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05月21日】
清乾隆年間,鄧州貢生龐振坤,一次去舅家,飯前,三位表嫂要與他行酒令,規定:第一句把一個單字拆開,第二句要把一個單字分成三個相同的字,第三句必須是上句分出的那三個字,第四句要用頭句最末那個字收尾。違者罰酒三杯。
大表嫂先帶頭作詩,吟道:
豆頁為頭(頭),
犇字三牛,
牛牛牛,
不知趕來多少頭。
二表嫂吟道:
屍至為屋,
森字三木,
木木木,
不知能蓋多少屋。
三表嫂吟道:
水酉為酒,
品字三口,
口口口,
不知該罰多少酒。
龐振坤也隨口念道:
田心為思,
姦字三女,
女女女,
不知何人害相思。
三位表嫂齊聲說:“不好,不好;罰酒,罰酒!”
( 龐振坤以此為上聯)
龐振坤連忙對道:“真壞,真壞,添菜,添菜!”
( 龐振坤以此為下聯)
逗得表嫂們,大笑起來。
古人也有歡笑逗樂和戲耍,但嘻笑鬧虐,皆合文理,並不越距。蓋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