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課教材(高級):郗超義舉謝玄(歷史故事)

正見文化課教材編輯小組


【正見網2007年02月17日】

編者按:為了弘揚中國神傳文化,清除邪黨文化的影響,在教育領域的大法弟子用在大法中修出的正見,開始著手編寫一套中國正統文化教材。因為是剛剛起步,難免有所不足,我們需要世界各地的大法弟子,尤其是教育領域的大法弟子的參與和指正。我們誠摯的希望使用這份教材的同修,能將上課中所遇到的問題,以及教材的優缺點反饋給我們,以便我們不斷的修改提高,使教材更加充實完整。同時,我們也歡迎更多有意願參與教材編輯寫作的同修加入進來,共同完成教材的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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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郗超(1)與謝玄(2)不善(3)。苻堅(4)將問晉鼎(5),既已狼噬(6)梁、岐(7),又虎視(8)淮陰(9)矣。於時(10)朝議(11)遣玄北討(12),人間(13)頗有異同(14)之論;唯超曰:「是必濟(15)事。吾昔嘗與共在桓宣武(16)府,見使才皆盡(17);雖履屐(18)之間,亦得其任(19)。以此推之,容(20)必能立勛。」元功(21)既舉(22),時人咸嘆超之先覺(23),又重(24)其不以愛憎匿(25)善。(《世說新語・識鑒第七》)

【注釋】

(1)郗(音吃)超:字景興,晉高平(今山西省高平縣)人。原任桓溫參軍,後任中書侍郎、司徒左長史等職,曾參與桓溫篡晉之謀,是桓溫的親信。
(2)謝玄:字幼度,陳郡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名相謝安的侄子,東晉名將。謝安為相時,他為廣陵相,以御前秦苻堅南侵,後在淝水之戰大捷,收復部分失地。
(3)不善:私交不和。
(4)苻(音符)堅:字永固,晉武都郡(治所在今甘肅省成縣西八十裡)氐人,前秦皇帝。在淝水之戰被謝玄擊潰。
(5)問晉鼎:圖謀晉之帝位。「問鼎」出自《左傳.宣公三年》,原系指楚莊王問周傳國九鼎的輕重,有謀取周室王權的野心;後人就以「問鼎」為謀取政權之意。
(6)狼噬:像狼一樣吞噬,比喻侵奪土地。
(7)梁、岐:指冀州。梁,山名,即呂梁山,在今山西省離石縣,昔日大禹治水,鑿呂梁以通黃河,即是指此,亦稱為梁山。岐,山名,即狐岐山,在今山東省介休縣。
(8)虎視:像虎一樣注視獵物,比喻意圖掠奪。
(9)淮陰:泛指淮河以南一帶,為東晉王朝要地。
(10)於時:當時。
(11)朝議:朝廷上議論。
(12)北討:北伐,此處指指揮淝水之戰。
(13)人間:朝中眾人之間。
(14)異同:異,不同。與下文「愛憎」偏用「憎」字之用法相同。
(15)濟:成。
(16)桓宣武:即桓溫。字元子,晉譙國龍亢(今安徽省懷遠縣西北)人。為晉明帝女婿,由於多次征伐有功,官至大司馬,與郗超等人圖謀篡位,但未成功而死。諡宣武侯。
(17)使才皆盡:用人做到人盡其才。
(18)履屐(音呂基):履是鞋子。屐是木屐。
(19)任:任用。
(20)容:看來。
(21)元功:輔佐王位的功勞。
(22)舉:立。
(23)先覺:事先察覺事理。
(24)重:重視。
(25)匿:隱藏。

【語譯參考】

郗超與謝玄私交不睦。苻堅將篡奪晉君的帝位,已經攻占了梁、岐,且下一步準備取下淮陰。當時朝廷討論想派遣謝玄率軍北伐,但有人提出反對意見;只有郗超說:「他必定能完成任務。我以前曾和他在桓宣武府共事過,他讓每個人都能發揮長才;雖然如同履、屐之間的小差異,也都能做到適當的任用。由此可推論,他一定能建立大功。」謝玄在立下輔佐帝業的大功後,當時的人都讚嘆郗超的先見之明,且推崇他不因個人的好惡而隱藏別人的優點。

【研析】

本則故事主要是敘述郗超與謝玄兩人的互動情形,雖然他們兩人私交不睦,但郗超在朝廷中討論率師北伐人選時,排除異議,力挺謝玄,並舉實例,說明謝玄是最合適的不二人選。郗超表示謝玄是一位優秀的將領,他讓每個人都能充分發揮長才,即使差異很小,也能敏銳的發掘,且做適當的任用安排。後來,謝玄果然立下大功,驗證了郗超的說法。令人欽佩的是,郗超並未因兩人的不合,而隱藏謝玄的才華。郗超這種大公無私,公私分明的作為,相當值得後人學習。      

【延伸思考】

1、你曾遇到類似郗超這種大公無私、公私分明作法的人嗎?他(她)的實際作法是什麼?你個人能不能做得到?
2、團結力量大,許多事情的推動,不是單靠一個人的力量,而是需要整個團隊發揮團結精神,人盡其才,才能成功。你從所參加過的團隊活動曾體驗到哪些道理?請分享你的看法。

【參考書目】

1、《新譯世說新語》 (三民書局,1996年)
2、《世說新語》(新潮社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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