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xx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 (部分案例)



【正見網2003年08月31日】

在國際刑事法中,滅絕種族罪是這麼定義的:「滅絕種族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

1、殺害該團體的成員;2、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3、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4、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5、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

1999年6月10日,在江xx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1999年7月20日之後,江xx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江xx在迫害法輪功群眾上更是不擇手段,使用酷刑至少達40種以上,使用對像中婦女和老人占相當比例,令人髮指。江xx及其操縱下的「610系統」除了利用非法關押,洗腦班等手段對法輪功學員直接實行肉體和精神上的迫害和折磨之外,同時利用各種經濟手段對於法輪功學員及其親朋好友實行非法罰款敲詐,抄家,沒收財產,開除工作,查封企業和生產工具等手段,妄圖利用對學員及其家人的經濟來源的截斷,滅絕法輪功的存在。甚至在迫害中還「株連九族」,使得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精神和生活上的傷害。

同時江XX還利用了中國經濟資源的四分之一用於迫害法輪功,這些資金來源於中國人民的血汗錢,納稅生產、海外投資、連同強加於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罰金。這些巨額資金被用於直接抓捕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同時對其他不修煉的普通老百姓實行獎勵告發,知情不報者受罰等方式,用金錢刺激誘使或者脅迫眾多被謊言蒙蔽的普通老百姓不同程度地參與和協助了這場迫害罪行,也使得這場對法輪功學員實行的「滅絕種族罪」的受害人延伸到了全中國十幾億人,直接給中國人民生活和國家經濟運作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和嚴重後果。」


以下是江xx集團使用各種非法手段對法輪功學員在經濟方面實行的迫害的部分事實和情況簡介:

一. 利用非法關押,勞教和辦洗腦班等名義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庭非法勒索巨額罰款以及「保證金」

[案例一] 湖北省廣水市公安局不法警察勒索大法弟子錢財

自99年7.20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湖北省廣水市有關人員積極充當幫凶,對堅持修煉的大法弟子除採用關押、勞教、判刑、開除等手段進行迫害外,還使盡各種流氓招式勒索大法弟子的錢財。

早在迫害初期,大批上訪的大法弟子被押回本鄉的途中,身上的貴重物品、現金等一律以所謂「代管」的方式進入了惡警的私囊。廣水市有關部門人員曾在有線電視上公開宣揚:法輪功進京一次罰款一萬元。許多學員因為上訪其家屬被迫一萬、二萬遞交出血汗錢來換回親人走出牢房。此後,該地區又假以發傳單、集會、不轉化等各種藉口在大法弟子身上直接斂財。凡被抓住關押的學員都須交出幾千至上萬不等的罰款,不願交錢的弟子,惡警以勞教、判刑等要挾其家人交錢。一些家境不好的弟子被弄得欠債借錢一貧如洗。一位女學員因上訪被多次關押、罰款和失去公職,靠幫人打工、沿街叫賣、替人換煤氣維持生計,2002年8月被以所謂「集會」的名義抓進拘留所三個多月,家人無奈只得咬牙四處籌款交錢討人。學員喻X因為不放棄信仰,於2001年中旬在接孩子放學回家的路上被惡警綁架關押,因無錢交出高額罰款被送勞教至今。

大法弟子王應峰,男,35歲,廣水市人壽保險公司職工。該大法弟子一貫工作勤奮、樂於助人,公司上下街坊鄰裡有口皆碑。2002年9月18日,王應峰在本公司下屬的一個部門聯繫工作,被六名惡警強行帶回工作單位,迫使其單位交出一萬元罰金。在綁架王應峰的過程中,王應峰的一位同事上前勸解了幾句,也被這些流氓帶走關押了一天。


[案例二] 黑龍江省大法弟子被非法勒索迫害的部分情況

1.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1] 欒治義,男,33歲,家住哈市道裡區榆樹鄉五一村。2000年4月19日與妻子、女兒(5歲)依法進京上訪。在信訪辦門口被扣押,帶到哈市駐京辦事處。由鄉政府接回後關在哈市道裡區看守所33天。2001年5月4日,因散發真相材料被抓,被非法勞教三年,現在大慶市勞教所關押。不准許妻子、女兒探望。妻子、女兒至今無生活來源。2000年5月被榆樹鄉政府的趙國加勒索2000元;被道裡區看守所勒索260元。2000年8月被道裡區看守所勒索260元。

[2]大法弟子黃光,男,38歲。進京上訪後被非法關押15天,抄家2次,搶走汽車一台價值4、5萬元。電腦一台價值8000元,非法罰款3000元,飯費320元。該大夫弟子從駐京辦逃出後,家人被勒索所謂的逃跑費1720元,被動力政保科惡人楊守義勒索3000元,被惡人關新勒索2000元。

[3]大法弟子任秀英,女、60歲。99年4月份第一次進京上訪,8月份第二次進京上訪,兩次被帶回當地非法關押45天。被道裡區教育局惡人於文勒索5000元、道裡區公安局惡人王立濱勒索1000元。單位領導佟繼平和劉X與片警劉向東坐飛機去京接人,藉此機會住高級賓館,遊山玩水等向其家屬敲詐勒索10000元費用。

[4]大法弟子金耀明、女、37歲。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15天,被惡人張志良勒索1500元,南直辦事處沒收300元。

[5]大法弟子韓偉、男、30歲。7月23日被省公安廳非法抓捕,非法審訊兩天兩夜,被反綁手腕懸空,用塑膠袋蒙頭不讓呼吸等殘酷手段迫害。一位姓張的處長叫囂說:「你們煉法輪功的只要不打死、打殘廢都行。」被關押兩個月後又被勒索兩萬元。

[6]大法弟子竇海濤、女、27歲。1999年9月依法到北京信訪辦上訪,被軟禁在駐京辦事處。每天需交40元宿費,飯費自理,且索要「看管費」數百元。9月18日被押回所在地,以「擾亂社會秩序」投入巴彥縣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41天。被派出所勒索300元,看守所勒索300元,巴彥縣龍泉糧庫以所謂路費、飯費、扣每月100元的生活保證金共勒索3800元,巴彥縣公安局勒索3000元。

[7]大法弟子孫井華、女、63歲。2001年元月派出所4名警察非法抄家,非法拘留8天。被呼蘭縣政保科科長勒索3000元,車費200元,呼蘭縣沈家派出所曹所長、齊所長吃喝要禮1500元。

[8]大法弟子景淑英、女、48歲。2000年11月香坊分局劉玉林為首的三個惡人非法抄家,拿走《轉法輪》和講法帶一套,然後罰款1000元,99年2月5日進京上訪被哈市香坊紅旗街辦事處趙書記(女)、張志忠勒索1500元,非法搜身時搶走400元。非法關押1個月,交保證金3000元。2000年11月趙書記、張志忠到我家中把手抄本《轉法輪》強行拿走。迫害黑手又伸向我娘家,鬧得大家都不得安寧。哈市公安分局張保林勒索5000元(飯費、車費、人情費)。

[9]大法弟子王桂芹、女、60歲。2000年2月5日進京上訪後被非法關押45天,被勒索各種手續費700元,保證金3000元。後非法抄家搜走大法資料、錄音機1台,拘留56天,又被非法判勞教1年。2000年3月20日被紅旗街道辦事處張志忠勒索車費、保證金1550元。

2. 黑龍江省大慶市

[1] 宋世秀,女,67歲,採油一廠二礦管理站,家住大慶龍南樂園小區34號樓。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管理站辦洗腦班讓罵老師,寫保證書,被我拒絕了。2000年被管理站的劉本亭、劉彥超勒索4000元。

[2] 廖賢鋃,男,66歲,採油一廠二礦,家住龍南樂園小區34―2―301。2000年6月參加集體煉功,被送到管理站辦洗腦班。被華誼公司的田傑、韓秀成勒索6300元。

