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人不要有「護短」的心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9年07月20日】

明慧編輯部《通告》發表後,本地同修積極配合,協調人很系統的從派出所、國保、610、檢察院、法院到政府各部門,凡是涉及到的惡警惡人,一個不漏的整理並上報明慧。可是,過程中出現了「護短」現象:就是有的同修對曾經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警惡人不同意上報,說XX跟自己是親戚,應該救這些人,有意袒護。有的說:「XX挺不錯的,別報了;」還有的說:「XX是我的好朋友,緩一緩再說吧?」比如:有一個派出所的副所長,幹了不少迫害大法弟子壞事,每年敏感日都親自上門騷擾轄區大法弟子。 在整理他的事時,一個同修不同意協調人上報,說:「他跟我是親戚,曾保護過我,挺善的,咱不能毀了他。」

 對此我想談點個人淺見:

首先,我們要站在維護大法基點上看待《通告》,不要夾雜個人恩怨,不冤屈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維護大法是每個弟子責任,這點原則都不能堅持還算什麼修煉人?公檢法司610是舊勢力迫害大法弟子在人間的機制,20多年來由於他們的打壓,有多少同修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有多少同修被他們用殘酷手段迫害的不修了?有多少世人因他們的打壓成了「牆頭草」而失去未來?這些人的罪惡太大了,你「護短」是站在什麼基點上呢?這不糊塗嗎?修煉人維護大法的心如果做不到意如金剛,這個生命放到哪裡都是靠不住的。「道說乾坤事  萬物法為大」(《洪吟(五)》- 茶道)

其次,有的警察保護過你,不管是親戚還是朋友,不過是緣分罷了,沒有無緣無故愛。保護你也是被安排的,本身就是一關,看你今天怎麼對待?如果你有「護短」的回報心,用人情對待,跟他境界有什麼區別?這可是天大的私,舊勢力會放過你嗎?這等於與魔為伍。他保護過你不等於保護了所有大法弟子。如果他迫害了別人,別人上報時你應該支持,不要掩蓋,要正氣凜然,秉公不厄,不存半點私。假如說,有一天人間大淘汰開始時,你突然看到你的親人或好朋友也在其中,心生憐憫,產生想救他(她)的「護短」之念,那還得了嗎?那夠神的標準嗎?這心是很危險的。「善惡有報」是天理,即使你有「護短」的想法不上報明慧,天理也不會因你「護短」而放過他,倒說明你自己在這事上修得差。「護短」本身就是「短」,一個正派常人都不護短,那是拿不到桌面上來的,一個大法弟子怎麼會有這種念呢?

把那些惡警惡人報上去,不是我們跟誰有仇和過不去,我們沒有敵人,我們就是懲惡揚善,維護天理。只要是對大法來的,對大法弟子來的,就絕不放過!去掉人念、俗念。把他們報上去是警醒他們,救度他們,讓他們停止作惡,好有未來。如果你有「護短」心,不僅害了他們(他們會繼續作惡),也害了自己。

個人淺見,不在法的地方,懇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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