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會形式去講清真相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2年10月11日】

我們大法弟子在人類社會,以人相存世間,以人言講真相,以慈悲救眾生,而最直接得以救度的對像就是世人。

因為常人從一降生,就生存在這個睜眼可見的物質世界裡,通過眼、耳、鼻、舌、身建立了對這個世界的感知和認識。

人也只能感知光、聲、像,用人的思想去思維,用人的語言來表達,用人的行為做事情。所以,我們在講清真相中,也要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會形式去做,這樣,才能講好真相、講清真相,這也是對人的最大慈悲。

師父說:「要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會形式去修煉,他可不只是很簡單的一句話啊,這是法呀!是貫穿著方方面面的。」(《法輪佛法--在澳大利亞法會上講法》)

「大家仔細想想,它體現在你們修煉的方方面面。你如果要不能和常人一樣地在常人社會中修煉,你就是破壞常人社會的這種形式。常人社會它雖然不好,它也是宇宙大法給人類這一層的生命所開創的。」(《法輪佛法──在澳大利亞法會上講法》)

師父明示我們:「現在的人也很難度,……那麼也就是說,我們在講清真相中還得去符合現代人的口味去度他,因為今天的人哪,他信神那個底線很低,他的道德水準的底線也很低,他明知道是壞的他都去干。」 (《在美國佛羅裡達法會上的講法》)。

「現在救人也很難,你得順著他們的執著去解釋,為了救他們別給他們思想中造成任何障礙。」(《北美巡迴講法》)。

常人都有一個固有的觀念: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所以我們在講清真相中,儘可能地以常人社會的形式再現所要講清真相的內容,通過傳說、神話、故事、典故、實例、比喻、形容、成語、俗語、世理等常人看得見、摸得著、聽得明、想得出、可理解的形式,把想要講清的真相從無形轉換到有形,變成用人腦可想、用人耳可聽、用人眼可見、用人心可明的形式,使人能夠易於理解、明白、接受,因為人頭腦中裝著的內涵也都是依附於常人社會的環境所造就成的。

「今天大法弟子所做的就是針對大法負責,……講真相中不要講高了,主要不是叫人明白高深的法是什麼,除非特別好的可以跟他去講。一般的人你在講清真相中,你就告訴他我們是被迫害的,我們只是在煉功做好人,人就能理解了。……就從最淺顯的道理給常人講,他們不但能夠接受、能夠理解,也不容易使他們產生誤解。」(《北美巡迴講法》)。

粗淺認識,不正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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