[3] 安書英,女,48歲,供水公司淨化水分公司,家住龍南明園2―3―7―501。2000年12月22日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惡警強行拉上警車。回到大慶後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38天,後又轉到讓區拘留所關押七天。2000年12月22日被大慶駐京辦事處及供水公司淨化水分公司勒索4000餘元。

[4] 陳海連,女,46歲,家住悅園4―3―2―401。第一次被非法關押75天。第二次在大慶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被勞教一年。在勞教期間被強行洗腦。2000年被大慶駐京辦事處勒索5500餘元(分二次,第一次勒索2800多元;第二次勒索2700元)。

[5] 席廣琴,女,58歲,鑽井二公司生活,家住大慶八百垧二區。2000年12月24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哈爾濱被抓捕。在哈爾濱站前派出所被勒索200元。單位接回後第二天送八百垧派出所當天被送到看守所,後又轉拘留所共非法關押45天。2000年12月24日被大慶鑽井二公司生活的程德忠勒索1000元(伙食費)、2000元(罰款)、5000元(押金)。

[6] 伏相秀,女,56歲,家住大慶紅崗區八百垧四區。2000年12月24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到哈爾濱被抓捕。在哈爾濱站前派出所被勒索200元。單位接回後第二天送八百垧派出所當天被送到看守所,後又轉拘留所共非法關押45天。2000年12月24日被大慶鑽井二公司生活的程德忠勒索1000元(伙食費)、2000元(罰款)、5000元(押金)。

[7] 張志學,男,63歲,家住肇州縣雙發鄉雙進村。2000年6月23日我同老伴一同進京上訪,在24日早上在北京火車站前被非法抓捕,並將我們同其他大法弟子關在一間牢房裡,不給水喝,不給飯吃,不准大小便。6月25日上午把我們送到大慶駐京辦事處,讓我們交了60元的車費。6月26日被接回當地送北監非法關押33天。我受盡了折磨,過著非人的生活。那些惡警隨便打罵大法弟子,不讓大法弟子說話。還利用壞人打大法弟子。還給我戴上幾十斤重的腳鐐。釋放時公安局長董志平向勒索家屬5000元,否則不放人。我被釋放後,聽說鄉政府又罰我八千二百七十九元。第二天我到鄉財務一看,說是上北京接人的費用。全是邪惡之徒趙國林偽造的假票據(實際上他用這些錢給他的妻子買白金項鍊、給他的親朋買衣服、給他的女兒買玉鐲,還給他的隨同一家大小買衣服、請朋友吃飯、在北京遊玩等)。他夥同鄉政府的付書記王化亮把這不合理的票據非法入帳,全算在我和老伴的身上。經我和老伴向鄉委書記張連貴反覆講清他們去北京接我們的過程真相,最後張連貴怕受到牽連說只扣我4000元罰款,其餘的都不用我負責。扣的罰款說年後給,可是直到2001年9月份也沒給。我去要時,張連貴不但不給,他身邊的打手闖進辦公室大喊大罵說是要打死我。至今這錢也沒給我。我無法生活,逼得我這六十多歲的人靠出外打工維持生活。2000年7月末被肇州縣公安局的張林、董志平勒索5000元;2000年12月末被雙發鄉政府的張連貴、王化亮勒索4000元;被雙發鄉雙進村的趙坤、呂揚勒索500元。

3. 黑龍江省尚志市大法弟子被綁架、毒打和勒索

[1] 周傳榮:女,39歲,第一次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15天,時間是1999年10月26日。釋放後不許回家,吃住在洗腦班1個星期。第二次進京上訪被信訪收容三個月,釋放後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長達二個月。2000年12月份,公安局抄家一無所獲,傳喚到公安局,無證據放回。期間被勒索3000元。

[2] 徐城初:男,66歲,非法拘禁三次;第一次2000年3月18日--6月18日(三個月);第二次2000年12月1日--12月18日(18天);第三次2001年6月28日---10月27日(4個月),以上是全家三口(老伴、他和兒子)被無故拘禁,全家被強行勒索9000元。

[3] 徐治軍:男,33歲,2000年3月3日在天安門打橫幅被抓,在提審時,警察兇狠打人,而且還給他戴手銬叫「蘇秦背劍」。送回葦河後,提審時,被蘇劍吉毒打,4月19日被非法勞教一年,送一面坡勞教所,還被非法開除黨員、工人隊伍。2000年12月18日被非法抄家,被抓後在前葦林看守所關押至2001年1月8日,交3000元保釋金後釋放。2001年6月28日被非法抄家,抓至葦林看守所關押至10月25日釋放。

[4] 張秀琴:女,45歲,1999年10月26日進京上訪被治安拘留半個月,釋放後被迫參加洗腦班,不許回家,達半個月。2000年3月1日進京上訪,被押回葦林收容所,被信訪收容3個月後才放回家。期間被葦林八委叢佩義勒索3000元。

[5] 陳沿良:女,62歲,警察無故到家中強行帶走三次被拘留。第一次40天,第二次20天,第三次100天,對本人的精神傷害極大。期間被葦河林業局公安局孫永福勒索1000元,被610勒索3000元,所謂保釋金。

[6] 岳樹蘭:女,62歲,2000年3月6日去天安門正法,被警察非法拘捕,押在葦林看守所,3個月後,在街道又被非法關押3個月,飯伙460元,葦林公安局孫雲福勒索800元。而且不向葦林交款,造成她在葦林所200元錢取不出來。2001年6月28日在家睡覺無故被抓到公安局拘留4個月,10月25日放回。期間被葦林局黨委書記張振學、葦林局610負責人叢佩義勒索3000元。

[7] 呂高軍:男,36歲,於1999年10月26日進京上訪被抓,在葦林拘留所關押15天後,在單位被辦班洗腦1周後釋放,並開除黨籍。於2000年3月1日進京第二次上訪,被抓後被勞教1年並送一面坡勞教所,被開除公職、開除幹部隊伍,開除政法隊伍。於2000年12月在家被抓,同時被非法抄家,於2001年1月17日被第二次勞教,無勞教判決書強行勞教,送一面坡勞教所。

4. 黑龍江阿城市大法弟子被綁架、凌虐和勒索的部份事實

[1] 范國霞,女,其身份證於7.20後被民主派出所惡警察林松非法沒收至今。

[2] 宋順伊,女,61歲,黑龍江省阿城市繼電器廠。2000年12月和2001年1月被繼電器廠金忠學勒索5600元錢。因不寫「保證書」,被非法拘留2次,長達近3個月。

[3] 葉樹仁,男,64歲,阿城市環衛樓。2000年10月28日,被民主派出所勒索9600元錢,被非法拘留23天,被單位扣發工資3600元。

[4] 王鳳玲,女,34歲,阿城市勝利街。由於進京上訪,而後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受到不公的待遇。2000年7月被公安局法制科勒索人民幣一萬元。並被送到「洗腦班」強行洗腦。

[5] 張淑傑,女,54歲,阿城市勝利街。其身份證在99年7月末被沒收,至今未還。民主派出所惡警林松多次逼迫她放棄修煉。

[6] 李秀玲,女,42歲,阿城市五金交電大樓。2000年6月,民主派出所惡警王恆賢經常來電話干擾,影響她的正常工作,生活。2001年3月22日,民主派出所惡警周海丹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她非法關押,多次問她她母親和丈夫孩子是否也煉功,並將她本人身份證和她丈夫(不煉功)的身份證全部沒收。

[7] 孫明善,男,48歲,阿城市林機樓,2000年2月2日,被河東派出所惡警張偉勒索1000元錢。2000年12月7日他進京上訪,又被村書記(亞溝鎮星光村)勒索5000元錢。並被非法關押兩次,第一次非法關押70天,後被非法勞教1年,半年被放回。

