修就比較安全。我想這都是常人的理。
碰到一件事情不知道如何做時,我就想如果是一個神,神會如何做。我想神是為一個生命的永遠負責,他應該只會把真相講透,讓人做出正確的決定,而不會替人另找器官以延續生命吧!當然,我們跟宗教團體或任何一個團體講真相都是應該的,就是講真相,不需要尋求常人的任何形式上的支援。大法只看人心,而要人心變好,唯一的方式就是我們把真相講透。
當然,跟宗教團體講清真相後,他們要發起「自願捐贈器官」活動來幫助我們,那是他們自己在擺放位置,常人任何形式的聲援都是在我們講清真相後自然出現的。我們就只管做好我們該做的三件事,一切盡在其中。
層次有限,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