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去除了我的爭鬥心

習法


【正見網2003年11月26日】

2003年11月15日台灣法輪功學員在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上舉行「制止殘害人類,維護基本人權,全球公審江xx,台灣遞狀控告」萬人聲援大會」。當日天氣晴朗、艷陽高照,近萬名學員齊聚於總統府前,集體煉功、靜坐,場面極為祥和。大會首先由理事長、學者說明此次大會的意義,接著為聲援林曉凱的環島自行車隊列隊進入會場,七名訴江的自訴人也魚貫進入,發表「遞狀控告宣言」,場面肅穆、莊嚴。後來,幾位立法委員發表致詞時,有些學員情緒波動,缺少修煉人的寧靜和祥和......大會結束後,各地讀書會皆有討論此事之議題,不同學員對此的理解與看法相差較大。

對此事我的反應很強烈,在讀書會中我強調我們應謹守師父所說的「不政治」、「大法不可被利用」,在心裡我實在痛心當時有的學員行為不在法上,認為他們辜負了師父的用心,同時,覺得對那些民意代表怎可利用我們這麼神聖的場上作為他們拉選民的工具?……讀書會結束後,我心中還充滿了惆悵。經過一夜的翻騰,我忽然驚訝發現了自己的「爭鬥心」這麼重!這一發現真是如晴天霹靂!

接著這幾天,我閉門思過,抓緊時間學法、讀書,感謝師父慈悲,在我讀的經文中適時給我點醒。

當我自己覺得立法委員們的行為充滿選舉色彩時,我怪罪對方未能讓會場保持純淨。學法後我體會到,立法委員講話的場面其實是有序的,只是不符合自己的想法、願望,這時也是考驗自己、提高自己的心性。

在讀書會上看到同修對此事持不同的想法時(其實他們也是在法上理解法),我的心激動起來,居然在心裡甚至言論中充滿「爭鬥心」。以前以為要使自己黑色物質轉化為白色物質只是用在不要和別人吵架、要逆來順受、或者消極的承受病業等,沒有想到要去自己的「爭鬥心」。

師父說:「遇到這種矛盾的時候,我們首先應該冷靜,不應該和他同樣去對待。當然我們可以善意地去解釋,把事情說清楚都沒有關係,可是你太執著了也不行。我們如果遇到這些麻煩的時候,不要和人家一樣去爭去鬥。他這麼搞,你也這麼搞,你不就是個常人嗎?你不但不要和他一樣去爭去鬥,你心裡頭還不能恨他,真的不能恨他。你一恨他,你不就動了氣嗎?你就沒做到忍。我們講真、善、忍,你的善就更無從有了。」(《轉法輪》)。在矛盾中,我以常人心、用自己的觀念去衡量立法委員的行為、曲解同修的用心,導致自己憤憤不平,這種爭鬥心不就是不善的表現嗎?

師父在《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中講:「過去有許多學員可能都有這樣的一個體會,就是我們大法弟子之間要做什麼事情的時候,會出現爭論,而且有的時候表現得比較激烈,甚至於常人心出來之後會影響了你們證實法的大事。」以往讀到這一段時,自認自己心性很高,一定不會和別人起衝突,沒想到這次我居然由於理念不同,在心中和同修間產生了那麼大的爭鬥心!這不善的心,真令我汗顏。我應該容納每個人的看法啊。

平時自己學法不深,未能紮紮實實地實修,此次大會讓我暴露了自己的爭鬥心。由此我想到天上的神、天上的王那麼謙卑的去面對彼此不同的意見,從來不固執己見,那是一種多麼圓容的世界啊!我應遵從佛道神的風範,徹徹底底的放下自己的執著。

感謝師父,在這次考驗中使我不斷悟出自己的不足,也終於知道什麼是「在法上去認識法」。希望我們都能在學法中不斷地淨化自己、淨化自己。


(英文版: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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