[8] 孫在順,女,51歲,阿城市繼電器廠職工,2000年2月2日下午,被河東派出所惡警周XX勒索1000元錢,在阿城市被非法拘留70天。

[9] 金香順,女,48歲,阿城市林機樓。曾在2000年2月2日被河東派出所惡警張偉勒索1000元錢,並在2000年11月8日,被亞溝鎮派出所惡警趙景忠勒索10000元。兩次非法拘留總計為87天。(第一次71天,第二次16天)。

[10] 朴遠大,男,52歲,阿城市阿什河鎮,2000年12月7日因進京上訪,被阿什河鎮派出所惡警勒索10000元錢,並被非法關押12天。

[11] 李秀英,女,50歲,黑龍江省五常市東方紅街,因去北京正法被警察強行帶到五常駐京辦事處,搜去身份證和一百多元錢,她共被非法關押九天,她抗議絕食六天,後家人被勒索500元錢後被釋放。回來後,她又被非法關進五常看守所2天,後被勒索2000元錢被放回。

[12] 張榮芬,女,38歲。2000年6月因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很多法輪功學員,正絕食抗議。在家的學員聽說後6月19日不約而同地來到看守所大門前要求無條件釋放所有被抓同修,卻遭到非法抓捕被看守所非法關押57天。期間遭辱罵,尤其她們煉功時更甚。每隔15天「提審」一次,逼她們簽保證書,舍利鄉派出所王宏達向她家人勒索3000元作為出獄的條件。

5. 黑龍江省安達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的事實(續)

[1] 宋淑清,女,60歲,安達毛紡廠。自大法受到迫害以來,被惡警非法抄家,搜走大法書籍、磁帶、身份證。每逢節假日警察及居委會經常到家裡騷擾,弄得家裡人心惶惶。

[2] 馮英霞,女,49歲。安達市土產公司副經理。2000年10月22日派出所把我找到單位,問我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是大法救了我,是大法使我知道怎樣做一個好人。我只說了一句「煉法輪功」就被抓進監獄非法關押了108天。出來時,安達市公安局收了一萬元的「保證金」,說一年後就還給我,至今「保證金」也沒給。

[3] 鍾波,女,42歲,安達化工總廠職工。99年7月22日我剛下夜班惡警就到我家監視我,而且讓我下午3點看電視。從電視中得知當權者不讓煉法輪功,當時很不理解,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了?當天我甩掉監視我的民警,我們一行三人到北京上訪想講明真相。在北京火車站被抓(一看是外地來的就抓去盤問)。送回當地公安局。99年10月22日我下夜班在家,派出所的民警打電話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煉。他問當權者對待法輪功的作法對不對?我說不對。只因我說句真話,當天他們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釋放我時還得讓家裡人往公安局交一萬元錢後才放人。回來後單位一直不讓我上班,家裡經濟非常困難。

[4] 劉慶華,男,41歲,安達糖廠職工,家住安達市朝陽街三委十九組。第一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時被犯人打,吃不飽飯,不讓上廁所,洗冷水澡,直溜坐著,歪一點就打,被折磨得變形,差點死在看守所裡。第二次被抓審訊時幾天不讓睡覺,精神倍受折磨,最後被非法勞教。99年10月23日至2000年1月30日被公安局政保科的惡警劉雲山、犯人姜小立勒索一萬二千元;2000年10月4日至2001年9月30日被看守所勒索2400元。

[5] 宋淑芬,女,66歲。家住安達市朝陽街三委十九組。99年7月22日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送到豐田體育場,上廁所還得惡警同意,在烈日下暴曬,不給水喝。25日被送回所在派出所非法關押後釋放。99年10月23日又被非法抓進看守所,因不寫「保證書」,被非法關押達一年,過著非人的生活,吃不飽飯,鹽水當湯喝。99年7月25日被朝陽派出所勒索85元;99年10月23日至2000年10月9日被公安局政保科的惡警劉雲山勒索650元(伙食費)、3000元現金、7000元欠條。

[6] 王淑新,女,40歲,家住安達市。自99年10月21日以來先後被非法拘留一年零一個月,後又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齊市雙合勞教所。99年10月21日被看守所所長勒索1100元整;2000年3月被公安局勒索一萬元。身份證一直被非法扣押。

[7] 張小平,男,42歲,家住安達市。99年10月21日被非法拘留100天,在拘留所裡被惡警打得20多天不能起床。99年10月21日被看守所的邪惡所長勒索500元;2000年2月被公安局勒索一萬元。

[8] 韓天明,男,29歲,安達市育才高級中學職工,家住安達市百花園西側六單元601。99年7月19日去哈爾濱聲援非法被捕的大法弟子時被打;99年7月22日因不配合單位的「洗腦」,被單位邪惡之徒軟禁兩天;99年10月25日因不寫「保證」被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安達看守所三個月後釋放。99年10月23日被公安局的惡警劉英山、劉力楓勒索現金一萬一千零伍拾元。

[9] 李笑茵,女,54歲,安達市商業職工學校職工。99年9月28日去北京上訪被哈爾濱南崗分局非法抓捕關在鴨子圈15天。99年11月8日因給各市縣郵大法真相資料被安達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異地緝押在安達看守所,2000年10月12日釋放。因不寫「保證書」,身份證一直被扣押。2000年10月12日被安達公安局勒索一萬零染百染拾伍元。


[案例三] 四川省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事實(部分統計)

1. 樂山市

[1] 沈福華,女,53歲,因煉功被抄家,跟警察們講理,被抓去坐牢一天一夜,搜身,寫保證書,罰款1000元,還不分白天黑夜調查,坐一夜罰款50元,報到3個月。

[2] 黃碧華,女,50歲,因在長江市場集體煉功,被抓去一派出所,關一天一夜,第二天,送桂花樓關15天,回家,罰款400元,抄家3次,還交保證金,不交就收房產證,坐一夜罰款35元,報到交保書10天。

[3] 黃洪全,男,57歲,因在長江市場集體煉功,被抓去一派出所一天一夜,第二天送桂花樓關15天,罰款400元,開除黨籍,開除35年隊長職務,黨員會上全部黨員批評,還交保證金1500元,不交就不給房產證,非法進家搬走一切家具。報到3個月,還叫寫保證書,坐一夜罰款50元,抄家3次,平時不分白天黑夜調查,不給退休工資。

[4] 楊紹琴,女,58歲,因在長江市場集體煉功,被抓,關一派出所一天一夜,第二天送桂花樓關15天回家罰款400元,叫寫保證書,不分白天黑夜調查,晚上來問煉不煉,她說要煉,就把她抓走抄家三次,交保證金1500元,收錄機一部,坐一夜罰款50元,報到3個月,開批評會。

2. 四川省富順縣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事實(部分統計)

自99年7月20日以來,富順縣公安局追隨江xx恐怖集團,迫害大法弟子。曾被非法關押、拘留的大法弟子達17人之多, 如:
大法弟子張淑芬兩次被非法拘留各15天,大法弟子歐一民被非法拘留10天。
富順長攤壩兩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一年;
富順安和村七組大法弟子張長芬被非法拘留18天,被非法罰款2000元;
富順安和村七組大法弟子謝樹芳被非法拘留11天,被非法罰款2000元;
富順化肥廠職工大法弟子吳永賢被非法拘留18天,被非法罰款5000元;
富順化肥石職工大法弟子熊信書被非法拘留15天,被非法罰款2000元;
其他多人被非法拘留7 ~10天。

3. 宜賓三江機械廠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事實(部分統計)

[1] 黎瓊,女,54歲,統計師,99年去北京護法後被非法關押15天,被非法罰款3000元,留廠查看一年,剛過半年,到2000年4月被非法開除。2001年12月6日被邪惡公安非法帶走,並抄家(已經是第四次抄家了),現被非法關押在宜賓戒毒所。

[2] 鄧金蘭,女,50多歲,2000年2月去北京護法後被非法拘留15天,被非法開除並罰款,2001年12月6日被公安非法帶走、抄家,現被非法關押在宜賓戒毒所。

[3] 金淑芳,50多歲,99年9月份去北京護法後被非法拘留15天,被非法罰款3000元,後又被非法拘留30天。2001年8月份又被非法關押,至今沒出來,被非法關押在宜賓隊窩田看守所。

