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01月30日】
協調同修說:“今天有同修拿過來一大批對聯,我這樣想:對聯因為沒有真相內容,所以它本身無法救人,建議同修不要隨意發放,給眾生講真相三退之後再贈送;另外,如果同修自家要用,是否也涉及占用大法資源的問題,同修是不是交個成本費比較妥當。你怎麼想?”
我說:“往年我們還沒認真想過,現在師父講法中多次說到大法資金的問題,我也覺的還是應該把握好,協調人提醒一下還是比較好的,這也是為同修負責。”
很巧的是,我們去農村同修那裡辦事時,他們已收到對聯分發下去,並沒什麼說法和切磋,聽了我們的意見,都表示贊同,不如大家一塊說一說。通過這次同修們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語的探討,最後大家都說:“ 這還真不是三五塊錢的事,以前咱們沒從法上深想,今天通過交流,心裡很有觸動,修煉真的是越來越嚴肅了,我們就應該嚴格歸正了。”
同修們有以下幾方面的探討與收穫:第一個,送對聯的協調同修什麼也沒說,這正好給大家一個修煉的機會,我們不能總是簡單依賴,凡事不走腦子,還有,看到哪裡有不足,正是應該聽師父的話把它圓容補充好,而不要埋怨協調人辦事考慮不周;第二個,對聯如何發放?因裡面沒有直接講真相,所以對聯只是作為我們救人的一個媒介,眾生明真相得救後才能給他贈送;第三個,同修可不可以貼對聯?可以貼。因為對聯是我們中國人的傳統,新年喜慶,我們大法弟子家門口都光禿禿的,常人會認為我們怪怪的,我們自己貼也是為了證實法;第四個,我們自家用對聯是不是占用了大法資金?是否該交個成本費?同修們認為是,因為如果都是同修們家用,雖然為了證實法,但我們整體這筆帳算下來,就侵占了多少大法資金?所以這不是三五塊錢的事,而是要走正走好我們的修煉路;第五個,大部份同修每年都有給資料點捐錢,而且捐的錢不少,每當有比如像真相年曆、吊牌掛墜等東西時,我們自己拿的還占不到自己捐錢的十分之一,我們是否還有必要另外再掏成本費?同修們說當然要。因為捐出去的錢是給“大法”的,這筆錢就已經記錄在大法名下,它就不屬於某個人的了,同修再要東西當然就需另花錢。
有同修講了一件事:某資料點同修每年給大法付出上萬,他女兒上學用紙從裡面取,協調人提醒是否不妥時,同修說,自家每年出那麼多錢,用的紙連個小零頭都沒有,何需再花錢?師父在新講法中提到財會制度的問題時這樣說:“你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師父講到的問題,就已經是必須的了。”(《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切磋完之後第二天,這位協調同修又和我探討:“同修們每月都要的明慧和正見週刊,是不是大法資源?同修需不需要拿成本?”我感到全身一震:“對呀!咱們捐的錢都說是給大法的,這些不都是用的大法資金嗎?”同修說:“那你認為多少錢合適呢?”我說:“咱們沒有私自定這個價格的權利呀。”同修說:“是,咱們是修煉,都是從法上的交流探討,修煉都是自願的,我不能去跟同修要錢,但你切磋這個問題,同修們緊接著就要關心成本費的問題。”我說:“現在師父要我們救度眾生,我們不能因為這個問題造成波動干擾了整體,但我們也不能不切磋,應該怎麼做才符合法呢?”同修說:“我有個想法,基於修煉的嚴肅性不讓舊勢力鑽我們的空子,同修們捐錢的時候可不可以這樣說:‘這個錢裡面除了我自己用的,其餘剩下的全部捐給大法。’這樣就會沒有漏。”我也很覺的可行。
通過在幾個學法組的交流探討,大家基本達成了一致,雖然過程中偶有完全不同意見的爭論,但我都守住向內找的法,知道這是修煉的必然,再說同修們勇於敞開心扉各抒己見的本身就是好事,說明同修們心正,沒有人心人情的顧慮,協調人也沒有強加和壓制,大家才有一個共同探討、愉快交流的氛圍。
感恩師父,給弟子從大法中歸正提高的機會;也感激同修們的發言,使我受益匪淺。
以上文字與認識如有不足請同修幫助修改與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