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8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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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八月,乙丑,魏主畋(1)於河西,尚書令古弼(2)留守。詔以肥馬給獵騎,弼悉以弱者給之。帝大怒曰:「筆頭奴敢裁量(3)朕!朕還台,先斬此奴!」弼頭銳,故帝常以筆目之。弼官屬惶怖(4),恐並坐誅。弼曰:「吾為人臣,不使人主盤於游畋,其罪小;不備不虞(5),乏軍國之用,其罪大。今蠕蠕方強,南寇未滅,吾以肥馬供軍,弱馬供獵,為國遠慮,雖死何傷!且吾自為之,非諸君之憂也。」帝聞之,嘆曰:「有臣如此,國之寶也!」賜衣一襲(6),馬二匹,鹿十頭。
他日,魏主復畋于山北(7),獲麋鹿數千頭。詔尚書發車五百乘以運之。詔使已去,魏主謂左右曰:「筆公必不與我,汝輩不如以馬運之。」遂還。行百餘裡,得弼表曰:「今秋谷懸黃(8),麻菽(9)布野,豬鹿竊食;鳥?侵費,風雨所耗,朝夕三倍(10)。乞賜矜緩,使得收載。」帝曰:「果如吾言,筆公可謂社稷之臣矣!」
(出自《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四・宋紀六》)
【注釋】
(1)畋(音田):打獵。
(2)古弼:是後魏時代郡人。少忠謹,善騎射。初為獵郎,門下奏事,以敏正稱。明元嘉其直而有用,賜名曰筆,後改名弼。
(3)裁量:打折扣。裁,刪除,削減的意思。
(4)惶怖:驚恐的樣子。
(5)虞:預料。
(6)賜衣一襲:衣一稱曰一襲。顏師古注漢書曰:「襲,上下皆具也。」
(7)山北:平城北山之北。
(8)懸黃:穗懸而黃,亦即收穫的時候。
(9)麻菽:桑麻大豆。
(10)朝夕三倍:胡三省曰:「言夕之所收,較於朝之所收,得失三倍,收穫不可以不速,載麋鹿猶可緩也。」
【語譯參考】
八月,初三,魏國君主到河西打獵,尚書令古弼留守京城。魏主下令古弼送肥馬供給騎兵狩獵,古弼全部提供瘦弱馬匹給他們。魏國君主很生氣的說:「筆頭奴敢對我打折扣!我返回朝廷,先斬這個奴才!」古弼因為他的頭形尖,所以魏國君主常把他看作筆。古弼的下屬驚惶不已,擔心受到牽連殺頭。古弼說:「我做為人臣,不讓君臣沉溺於遊獵之中,其罪過是小的;不防備意外事變,缺乏軍用物資,這個罪過大。現在北方蠕(音如)蠕正強大,南方的敵寇未消滅,我用肥壯馬匹供給軍隊,瘦弱馬匹供給狩獵,為國家做長遠考慮,即使被處死了又有什麼可悲傷的呢!況且這些都是我一個人做的,諸君不用擔心。」魏國君主聽到這些話,感嘆說:「有像這樣的忠臣,是國家的寶啊!」於是賞賜古弼一套衣服,二匹馬,十頭鹿。
有一天,魏國君主又在平城北山的北邊狩獵,捕獲麋鹿數千頭。詔令尚書發車五百輛來運送麋鹿。傳達詔令的使者離開後,魏主對左右的人說:「筆頭公一定不會派車給我,你們不如用馬馱運。」於是返回。走了一百多裡,得到古弼的奏章說:「現在秋季莊稼垂著黃穗,桑麻大豆遍布田野,豬鹿偷吃,鳥燕啄食耗費糧食,加上風吹雨打所損耗的,夕收成比朝收成就會損失三倍。請求賜命寬緩用車運鹿,使人民能用車載運糧食。」魏國君主說:「果然如我所說的,筆頭公真是為國家著想的臣子啊!」
【研析】
太武帝即位後,古弼因功歷任侍中、吏部尚書等職。他從小就個性忠厚嚴謹,正直剛正,所以明元帝曾賜名「筆」,嘉獎他正直又有才能,所以人們尊稱他為「筆公」,後來改名為「弼」,即有輔佐才能的意思。從他被賜名為如筆般的正直,就知道他處事的哲學,必定是以國家社稷為重,直言不諱的人,即使面對國君依然不改其本色,善盡臣子之責,以規諫及糾正缺失為己任。縱使魏君原先有些生氣,但了解他的出發點,全是為國家著想時,也不得不讚賞他是國家的寶啊!更何況他連被處死都不覺得悲傷、不放在心上,國君焉能不受感動呢?
為人臣者盡其該盡的本分,為君者貴在能虛心納諫,君臣上下各司其職,正合乎傳統的倫理道德君君臣臣關係。
【延伸思考】
1、別人如果對你正直規諫,你能虛心接受嗎?請說一說你的想法。
2、人在官場,敢誠實諫言者,似乎不多,為什麼?
3、古弼能得魏君賞識何其幸運,畢竟此非每個人都能碰到的。請你再舉歷史上能接受臣子諫言的國君與大家分享。
【參考數據】
1.《資治通鑑(30)》 李國祥 顧志華 陳蔚松主編 台灣古籍 2001年二月出版
2.《資治通鑑今譯(四)》 李宗侗 夏德儀校注 台灣商務印書館
3.http://www.minghui-school.org/school/article/2007/10/26/66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