[4] 揚旭,女,40多歲,2000年2月份去北京護法後被非法拘留15天,被非法判勞教1年,又被非法超期勞教半年,現出來後被迫流離失所。

4. 四川省犍為縣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事實(部分統計)

[1] 鍾群芳,玉津鎮人,1999年「7.20」後上訪被抓,被非法關押半年後,被迫流離失所一年有餘。2000年臘月回家被抓,非法判勞教一年半,現在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2] 龔秀英,玉津鎮人,1999年上訪被抓,先被非法關半年,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又被無理延期一年,受到打、罵、暴曬等完全無人身自由的迫害兩年有餘。其家庭已被迫害得蕩然無存,被迫與其女在外地相依為命。

[3] 楊群,觀音鄉(玉屏鄉)人,被非法勞教一年,與石板溪功友切磋被非法關押在戒毒所一個多月,後在其丈夫重傷、小女7歲無人照管的艱難情形下,被惡警非法送往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4] 朱容,觀音鄉(玉屏鄉)人,1999年被非法關押一月有餘,被惡警勒索1500元。

5. 四川廣漢市高駢鎮政府和派出所迫害大法學員的事實

[1] 楊本財,男,72歲,高駢鎮九洞撟村3社。暴徒把他身上的1千1百元錢搜光,強行讓他簽名拍賣他家新修住房。元月5曰送廣漢看守所。8月21日被非法判刑3年緩刑2年,非法罰款3600元。

[2] 楊廷玉,女,42歲,楊本財獨生女。在北京上訪被惡警拳打腳踢並施以電刑。黨委付書記王有貴說:"把你房子賣了,家產收了,責任田收了,看你還去煉。」元月12曰被押送廣漢看守所,後暴徒逼其丈夫交1500元錢不開收據。更為荒唐的是6月8日德陽報登公開審判楊本財父女倆,判3年半和3年,但兩人在看守所並不知道。

[3] 吳賢芝,女,34年,高駢鎮高拱橋1社。元月6日晚,被暴徒們叫到倉庫外用狼牙棒打,被打暈了幾小時。當時三水鎮功友陳登愛看見吳賢芝被打就抵制它們,最後被打得傷痕累累,整個頭和面部都在流血。2月12日送廣漢看守所。

[4] 陳華玉,女,31歲,高駢鎮金雞村8社。在北京被警察亂打。在高駢被圓覺村書記蔣澤(男)把內褲拉下打屁股,屁股打得紅腫,被罰2000元,2月12日送看守所。


[案例四] 河北省大法弟子被敲詐迫害的部分情況

1. 張家口地區地方官敲詐欺壓大法弟子

[1] 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鎮新河口鄉派出所所長王寶林和新河口鄉大麻坪村村主任陳國玉的犯罪事實:

侵吞錢財:2000年3月,罪犯對新河口鄉大麻坪村的大法弟子進行罰款

學員1:1200元 學員2:800元 學員3:1200元 學員4:800元 學員5:1200元 學員6:800元 學員7:1200元 學員8:800元 學員9:1200元 學員10:800元 學員11:1200元。所罰款項沒有出示任何收據,全部被王寶林帶走。

藉機吃喝:罪犯們每到了所謂的敏感日,就要將學員們集中在村委會集中看管,並藉機總要大吃大喝,事後將其吃喝開銷全部讓學員承擔。

抄家搬物:2001年4月,罪犯們又要將新河口鄉大麻坪村的大法弟子進行集中看管,這一次學員進行了抵制,當天晚上,罪犯們多次翻牆進屋抓人,還撬門撬鎖進屋抓人,有一學員家的門一夜之間先後8次被狠敲,弟子們先後有6人被迫離家出走,至今還有家不能回,出走後的第二天緊接著就被抄家。以下是被搬走的物品:

學員12:彩電一台、摩托車一輛、磨機一台、錄音機一台、縫紉機一台、電話機二部、羊三隻。
學員13:彩電一台、摩托車一輛、錄音機一台、縫紉機一台、自行車一輛。
學員14:電視機一台、錄音機一台、奶山羊一隻。
學員15: 錄音機一台、彈簧床一張。

[2] 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縣孔家莊鎮的謝紹林、何立國的犯罪紀實:

罰款:2000年3-7月,罪犯先後對大法弟子進行罰款,沒有出示任何收據

學員A:1500元 學員B:8700元 學員C:5700元 學員D:3700元 學員E:5000元 學員F:1800元 學員G:1800元 學員H:5000元 學員I: 900元 學員J:4800元 學員K:1500元

[3] 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縣郭磊莊鎮張萬寶、馮耀明的犯罪紀錄

郭磊莊鎮黨委書記張萬寶和郭磊莊派出所所長馮耀明的犯罪紀實:

抄家:2001年元旦至春節期間,罪犯們多次非法關押學員,並罰款抄家
學員甲:被抄走三輪車一輛、大衣櫃一組,人被迫出走。
學員乙:全部財產被抄,人被勞教。
學員丙:被罰款5000元,家被查封,不准家人居住。

揮霍:2001年4月,罪犯們借去北京抓大法弟子的機會,大吃大喝,住高級賓館,享受最骯髒的特殊服務,回來後全部巨額開支攤於大法弟子身上。

匪警:郭磊莊派出所所長馮耀明在打壓學員時說:「在老子管的一畝二分地上,就是我說了算,打罵、罰款、抄家、搬東西,我想怎麼幹就怎麼幹,是地地道道的土匪、惡棍。

[4] 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縣萬全鎮黨委書記郭亞軍、萬全派出所指導員許憲遷的犯罪紀錄

罰款:99年4月―2000年12月,罪犯們多次對大法弟子罰款:

學員1:8500元 學員2:8500元 學員3:8500元 學員4:3500元 學員5:7000元 學員6:5000元 學員7:5000元 學員8:5000元 學員9:5000元 學員10:5000元 學員11:7400元 學員12:5000元 學員13:5000元 學員14:5000元 學員15:5000元 學員16:12000元 學員17:1000元 學員18:1000元 學員19:1000元 學員20:1000元 學員21:1000元 學員22:2000元 學員23:2400元 學員24:3500元 學員25:4500元 學員26:3500元 學員27:3500元

抄家:2000年臘月,罪犯們多次抄大法弟子的家

學員28:家中全部財產,包括:車床、鋼材等全部被抄走。
學員29:摩托車、彩電和其它財產。
學員30:與妻子一起進京證實大法,家中留有2個十幾歲的小孩,走後家中全部財產被抄走,一鍋做熟的米飯和電飯鍋一齊拿走,連一碗米飯都有沒給孩子留下。

[5] 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縣洗馬林鎮黨委副書記趙玉祥的犯罪紀錄
罰款:2000年5月,罪犯們對全鎮大法弟子非法關押並罰款:

學員1:5250元 學員2:5250元 學員3:5250元 學員4:2000元 學員5:3000元 學員6:5000元 學員7:6000元 學員8:6000元 學員9:3000元 學員10:5250元 學員11:5250元 學員12:5400元 學員13:5250元 學員14:3000元 學員15:5250元

[6] 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縣膳房堡鄉武裝部長龔喜漢、政法委副書記封振志的犯罪紀錄

罰款:99年4月至此2000年12月,罪犯們多次大法弟子罰款:

學員1:8500元 學員2:6000元 學員3:6000元 學員4:6000元 學員5:1000元 學員6:1000元 學員7:1000元 學員8:1000元 學員9:5500元 學員10:5500元 學員11:4500元 學員12:5500元 學員13:4000元 學員14:2000元 學員15:2400元

