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不懼權勢 免殺無辜

鄭念行


【正見網2009年03月31日】

宋真宗時期,侍御史王平,還在擔任許州司理參軍的時候,有一個鄉村女子,騎著毛驢單身趕路,被盜賊殺害於田間,身上的衣裳也被剝去了。被害女子騎的那頭毛驢跑走,被田邊的一戶人家,捉住收養。

事發之後,捕吏在這戶人的家中,找到了那頭跑走的毛驢,便指控這家戶主是殺害女子的兇手。但審訊了四十來天,他只承認了收養毛驢這一事實,拒不承認殺害過女子。

王平心中起疑,覺得那位農家不像兇手,便將具體情況和自己的想法,一五一十地報告給府裡。

但是,府裡的知州平素十分固執,根本不聽王平的陳述,斷定農家是兇手,命令趕快結案。王平知道後,據理力爭,態度十分堅決。知州生氣地說:「你也太膽小,謹慎過度了!」王平說:「我今天冒犯了您,被指責為怯懦,不過被免職罷了。這與迎合您的錯誤意見,濫殺無辜,從而又使您陷入不義相比,哪個重、哪個輕呢?請您三思!」

知州始終不能改變王平的態度,所以,暫時放下這事,沒有結案。

過了幾天,河南地方的官吏,轉押來一名逃兵,詳加勘問,才知道他是殺害那女子的兇手。於是,那位農家被無罪釋放。

知州這時接見了王平,向他道歉說:「如果不是您,我幾乎誤殺了人命。您堅持與我相反的意見,確實對我有好處。」對王平表示十分的感謝。

正是:

遇有不同主張,
必須仔細端詳;
他山之石能攻玉,
作人應有海量。

偏私固執己見,
恰是小肚雞腸。
一意孤行不聽勸,
後果哪堪設想!

(事據宋.吳曾《能改齋漫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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