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散財免災,貪財取禍

鄭念行


【正見網2008年11月22日】

沈秀的財富,來自吳地的商人陸氏。陸氏是江東最富有的人,沈秀出自陸氏門下,特別受到陸氏的信任和重用。

一天,陸氏感嘆道:「我老了,積累了那麼多錢而不散發,是要釀成災禍的!」於是,他將財產,分為兩半:一半給了沈秀,沈秀因此富裕了起來。另一半,他自己帶著,離家做了道士,在湖邊建造廟宇,起名「開雲觀」,並在這裡住了下來。最後安祥去世,壽終正寢。

沈秀很快成了大富之家,他的府宅建在周莊,家中藏有一件瑪瑙酒壺,它質地透明,如水晶一般。壺中鑄有一串葡萄,在月光的照耀之下,璀燦如珠,因此叫做月下葡萄。這件寶物十分名貴!但是,後來沈秀出了事,被抄家,這件寶壺,歸了吳江(今江蘇境內)某人所有,並將它贈給了官吏梅元衡。梅元衡也出了事,梅元衡死後,這件寶就不知流落到哪裡了。

明代英宗天順(1457―1464)年間,有個李銘,以教童子讀書為生。一天晚上,看見一條溝渠內閃閃發光,他暗暗記下了這地方。第二天早晨,李銘前去打撈.得到了這個瑪瑙酒壺。有一個姓劉的人,對他說:「如果將這個寶壺,獻給鎮守張太監,可以當上嘉興(今浙江嘉興)一郡的鑒鹽官,管理出售官鹽的權力很大,賺錢很快。」李銘歡欣地答應了,便將酒壺獻給張太監,以依附、攀援他,後來果然得到心中所期望的官職。

李銘總共獲得了三千兩白銀,他分給姓劉的三分之一。李銘自己得到二千兩白銀。但是,萬萬沒有想到:他負責運送食鹽的船隻,在渡江時,船翻了,鹽全都溶解化掉在江中了。不久,知府楊繼宗追查這件事情,將李銘逮捕入獄,最後李銘病死在獄中。那個姓劉的人也因其罪過,只得變賣家產,用以賠償官鹽落水的損失。

這是真事,當地很多人都知道。因為這個案件,是由瑪瑙酒壺引起的,於是,人們便追憶起陸氏散財的事,覺得:散財可以免災,貪財就是取禍,確實很有道理。

(資料來源:明代朱國楨《涌幢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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