抄家:2000年,大法弟子16家被抄,家中的糧食、車馬都被賣,最後連鍋都拿走了。
2000年,大法弟子17被抄,家中所有的財務全被拿走,街門也被拿走,連個吃飯碗都沒剩下。
2000年,大法弟子18家被抄,家中所有財產均被拿走,連院中的木料都被拉走。
2000年,大法弟子19家被抄,家中全部財產被拿走,其中包括一張3500元的存款單。

[7] 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鎮安家堡鄉黨委書記王君、黨委副書記席新風的犯罪紀實

罰款:2000年4月,學員1:4000元 學員2:2000元 學員3:2000元
學員4:3000元 學員5:1000元 學員6:1000元 學員7:1000元
強行索要抵押金:2000年月10月,5名大法弟子被罪犯們強行抵押現金每人300元,當時說到年底如果有一人走,壓金就全部被沒收,到期12月底,結果一人也未走,然而當問起押金時,罪犯們說,已經花了。

[8] 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縣宣平堡鄉村幹部閆有福的犯罪紀實

罰款抄家:99-2000年,崔占梅:3500元 學員1:3500元 學員2:3500元
崔占梅家中財物全被抄走,後崔占梅被勞教,丈夫被非法關押至今。

[9] 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縣公安局副政委李繼金、政保科科長孫希富的犯罪紀錄

侵吞錢財:2000年正月,罪犯在北京非法扣壓萬全鎮大法弟子張秀仙等5名大法弟子,並當場沒收了他們身上帶的2000多元現金,裝入自己的腰包,99年臘月,罪犯在北京扣壓一名大法弟子,沒收其身上的600元現金,裝入自己的腰包

2. 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大法弟子被迫害紀實

[1] 河北省懷來縣西八裡鄉小營村劉滿增一家三人都是大法修煉者。他們於2000年12月依法進京證實大法,被當地政府接回後,先在鄉政府被非法關押,不法之徒把三人銬在樹上,暴徒們利用各種方式折磨大法弟子。第二天他們被送往縣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5天。
在這期間,鄉政府還派人去家中抄家、搜書,查封了現住的新房,沒收了摩托車等貴重物品,並要求每人交15000元罰款,不交錢就拍賣新房,強迫家人在他們已寫好的欠鄉政府1萬多元的欠條上簽字,並不准上訪。

[2] 河北省懷來縣西八裡鄉另一名女大法弟子何英(化名)因進京證實大法,被當地接回後,不法之徒就開始對其看管、限制人身自由。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於2001年2月再一次進京證實大法,被接回後送入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並非法罰款高達12000元,因家中無錢,鄉政府就把60多包稻子、一輛時風農用車及彩電搶走,後拍賣,並強迫其家人寫下欠鄉政府6000元的欠條,並對其進行更為嚴厲的看管,經常半夜三更去家找人。

在當地對一個普通的農民之家年收入不過三、四千元,而大法弟子依法上訪就無故被罰一萬多元,致使其家負債纍纍。

3. 河北衡水地區梁集鄉部份大法弟子遭受迫害情況

自1999年7月江xx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河北省衡水地區景縣梁集鄉的法輪功學員多次被非法關押,尤其是多次被非法罰款。該鄉的邪惡勢力把法輪功學員迫害得苦不堪言,生活極度困難。

1999年7月下旬,這個鄉就有3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關押了兩天,每人罰款200元,說是辦班費。其中一學員於7月末進京上訪,結果在京被抓,遣送到留府鄉,邪惡勢力把他身上僅有的500元非法沒收,又被押送到梁集鄉。警察把他銬在床上,天黑時遭到惡狠的毒打,後來罰款1000元。7月末還有一些學員在家勞動時,就無故被抓,每人罰款700元。

1999年7月末三名學員被送進縣看守所,其中夏同良被縣裡罰款2000多元,其他學員也被罰款。1999年10月24日派出所的民警把數名大法弟子抓到鄉政府。27日又把夏同良及其他學員關到會議室。11月1日下午把夏同良等押送到景縣看守所。這次夏同良被罰2000多元,其他學員每人被罰款1500-3000元不等。

在人大會議期間,2000年4月25日、7月20日等都是他們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的日子。1999年12月末一弟子去北京上訪,被抓回後,鄉裡罰她3000元,又把她送到縣看守所,縣裡又對她罰款,加上邪惡勢力的各種勒索,她耗去一萬多元。派出所把夏同良等從家中抓走,在鄉政府會議室關押了40多天。當時一學員的妻子被關押在縣看守所。迫害法輪功的惡徒們,根本不管農業季節的忙閒和百姓的農業生產。被關押學員夫婦地裡的莊稼都是親屬和大法弟子給收割的,是大法弟子給種的小麥,這些惡徒們不止一次地在大忙季節抓法輪功學員,不讓在家生產。

2000年12月18日,大法弟子夏同良、劉淑清、曹桂貞等在家,就被派出所抓去,關押在鄉政府會議室,這次夏同良被罰款2600元。劉淑清、曹桂貞逃出魔掌後進京上訪,在京被抓,遣送回去後,連家屬都不知道她們被關押在何處。夏同良放回後,也進京上訪,被惡警抓住,被送勞動教養。

以上僅夏同良多次罰款累計8000多元,另一學員也被勒索一萬餘元。這對於貧困地區的景縣的中國農民來說,是多年勞動汗水的積蓄。

[案例五] 吉林省警察敲詐大法弟子家屬巨款

[1] 吉林省伊通縣公安局法制科張英波與「610辦公室」不法之徒黃乃泉合夥勒索、敲詐大法弟子家屬巨款。

自99年7.20以來,伊通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張英波與「610辦公室」不法之徒黃乃泉相互勾結,採取卑鄙手段,利用大法弟子家屬怕找麻煩,怕親人受苦,怕不給錢就勞教的心理,二人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進行敲詐、勒索,據不完全統計已聚斂錢財二十三萬一千(231,000)元之多,其中給開收據(白條)159,000元,以各種藉口不給開收據72,000元之多,這部分錢是從初步統計的26個大法弟子中搜刮的,還不算請吃飯,買東西的錢,還有一部分因各種原因未統計上來的以後會詳細揭露,並且多次威脅家屬不准向外界透露消息。

伊通縣新興鄉大法弟子趙淑芹在2001年中央召開「兩會」後被非法勞教(因殘疾原因被勞教所先後兩次退回),新興鄉不法之徒把她家僅有的財產及勞動生產工具全部掠走。由於家中無錢,至今仍被伊通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請各界人們關注趙淑芹近況。

[2] 2002年1月1日遼寧某縣鄉把該地大法弟子全部抓到派出所,不寫保證就送勞教。新學員黃女士曾患「腎病綜合症」全身浮腫,學煉法輪功不久浮腫消失,被帶到派出所進行經濟處罰,其夫替她挨了一頓毒打。派出所此次行動勒索了10餘萬元。

[3] 本溪市政法委書記張哲及其指揮的6.10辦公室大肆製造白色恐怖,在短短二年來,本溪大法弟子就有幾十人被非法判刑,數百人被非法勞教,數千人被非法拘留,上萬修煉人及家屬受迫害和株連,大批無辜煉功群眾及其家屬被抄家、罰款、被抓、被打、致殘、致死。而在張哲的指揮下,公安、檢查院、法院、司法惡警們在迫害大法弟子的過程中,任意沒收私人財產,中飽私囊,有的強行索要錢財,輕則打罵,重則酷刑折磨。在本溪市桓仁縣就發生了派出所惡警向大法學員索要錢財未果,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將大法學員家中的耕牛拉走賣掉,得錢後眾惡警私分掉。為防止事情敗露,惡警竟將大法學員夫妻二人雙雙非法勞教。由於張哲全力推行江澤民集團的恐怖政策,有很多本溪大法弟子目前已流離失所。


[案例六] 廣州省茂名市大法弟子遭迫害事實

[1] 梁美清:女,30多歲,山寮村委人,2000年12月10日去北京上訪,被派出所非法關押在電白第二看守所近半年。家中所養的300對白鴿被坡心派出所強行搶走賣掉。

[2] 鄭妹:女,23歲,鄭村村委人,2000年12月11日去北京上訪,抓回被非法關押在電白第二看守所5個月。家中摩托車被坡心派出所搶走。

[3] 梁桂芬:女,44歲,坡心鎮人民路。2000年12月10日去北京上訪,抓回被非法關押在電白第二看守所半年,罰款700元。

[4] 凌秀:女,30多歲,鄭村村委人,2000年10月在家被派出所綁架,懷疑發真相資料,拘留半個月。2000年12月11日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電白第二看守所近半年。家中摩托車被派出所搶走。

[5] 朱輝榮,女40多歲坡心鎮新街,2000年12月11日去北京上訪,抓回被非法關押在電白第二看守所近4個月,被派出所勒索600元。

[6] 賴國英:女,30多歲,山寮村委人,2000年12月10日去北京上訪,被派出所強行罰款3000元,非法關押在電白第二看守所近半年。


二.非法抄家,沒收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庭的合法財產

[案例一] 四張收條見證撫順惡警貪殘:害死大法弟子仲宏喜後非法監禁其家人並將家產洗劫一空。

明慧網2003年5月3日《撫順市大法弟子仲宏喜被迫害致死 數名家人被非法勞教判刑》一文揭露了撫順大法弟子仲宏喜一家被惡人迫害的真相。文中提到:「2001年12月26日,惡警又把宏喜送進吳家堡教養院,把他家的小賣店和其妻妹家的東西全部拉走,錢和零錢一分沒剩,門上封。」

我們得到4份收條,這是惡人劫匪行為的有力證據。從這幾份收條來看,當時惡人前後去抄家、洗劫共3次,參與抄家的惡人在收條留下了自己的簽字,並註明:仲宏喜拒絕簽字。它們意識不到,這成為它們犯罪的鐵證。

單從這份收條看,惡人連2小袋芝麻都沒有放過!

下面是收條上詳細寫明的「扣押物品」。當然,這些也只是被洗劫的一部分東西:

1. 2001年12月24日拘押物品:

電視機--1台
摩托車--1台
葡萄酒--7瓶
煙:
人民大會堂--2盒
紅河988--2盒
石林--4盒
紅梅--2盒
紅河(普)--3盒

2.2001年12月26日:

(1)各種品牌零盒煙--共170盒
(2)成條各類煙--共35.5條
(3)瓜子--共10袋(每袋約70斤左右)

3. 2001年12月28日:

(1)葡萄酒--10瓶
(2)白酒--25瓶
(3)醋--1箱
(4)塑料桶裝葡萄酒--5桶
(5)鐵盒罐頭--25盒
(6)塑膠袋白酒--1袋
(7)1條甲香菸
(8)液化氣罐--1個(沒有盤)
(9)掛麵--37包
(10)電風扇--1個
(11)白酒--12瓶
(12)夾克--1件
(13)瓜子--11.5袋
(14)小袋花生--1袋
(15)芝麻--2小袋

4. 2002年1月4日:

惡人向仲宏喜妻子的妹妹勒索的抵押金,以及拍賣了搶劫來的物品。
以下是收條上參與抄家的惡人簽名,個別字難以看清,有待進一步調查核實:

撫順市戈布新村街道:張子成、王福劍、趙治非、畢勝國、李桂英、鄭X軍、李堅、張以東、王慶春、李丹陽
撫順市戈布新村公安派出所:尹照華

[案例二] 站前派出所惡警將大法弟子家洗劫一空
 
2003年4月23日上午10點鐘左右,有人敲某女大法弟子家的門。問是誰,自稱是社區的。開門後發現一中年婦女,身後還有一便衣男子,那婦女說是來收衛生費和戶口登記。簡單的對話後二人便走了。其實也沒收衛生費,當時來人的神態和語氣很不正常。時隔大約5分鐘左右,又有急切的敲門聲,自稱是連山區站前派出所的,並大聲喊叫說快開門,要看戶口本,知道屋裡有人,如果不開門就找開鎖大王強行破門而入。惡警持續大聲敲門,喊叫約半小時左右。該大法弟子順著涼台玻璃窗向樓下三樓緩步台望一下,發現一惡警正用手機求援還要增加人力。情急之下,為了避免再遭惡人的迫害,她只好從居住的五層樓房的窗戶順著樓下的防盜窗走脫。當天下午一點鐘左右,有人看見便衣警察正將該大法弟子家裡的東西搬到停在樓下的渤海街道派出所的警車裡。(上鎖的抽屜被撬,現金1萬1千元、2張存摺、戶口本、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等被搶走 )

事發的第二天,家人發現屋裡被翻得亂七八糟,家裡的貴重財物被連山區公安分局政保科和渤海街道派出所洗劫一空。大法書籍被搶走。財物有:桌上型電腦一台、雷射印表機一台、三星牌組合音響一套、三星牌錄放機一台、數碼vcd一台。鎖在抽屜裡的財物:現金一萬一千元、一張兩萬四千元存摺,總計搶走人民幣三萬五千元。但加上設備損失大約人民幣七萬多元。其中的四萬四千元是賣房錢留給她女兒上學所用,8000元現金是她姐姐近期救濟她們的生活費(因堅持修煉大法,他們夫妻雙雙被單位開除),另外還有戶口簿。更甚的是惡警就連掛在衣架上外衣兜裡的600元錢也給搶走了。另外其它被掠走的還有隨身聽、磁帶、香爐等一些東西。

該大法弟子與丈夫現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孩子不能照顧,好端端的家庭被惡警迫害得妻離子散。


[案例三] 四川省彭州市迫害法輪功弟子情況

[1] 鄧長久、蔡道鳳:彭州市楠陽鎮人。2000年元月進京上訪被押回當地拘留所、看守所先後非法關押。元月15日,楠陽鎮鎮政府帶領社會上的地痞流氓打手50多人(其中的吳××屬於無業人員,在社會上打、偷、搶樣樣都來)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將鄧長久、蔡道鳳兩家的全部家產、口糧搶光。蔡道鳳於2000年7月被彭州市公安局強行勞教。鄧長久多次被當地鄉政府派出所傳訊、毆打。2001年元月18-3月26日,又被彭州公安無故囚禁於派出所進行迫害。

[2] 吳三哥:40歲。周二姐:40歲左右,楠陽鎮人。2001年元月到北京上訪,被押回彭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家人用巨額金錢將二人贖回。


[案例四] 遼寧省遼陽縣公安局打家劫舍 綁架大法弟子李明遠

2001年3月14日下午2點左右,遼寧省遼陽縣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力、警車,包圍了大法弟子李明遠家,砸門不開,從鄰居家花台破窗而入,綁架大法弟子李明遠。然後進行了「文革式」抄家。師父法像、大法書籍、錄音機全部抄走。惡警並把家中存摺、現金洗劫一空。家庭經濟陷入困境,孩子求學無錢,妻子被迫流離失所。因求學困難,孩子幾次去遼陽縣公安局要回自己家的錢時,卻遭到了無理的拒絕,不法警察們明知道是家庭個人財產,卻無理抵賴不給,主管迫害法輪功的犯罪副局長吳xx揚言說:「這是法輪功的錢,不給!沒收!」


[案例五] 敦煌不法之徒迫害修煉人的案例

2000年春季,家住甘肅省敦煌市三危鄉豆家墩六隊,老實本份法輪大法學員付有恩,借錢來到北京,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神聖權利為法輪功鳴冤,說句公道話,但到天安門廣場以後,過來了一輛警車,問他:「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他回答:「是!」就被警察抓上車強行帶走,警察對他們進行了殘酷的折磨。

後來,付有恩被押回敦煌拘留,將其拘留了十幾天。付有恩被放回家後,又常常受到他們的騷擾恐嚇。2001年春節前夕,邪惡的三危鄉派出所惡警在接到上級指令後,逼迫付有恩在派出所抄寫警察事先寫好的誣陷法輪功及栽贓、侮辱、污衊李洪志大師的「悔過書」,在遭到付有恩拒絕後,惱羞成怒的惡警想出一條毒計:如果付有恩不抄寫他們事先寫好的「悔過書」,就沒收付有恩全家人養命的田地。三十五歲的付有恩的父母都已年邁,父親癱瘓在床,老爺爺年近八旬,兩個兒子只有三歲和八歲。他和妻子靠著這幾畝地養活著全家,沒收了全家人的土地,等於是斷絕了全家人的生路。

為了使家中老小維持生命,繼續生活下去,為了不牽連家人被沒收賴以維持生存的田產,他被三危鄉派出所的惡警活活逼死,一場令人辛酸的悲劇就這樣發生了。


三.法輪功學員非法開除工作,停發工資或退休金, 斷絕法輪功學員的經濟來源

[案例一] 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部分案例

1. 大慶

[1] 黎炳英,女,52歲,黑龍江省大慶石油管理局物業二公司職工,家住紅崗區八百垧五區。2000年2月27日進京上訪,單位派人接回來送到八百垧派出所,強行向家人勒索600元伙食費,然後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次夜裡煉功,惡警指使犯人對我們進行打罵。關押一個月後,又轉到紅崗區拘留所非法關押12天,放回後,又被八百垧派的何紹國勒索4000元做押金。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當天晚上被八百垧派出所送到看守所和拘留所共非法關押55天。在薩區看守所期間,因為煉功,惡警用電棍抽打後背、罰站。放回後又被單位的李風民非法停發退休工資18個月。2001年臘月過春節單位領導採取欺騙的手法準備把我強行送去公司辦的所謂轉化學習班軟禁起來,但我未配合邪惡,使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退休工資至今未發。

[2] 荊曉紅,女,34歲,大慶石油化工總廠研究院職工,家住黑龍江省大慶紅崗區圖強村。99年10月份同丈夫和女兒(8歲)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7天。2000年4月15日全家再次進京上訪,在北京車站被大慶紅崗區駐京專抓法輪功上訪人員的人所抓。單位派二人來到北京接人來往車票、飛機票共4000元左右全部由我負責。接回大慶後被非法關押45天。2001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大慶紅崗區勝利派出所指導員命令幹警用「背寶劍」的酷刑折磨,後被刑事拘留45天。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齊市雙合勞教所被關在小號二次。2000年12月16日被秘密送到省戒毒所強迫洗腦。單位給我開除廠籍。我的愛人也被非法勞教一年,家裡只留下孤單的8歲女兒,我的家被拆散了。

[3] 李桂連,女,63歲,鑽井二公司農工商,家住大慶八百垧1―1―401。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抓當天晚上被送到龍鳳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天後又轉到紅崗區拘留所關押關個月。出來後被開除黨籍,被非法停發退休工資18個月。2000年8月3日被八百垧派出所的李寶山勒索1000元。

[4] 劉桂芹,女,43歲,大慶教育教訓中心八百垧一小職工,家住大慶紅崗區八百垧。99年7月22日以後校領導多次阻止煉法輪功,逼著交書寫認識,我沒有配合邪惡。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拘留所共計55天。在看守所期間,八百垧派出所的惡警提審時打嘴巴子,拽頭髮往牆上撞、蹶著等。在這期間教育培訓中心硬逼家人交一萬元押金,至今未還。從拘留所回來後教育培訓中心強行辦洗腦班11天交伙食費等2000元。回到學校領導不讓上課和工人一起干零活。後來交學前班。2000年7月崗位工資不給長,穩產獎不長。還扣教師節400元,扣年終獎1100元。扣8月份工資1340元。2001年3月又扣了一次500元。2001年3月因不寫認識單位又不讓上課,在校園搞衛生。因家長要求讓上課,所以只當了半個月的清掃工。

[5] 胡秀蘭,女,38歲,家住大慶乘風區十區4―58―1―102。我是97年3月開始學習法輪功,身心受益非淺。但99年7月22日大法受到迫害,被單位強逼寫保證,不寫就以辦「學習班」相威脅。2000年4月12日進京上訪,在信訪辦被扣押,後由單位接回送至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回單位後不讓上班,後又允許上課。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抓後送至大慶看守所關押53天。2000年8月10日放回後又被單位強行送往教育培訓中心辦的洗腦班,每天費用高達180元。又交保證金10000元。回到單位後不讓上課,強迫做清掃工。雖付出勞動,卻拿不回相應的工資。2000年3月單位搞「反法輪功」的簽名活動,因抵制籤字,又被增加勞動量。2001年5月11日開法會,因被惡人舉報,不配合邪惡而流離失所。2001年6月11日進京上訪,被押回後送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絕食抗議,被強行從鼻子灌食。32天後被轉到薩區拘留所,因拘留所拒絕接收,才衝出魔窟。至今單位不讓上班。2000年4月12日被大慶第六十四中學的李洪新、尤立峰勒索1000元罰款,3000元進京接人的費用。2000年8月11日被大慶教培中心的張成勒索2176元(食宿費用),10000元押金。2001年6月16日被大慶第六十四中學的尤立峰、李洪新勒索1000元罰款,4000元接人的費用。2000年4月12日至2000年9月份工資一直未發。從2000年9月到2001年5月扣發崗位工資的40%。2001年5月至今工資一分未發。近兩年來,工資、獎金節餘等扣發工資近16840元,扣發獎金近2280元,扣發的節餘錢、兌現獎近6000元。

[6] 陳德芝,女,54歲,大慶市薩中第一醫院。家住讓區龍南32―4―301。就因為2000年6月在公園煉功,停發工資到現在已經一年零四個月了,連一分錢的生活費都不給。而且還罰款一萬元。

[7] 馬志欣,女,29歲,在東光縣中醫院工作。99年10月16日帶一週歲的兒子去北京上訪。18日被縣公安局接回當地拘留所。因煉功,被罰跑步、看守用水管沖。大法書被搜去後,絕食8天後要回。關押40天後被保釋,交保證金6000元。家庭為此花去1萬餘元。在關押期間,還在吃奶的孩子被強行抱走。出來後,在單位工作只給生活費,半年後才給齊全工資。2000年7月又因為去公安局要人,被單位看管10天並扣工資3個月。2001年3月公安局以欺騙的手段強行拘留。該學員的住處被非法搜查2次。在拘留期間多次抵制迫害,40天後被公安以污陷的手段羅列罪名被判勞教3年。因不服,以絕食抗議9天,但暴徒還是把她送進了唐山開平勞教所。兩週的幼子和有病的雙親失去了她的照顧,家庭就這樣被拆散了。

2. 安達市

[1] 陳彥博,男,29歲,讓胡路車車輛段安達列檢所職工。家住安達市。99年12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並被單位非法「罰款」2000元整。回來後被單位的邪惡之徒辦洗腦班,絕食抗議後被放回。2001年3月5日單位的不法官員找「談話」,後再也沒放回,然後被非法判勞教三年,單位停發工資,現在黑龍江省富裕勞教所非法關押。

[2] 徐金鳳,女,50歲。安達市第二中學教師。99年10月因寫一封上訪信被非法關押在安達看守所。並被「610」辦公室的邪惡之徒劉英山勒索一萬元。2000年因去串門未與派出所打招呼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2001年因進京上訪被抓,單位不法校長把她接回後非法送看守所關押至今未放。


[案例二] 河北省大法弟子被迫害部分案例

1. 大法弟子何文耀,20多歲,大學本科畢業,石家莊市十三中教師,是單位家裡公認的好人,為人誠實。自7.20以來,因堅持修煉宇宙大法「真善忍」,依法進京上訪。校方無理停止其工作達數月,石家莊桃園派出所惡警還多次非法關押並勒索罰款。去年12月又到北京證實法被押回,後正念逃出魔爪,至今漂流在外。桃園派出所自99年7.20以來,對附近許多村內大法弟子不斷進行騷擾,派人非法跟蹤、非法監控、打家劫舍搜查書資料。2000年元旦、春節期間,無故非法從家抓、騙大法弟子到派出所,非法關押數月。有的因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勞教,勒索罰款3000元、5000元、1萬元不等,嚴重侵犯踐踏公

2. 任進:(李炳南之女)女31歲,某合資企業部門經理,屬成都斌升街派出所轄區,2000年6月因進京上訪,拘留20天,期間絕食18天,被強行灌食。2000年10月初只因打了個電話,就被成都市公安一處刑拘25天,期間有20天被囚禁在成都郊縣一派出所留置室內,回家後,因派出所對其單位施加壓力,該學員被逼辭職,並被抄家10次以上。

3. 王學員(王偉的父親):男,60多歲。鋼管廠退休職工。2000年5月在家學法看書被無故抄家,搜走大法書籍等。刑事拘留20天後又被拘留15天,並被開除黨籍。

4. 沈學員:男,37歲。鋼管廠職工。99年10月在一學員家被無故拘留15天。2000年6月進京上訪回家後被派出所以談話為由騙至派出所拘留15天,受到開除廠籍,留廠察看的處分。2001年3月被從工作崗位騙至派出所至郊縣參加「學習班」。

5. 王瑛,劉宗彤的愛人,女,30歲,家住談固小區9-4-203號,原河北省葡萄糖廠職工。

2000年7月2日依法進京非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裕東派出所非法監視居住十多天,2000年7月21日又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裕東辦事處勒索罰款500元,因不縱容這種邪惡拒交。單位河北省葡萄糖廠沒有任何手續就停止她上班了。

6、蓋五反,男,50歲,石家莊鋼鐵廠司機。

99年12月31日進京上訪,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被駐京辦警察送回裕東派出所非法關押5天,罰款200元,被單位不公正處理:降兩級工資,免一年獎金,調離工作崗位,可一年過去了,獎金至今一分錢也沒有發給。

7. 劉瑞琴,蓋五反的愛人,女,50歲,石家莊市東方紅棉織廠內退職工。

1999年12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惡警郝志文、辦事處李書記無故將其從家中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4天後,由單位領導接回單位強行辦班「轉化」。

1999年12月31日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罰款200元,單位停發工資至今。

2000年2月21日中午裕東派出所數名惡警闖入她家,進門坐下就給其開傳票,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抄家,沒有抄出他們所需的東西,就將她女兒(不煉功)的錄像帶3盤、流行歌曲帶約十幾盤,以檢查是否法輪功資料為由抄走至今未還,並將其強行帶到派出所刑訊拷打逼供,持續近4個小時,打人兇手郝志文在無結果後把她非法關押在寶石集團保衛處小屋3天,罰款200元,收黑屋房費30元。

2000年4月21日晚約9點片警郝志文、副所長韓增祿到她家以開會為由強行帶到裕東辦事處,讓她保證不進京依法上訪,因不寫保證被非法關押3天。

2000年7月19日因依法進京上訪,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12月30日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罰款200元,因不縱容邪惡處理,惡警杜亞明指使郝志文、孫祥安、張久林將她家25寸彩電強行搬走,聲稱不交罰款就搬東西(居委會白主任在場為證,電視是新買的菲利普品牌)。

8. 李秀榮,女,51歲,石家莊焦化廠職工,家住金馬西區15-3-101。

1999年12月31日,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罰款2300元,強行辦班10天。

2000年2月4日,準備在河北劇場前煉功,被強行驅散後,回家路上被抓,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7月22日,在天安門廣場正常行走被抓,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3月5日,「兩會」期間,在石家莊玻殼廠醫院被強行辦「學習班」13天,並勒索罰款2000元。

2000年4月19日深夜無故在家中被抓,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禁4天。單位停發工資至今。

2000年12月30日,依法進京上訪,被抓回後,在焦化廠公安處非法監視居住60天,並非法罰款1000元,

9. 葛彥文,女,33歲,石家莊化工二廠職工,大專文化。

1999年7月20日,裕東派出所非法關押4天,並非法抄家。

1999年12月6日,依法進京上訪,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並非法抄家,勒索罰款1500元,被單位脅迫辭職。

2000年2月,裕東派出所強行抄家,非法抓人,後轉入談南路派出所非法關押4天,並遭惡警毆打,裕東派出所接回後,勒索罰款250元。

2000年3月、4月、5月被裕東辦事處強行辦「學習班」(非法關押)3次,共計18天。

2000年7月20日,因上訪無門,在天安門廣場說了一句真話,就被北京惡警毒打,後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10. 李萍,女,33歲,原石家莊印鈔廠職工,家住建明小區15-1-501。

99年12月3日,依法進京上訪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非法罰款1500元,被單位強迫轉化學習100天,停發工資,後因堅持修煉「真善忍」被單位非法開除。

2000年4月25日,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非法罰款200元。

2000年7月20日,再次依法進京上訪,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2001年1月春節期間被裕東派出所、辦事處非法拘禁(辦「學習班」)9天。

2001年3月13日,因講真象被抓,現被裕東派出所送到石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刑拘。

11. 丁立宏,男,35歲,石家莊鐵路機務段火車司機,家住建明小區12-1-302。

99年7月被裕東派出所非法傳訊、抄家,強迫寫保證書。

99年12月8日,依法進京上訪,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非法罰款1500元。

2000年2月4日晚,以「準備集體煉功」為由被抓,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3月「兩會」期間,被單位非法拘禁15天,因堅持修煉被強行剝奪開車權利,在單位打掃衛生、打雜,停發工資6個月。

同年5月13日,依法進京上訪,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禁13天,並非法抄家、勒索罰款1500元,後又被單位非法拘禁10天。

2000年7月20日,再次依法進京上訪,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12. 甘紅,女,33歲,原河北省農林科學院糧油作物研究所(簡稱農研所)職工。

99年12月6日,因複印大法資料被抓,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3月6日兩會期間依法進京上訪,被裕東派出所送河北省元氏縣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罰款1500元。單位私自撬開家門鎖,將其所有家具搬出,沒收住房。

13. 陳增慧,男,30多歲,石家莊長安區民政局幹部,大專文化。

99年因堅修大法被單位非法開除黨籍、公務員職務。

2000年2月6日因煉功被裕東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6月28日,依法進京護法,被抓,遭天安門惡警毆打,回石後,被裕東派出所非法監視居住數天後,被非法刑拘1個月,非法罰款3000元,單位至今只發生活費。


[案例三] 四川龍泉大法弟子被迫害部分案例

1. 王學明,男,30歲。四川師大漢語言文學專業學士,西南師大教育碩士,四川省作協會員,龍泉作協理事,被譽為極有發展潛力的青年作家,出版有著作《大道茫茫》、教育文集《青春的太陽》,並撰有教育文集《誰來操縱》,在國內多家刊物上發表詩歌、小說、散文等百餘篇,另有多篇有關教育的論文獲省、市、區各級獎勵,還有多篇稿件待發。1999年底因堅修法輪大法並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後被關押在成都市龍泉看守所一個多月,罰單位款10000元,後轉嫁於個人,釋放時又被非法罰款5000元,並交生活費200多元。2000年3月被龍泉教委開除公職(大面中學教師)。然後其行動一直受到監控,2001年12月12日晚在家中第二次被非法抓走,並抄家兩次,所有現金被抄走,電腦被沒收,被關押在龍泉看守所,(在關押期間,被強迫洗冷水澡,並強行灌食,還用粗水管打臀部進行殘忍的肉體折磨等),至2002年2月初還被關押未放。

2. 黃彥,男,30多歲,大面中學教師,因1999年底12月進京去天安門表達和平的心聲,被非法抓走,後關押於龍泉看守所一個多月,罰單位的款10000元,單位將罰款轉嫁於個人,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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